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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体育新闻如何避免侵犯人格权


  浅谈我国体育新闻如何避免侵犯人格权
  
  作者/陈斐斐
  
  (南通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江苏 南通226007)
  
  摘要:体育新闻要起到舆论监督作用,就必须做到内容的公开透明,这就会与体育名人的人格权相冲突。本文在分析体育新闻自身特点与体育名人的人格权的基础上,探寻了冲突产生的原因。在现实的新闻报道中,经常会有媒体侵犯体育名人的权益的事件发生,对体育名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造成影响。本文从新闻立法和媒体自律两个方面着手,具体阐述了如何避免侵犯体育名人人格权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媒体;人格权;体育名人;侵权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 - 723X( 2012) 12 - 0052 - 03
  
  一、体育新闻与人格权的冲突
  
  (一)体育新闻的特点
  
  就体育新闻来说,其公开透明的内容及舆论监督作用,成为保证体育赛事公开、公平、公正的强有力工具,体育新闻具备如此大的舆论导向作用也是源于其所具有的绝对的公开透明。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时代,体育媒体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获取更大的销售量,媒体工作者必须报道广大群众关注的新闻人物和事件。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得以存活,许多媒体不惜侵犯体育名人的个人隐私,发掘具有轰动效应的信息,对当事人做出偏离事实的评价,以获取足够的关注度。
  
  (二)体育名人的人格权特殊性
  
  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必备的、以人格权益为内容,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一般来说,人格权可以分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两个方面。物质性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和健康权。精神性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体育名人不同于普通人,是社会公众的焦点,所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体育名人的人格权行使起来是要受到限制的,具有自身特点,其人格权的维护同一般民事主体不同。体育名人的人格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体育名人属于公众人物,在很多情况下,由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需要行使造成其人格权受到一定限制。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体育名人具有很高的社会知名度,所以与社会公共利益紧密联系,容易引起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体育名人的一举一动容易造成社会影响,容易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联。这就使得体育名人在行使自身人格权利的时候,容易与社会公众的公众权利(如知情权等)相冲突。在一定程度上,由于社会公共利益是大众的、整体的利益,而体育名人的人格权是个体的、局部的利益,前者是明显要大于后者的。如果两者发生冲突,必然为了保护多数人的权益而去牺牲个体的权益。所以,从加强社会监督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角度出发,对体育名人的人格权做出一定限制是符合常理的。
  
  其次,体育名人的人格权的保护与限制常常与新闻媒体紧密联系。一方面,新闻媒体对体育名人进行大量的报道,使其为大众所熟知,也使其人格权得到了商业性的利用价值。权利和义务具有对等性,不能光享受权利而不尽相应的义务。体育名人从新闻媒体上取得了商业利益,就不能说新闻媒体对其与公共利益有关的隐私的报道是侵权行为,反而要尽相应的义务来满足新闻媒体的权利。另一方面,由于体育名人是公众人物,比普通人更容易被媒体关注,其人格权也比较容易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遭受一定的侵害。有些媒体对体育名人的报道纯粹是侵犯个人隐私,或者属于虚假新闻等等,这些都属于侵权行为。体育名人要想维护自身权益,公布事实真相,降低自身损失,还是需要新闻媒体的相应协助。
  
  再次,体育名人的人格权可以产生商业利益,人格权是体育名人的重要的无形资产。体育名人作为其人格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对其姓名、肖像等人格权利拥有控制、商业使用、许可他人商业利用、排除他人妨害及寻求法律救济等权利。国家或其他主体在体育名人的人格权利的经济价值形成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理应具有优先使用体育名人的人格权的权利。在同样的条件下,国家和其他主体要优先于其他的商家使用体育名人的人格权。
  
  最后,体育名人的人格权由于其从事的职业的社会影响力比较大,所以容易受到侵权。体育名人由于在各项重要赛事中有突出成绩或重要贡献而被大众认可,所以他们的人格权包括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也是大众关注的焦点,也比较容易受到新闻媒体和某些商家的侵犯,每年都有很多侵犯体育名人隐私权、名誉权等的案件发生。
  
  (三)体育新闻与人格权冲突造成新闻侵权
  
  体育名人作为普通人,也具有名誉权、肖像权及隐私权等人格权,但是体育名人也是社会公众人物,社会大众也对他们有相应的知情权,这时,体育名人就有义务满足社会大众的知情权而牺牲部分人格权,但是体育名人还是有自身的人格权的,新闻媒体不得随意侵害其人格权。体育名人至少应保留的权利:与政治和公共利益无关的事务不受舆论监督;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骚扰;家庭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书信自由不受侵犯。
  
  体育新闻侵权表现方式很多,如在新闻采访中侵害体育名人隐私权,在新闻报道中侵犯体育名人名誉权、侵犯体育名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等等。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都对新闻监督权做出了适当保护,认为新闻报道只要不是媒体人员故意捏造的,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新闻失实的,一般不追究法律责任,只是认定为媒体人员的工作失误。体育名人不同于一般人,他们作为公众人物得到了极大的社会关注,也获得了名利。但是他们所取得的利益,大多数是自己付出辛勤的汗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辛勤训练,克服种种困难获得的,他们的荣耀和财富来之不易。他们和娱乐明星有着根本不同,他们没有通过让渡自己的人格权利来提高自己的关注度,从而获得利益的必要。体育新闻可以报道客观事实,可以揭露体育界黑暗,但是这也要在依法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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