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文献分类思想研究
我国当代的图书馆地方文献事业,起自本世纪40年代以杜定友先生为代表人物的广东地方文献工作。至60年代后期,杜定友先生在南京会议上宣讲《地方文献的搜集整理与使用》一文以后,各地的地方文献工作出现了第一次较大的发展。1982年12月,在文化部颁发的《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中,省市级公共图书馆的主要任务已经包括了“搜集、整理和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献”一条:关于藏书建设部分,也有“本省(自治区、市)的正式出版物和有关本地区的地方文献资料应尽全收集”的规定。此后,各地的地方文献工作出现了第二次较大的发展。除60年代以前就己起步的一些老资格的省市级地方文献机构以外,又涌现出一大批进展明显的省级和地、县级的地方文献机构,并且各自作出了相应的成绩。
然而,由于图书馆地方文献事业起步时间不长,与其相关的基本理论尚未完全成熟,因而各地对于地方文献的认识和处理方法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别,有些甚至大相径庭。这种现象在地方文献分类工作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这对于地方文献事业的宏观管理、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必将造成极大的障碍。本文拟就地方文献的分类思想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学术界的关注,最终能够导致理论方面的突破,以及实际工作中的逐步规范化。
一、现行地方文献分类实况简析
地方文献分类工作中的不规范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各馆基于不同的思想选用了不同的分类表。目前,国内各家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部门对于分类表的选择,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基本采用现行的某种分类表,分编时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一些局部的调整。
例如开封市图书馆1989年6月编制的《馆藏地方文献资料目录》,“以图书、期刊、报纸序列,每部分中的各类地方文献资料再以其属类(采用《开封市图书馆地方文献分类法》)的先后次序排列。”而《开封市图书馆地方文献分类法》是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小型图书馆分类法》的基础上稍作修订而成的。在《中图法》的类目不足以反映文献的现实面貌时,适当地增添了一些具有本地特色的类目名称。如改K3亚洲史、 K90地理学、K91世界地理为K3专志、部门志、 K90开封地理、 K91开封市地理。
2.对现有的某种分类表进行较大的修改,以适应地方文献分编工作的特殊要求。
如杜定友先生提出,“地方文献应有特殊的分类法”[1],他采用《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表(草案)初稿》(1956年版)为基础,根据广东的特点加以变通,编制了一个广东地方文献分类表。全表分为史料、人物、出版物三个部分,然后再以冠号加以区分。0为广东省史料,1-7为各县市史料,8为人物,9为出版等,人物部分还用A~Z代表年代。如:
1 广州 4 南区 7邻区
2 中区 5 西区
3 东区 6 北区
区内再以县市分,如:
2 中区
2 1 南海县
2 2 番禺县
2 3 顺德县
具体使用如:
原表: 加冠号后:
H 文化教育 1 H 广州市文化教育
H 6 中等教育 1 H 6 广州市中等教育
: 2 1 H 南海县文化教育
9.
J 语言 2 3 J 顺德话
T 农业 2 2 T 番禺农业
其次,是增加细分类目,在原表类目下加上需要详细反映本地区特点或事件的类目。如:
D 3 近代史
D 3 5 国共合作时期
D 3 5 2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代会1924.1.20
·1 黄埔军校成立 1924.1.27
·2 商团事变 1924.10.10
·3 中山北上1924.11.4
·4 第一次东征1925.2.1
其中四级以下的类目就是新增类目.
