增强公信力证券监管理念的重大转变
中国股市目前正处于各种矛盾交错的境况之中,股价暴跌之后中小投资者和各种利益集团由于遭受了损失,对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策产生了非议、质疑,有的甚至把股价波动的原因归咎于监管和稽查机制的强化。不同的舆论反映了不同的利益,作为中小投资者应当作出独立的判断。从最近监管部门向市场释放出来的信息分析,证券监管理念正在以投资者的利益为依归出现重大转变。
从注重“托市”、“压市”转变为尊重市场机制
在以前的历次股价波动中,监管部门均以“救世主”自居,不是颁布“三大政策”救市,就是发表人民日报社论压市,监管部门以自己的偏好干预股价。谁也不怀疑监管部门的动机是为了抑止市场风险,但其效果正好相反,正是其对市场的直接干预造成了投资者的风险。这次股市暴跌,不论其原因如何,也不论部分投资者是多么希望政府出面发布利好消息挽狂澜于既倒,但监管部门却表现出了不干预股市、尊重市场机制的正确态度。
从对投资者损失的“漠视”转变为鼓励投资者主张民事索赔
虽然证券监管宗旨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以往的证券监管存在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即认为只要查处了违法、违规者,将其非法所得追缴给国库,就达到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目的,投资者的损失只能由投资者自己承受。这一监管理念已经出现了实质性变化。
近日,证监会负责人周小川表示: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虚假披露或内幕交易,股民可以起诉董事会成员。高西庆更是明确宣称:证监会鼓励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中小股东联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机制,提出损害赔偿之诉,把违法的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和券商等中介机构告上法庭。
监管部门旗帜鲜明的态度,对尽快建立中国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机制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对机构、大户的“宽容”转变为对违法违规者的坚决追究
由于机构、大户在证券市场中的特殊作用,与监管部门的天然联系(一些负责人由监管部门直接委派),对监管政策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监管政策、监管措施往往更多地照顾到它们的利益,甚至对它们违规认购新股、挪用保证金、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融资等在事实上采取宽容态度。但从对亿安科技、中科创业、银广夏的查处,到日前责令券商将挪用的客户保证金归位等一系列措施来看,监管和稽查的重拳将落向违法违规的机构、大户。
从对媒体的管制、引导转变为鼓励媒体发挥监督功能
在证券市场建立之初,为了确保媒体向投资者披露真实信息,监管部门采取了指定媒体披露制度。这种制度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存在信息垄断,过多地注重监管者的喜好而忽视市场中不同观点的问题,并导致监管部门对媒体进行事实上的管制和引导,从而使市场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得不到暴露。近一年来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的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大多是非指定报刊率先揭露的。在此情况下,监管部门充分感受到媒体对市场规范的巨大影响,并明确承认媒体发挥了良好的舆论监督功能,对证券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过度依靠政府管理转变为倡导市场自律
我国证券监管承袭了计划经济模式下行政管理为主导的管制模式,这一模式在市场化、国际化的背景下无法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对市场的有效监管,监管者往往容易出现接收的信息失真、过于自信导致决策失误、对市场主体不负责任的现象。倡导市场自律,就是监管部门在实施宏观管理、制订规矩、当好裁判、稽查违法的同时,允许市场主体进行自律管理,强化市场主体的纪律约束、道德约束和信用约束,鼓励自律组织依照法律和内部规章清除害群之马。市场自律机制的完善,必将弥补政府管理功能的不足,增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从习惯于监管市场转变为坦然接受市场监督
监管部门对市场、市场主体的监督职能由法律赋予,这是没有疑义的。由于监管措施涉及到数千万投资者、数千家已上市或拟上市公司、数百家券商及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必然存在非合作博弈的情况,这就产生了监管者的行为应否受监管的问题。从凯立案终审判决证监会败诉后的反应来看,监管部门具有足够的勇气坦然接受市场的监督,并以此为契机提高监管水平和质量。
从竭力强化手中的审批权转变为向市场“放权让利”
在股票发行实行审批制的阶段,额度管理、家数控制、证监会实质性审批,曾使衮衮诸公云集证监会大门口,极大地满足了监管部门在审批方面的权力欲。为了贯彻执行证券法规定的核准制,监管部门率先向自己开刀,剥夺自己对股票发行上市所拥有的“生杀大权”,而让市场、中介机构去决定发行人的命运。这一重大的制度性变革,从表面上看监管机构的权力削弱了,实质上却使监管职能得到了应有的归位。
从“求稳怕乱”转变为在发展中规范
回顾证券监管的历史,历届监管部门负责人不同程度地存在“求稳怕乱”的心态,并容易形成以“稳定”、“规范”为指导的监管理念。尽管证券市场中多年积累下来的深层次问题在目前不断爆发,市场中的系统性、非系统性风险在滚雪球般积聚,但本届证监会领导采取了在发展中规范的战略思想,不断推出向市场化、国际化接轨,解决历史顽症的新举措。对监管当局而言,任何新举措都潜伏着不可预测的风险,但只要这些举措最终有助于发展国民经济,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绝大多数理性投资者都会衷心拥护。
证券监管理念的彻底转变以及该转变给市场带来的积极效应,尚需假以时日来评判和检验。监管者还需注意防止沦为市场既得利益集团的“俘虏”,始终以公共利益、投资者利益为实施监管政策的出发点,这样,监管机构的权威和公信力必然受到普遍的认同和尊重。
郭锋
中国经济时报(2001年8月17日)
《增强公信力证券监管理念的重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