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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律之门


找到一些影子:乡下人可能进入法律之门,因为这扇门是为他而开的,这可以视为是法最初的本意。那么既然这样,当乡下人站在了法律的门前,为何又遭到了阻拦呢?守门人的回答是“现在不行!”那么什么时候可以进去呢?守门人在默认了乡下人权利的同时又在权利行使的时间上作了限制,这或许可以视为行政权力在法律原则的“默许”下进行的权力对权利的干涉。
结论是: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律权威下行使,并受到其它权力的制约,在建立以权利为本位的社会体制下的权力必然会作出“让步”。
本文到这里,或许过多的将问题归责于守门人,而乡下人消极被动的表现也确实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然而,在权力与权利失衡的社会现实条件下,对于作为利益最大受害者的普通民众,是否不应有过多的微词呢?!

参考文献

【1】【美】博西格诺(John J. Bonsignore)等著《法律之门》,华夏出版社,引言部分,第9页
【2】【美】博西格诺(John J. Bonsignore)等著《法律之门》,华夏出版社,引言部分,第3页
【3】因为他说:“我是有权力的。”
【4】乡下人想了想,问过一会儿是否允许他进去。“可能吧,”守门人答道,“但现在不行。”
【5】见本文第四行
【6】见本文第十六行
【7】前者如“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晋见法的”;后者即法律之门专为乡下人而开这一原始目的。
【8】弗兰茨•卡夫卡,《我们的法律问题》,节选自《法律之门》,华夏出版社,引言部分,第7页
【9】李龙、汪习根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80页
【10】李龙、汪习根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463页
【11】弗兰茨•卡夫卡,《我们的法律问题》,节选自《法律之门》,华夏出版社,引言部分,第7页
【12】见本文第九行

走进法律之门(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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