杜定友先生把统一的分类表与具体情况相结合,灵活变通,运用数字作冠号解决地区的划分,并得到组配的效果。试图在保证分类体系一致的前提下,反映各地方的特点。然而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由于采用了数字冠号,在图书排架和目录组织上便只能先按地区排列,各门学科统于地区之下,实际上把同一学科门类的文献全部分散了。读者只能考虑从地域角度去检索,原分类表的按学科体系排列,就没有多大意义了[2]。
实际上,运用冠号解决地域划分的问题,应该看作是在计算机尚未出现的时代,某些图书馆学家对文献信息进行多途径深入标引的一种尝试。在图书馆广泛引进计算机技术的今天,这些问题通过设置地域主题词等方法,已迎刃而解。
3.编制地方文献专用的分类表。
方国瑜先生的《云南史料目录概说》(中华书局1984 ),“按其形式分作文献资料与文物资料两部分。各时期之撰述为文献资料,各时期之实体及原件为文物资料。各卷中以内容分类,又以时序著录名目”。事实上,各卷中的细目并非以内容分类,而是以外部特征作为分类标准,目录中的“文物”,是按载体类型排列的,大抵包含了碑记、刻石、印谱、舆图、档案、图画之属,属于当代图书馆藏品中的特种文献。在“文献”部分中,时序以下以文献体裁或文献形式分类,如纪传之属、地理志之属、编年史之属、案牍辞章之属、地方风土志之属、旅程记之属、诗文集之属、杂纂杂录之属等等。
与之相类似的还有刘纬毅先生的《山西文献书目》(1982年4月)。本书分为上、下编。上编为地方史志,下编为晋人著述。下编根据传统的四库分类法编制。而上编的分类则根据收书情况,由编者自定。除按地域划分的地方志和专志以外,地方史部分分为传记、地理和政书、金石四类,前看的分类依据是内容特征,后者的分类依据也是文献的体裁形式等外部特征。
1980年12月,由天津图书馆等10单位联合编制的《天津地方史资料联合目录》分为历史、地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教育、文学艺术、总记、其他等9大类。“前八大类按主题分类,凡不涉及天津地方内容而系有一定影响的津人著述,以及反映天津雕版技术水平的天津出版物列入第九‘其他’类”。
1977年冬,甘肃省图书馆辑成西北诸省地方文献书目若干种,如《西北地方文献书目》、《甘肃地方文献书目》、《陕西地方文献书目》、《宁夏地方文献书目》、《青海地方文献书目》、《新疆地方文献书目》等。分类原则大同小异,试举《甘肃地方文献书目》为例:
综合 水利工程 政治
自然科学 灌溉工程、水土保持 地方制度
气象 市政、机械、化工 法规、司法
地质矿产 采矿、冶炼 地方军事
动植物 制造工艺 历史、地理
应用科学 商业 地方史
卫生医药 社会科学 民族史
农业 教育 史料
土壤水利 民族志 书志
农业植物保护防治 歌谣、传说 类志
农作物 社会 名胜古迹
园艺 社会救济 文物考古
森林治沙 经济 古物志
畜牧、水产、蜂蚕 农业经济 传记
工程建设 工业经济 文学艺术
道路、铁路 财政 图录
六十年代初,首都图书馆由冯秉文先生执笔,编制出《北京地方文献分类表》,该分类表的号码配置,以字母和数字共同组成混合号码,采用了一类一码的等级层累制,类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分明。表后附有综合复分表和北京区县复分表。全表共分为十六大类,除方志以外,分为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四大部类。具体次序如下:
A 方志 L 市政建设、交通及公用事业
B 历史 M 政治
C 传记 N 社会生活
D 地理、名胜古迹 P. Q 文化体育
E 地质地理 自然资源 R. S 体育 医药卫生
F 经济 T 文学
G 农业 X 艺术
H. K 工业 Y 工艺美术
试对以上三种分类方式进行分析。
前两种方法的基本分类思想,来源于《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采用这种方式,不必重新编制专用的地方文献分类表,也不必对分类标引人员重新培训。在事业建设初期,可以利用原有的技术人员和数据生产模武,迅速地展开工作。由于与母馆文献资源的分类标准相对统一,也有利于在本馆内集中检索和实现资源共享。其缺点在于不适应地方文献的性质和特征,不利于充分揭示和报导地方文献,不符合地方文献用户的使用习惯,因而在某种程度上造成读者使用的不便。
第三种方法所举出的几个例子,尽管都是根据地方文献的实际情况重新作出设计,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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