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对中国“权势”文化的颠覆与重构
能够得到的待遇以及发挥影响的程度。有权而生势,借势而生权,彼此倚重,配合默契。现实生活中,中国的“权势”文化根深蒂固,表现在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比如,一个门卫可以将一个实质有权而表面无“势”的将军阻挡在门外——所谓最小的权力发挥到最大限度;同样,一个随时可以签字罚款大权在握的交通警察也有可能向一个“套牌”或“冒牌”军车敬礼——看似简单的“牌号”的背后权力“势”不可挡。
传统媒体如何介入中国的“权势”文化
由上述对“权势”文化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势”与“权”其实是密切相联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支持和相互转化的。“势”是“权”的力量范围,是由“权”决定的,“势”被用在“权”之后,合成“权势”。“势”总是意味着一个人一旦获得“权”之后所能够得到的待遇,如他/她召集会议的规模和频率,出席某场合时随从人员的规模,出行的交通工具的配置,他/她能过上什么级别的生活(包括家庭生活和外出住宿)、能够管多少农田和官员,此外,他/她的权力是只限制在他/她的办公室里,还是在其他的地方也同样具有影响力乃至影响到全国等等。另外,“势”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转化为“权”,类似上述提到的太监的例子,此不赘述。
按照这样的逻辑来考察传统传媒体制。传统权势文化中“权”与“势”之间的密切关系与政府和传统媒体的内在逻辑关系暗合:政府有“权”(权柄、力量),而媒体虽然有“第四等级”或“第四权力”之称,却并不是天生就有权——媒体机构并没有位列中国任何行政层级,即使有“处级”记者之说,但也只是反映在本单位管理层级水平、经济待遇高低或者调任行政单位级别衡量上,尤其是新闻机构去行政化的趋势背景下,这种级别也会渐趋消失。从政治视角来看,媒体的“权”隶属于行政当局或者法律的框架下,国家“巧妙地利用第四等级的力量来达到某些政治和经济目标”。
从文化视角来看,虽然媒体没有实质性的“权”——政权意义上的“权柄”,但媒体天然有“势”,并借助于信息资源把握的落差“势能”而生“权”。整个新闻机构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将为报道构建一个宏大的架势并对报道目标产生最终影响。虽然记者对一个报道并没有最终的决定权,但通过第一手信息的搜求,第一现场真实感的积累,对信息传播机制和内容积累的信任感,形成一种对新闻记者乃至新闻业的专业化无形资产。久而久之,就逐渐形成媒介独特的言语、语言和话语,通过媒介的言语将消息或者事件报道出来,就构成媒介话语的实践,这样的实践进一步构成媒介自身造“势”的体现和积累。
传媒机构累积的“势”,包括报道的选题、时机、影响力和在场,并直接地转化成传媒机构的“权”。媒体虽然很难决定大众“如何思考”,但他们能够通过议程设置,决定大众“思考什么”以及思考的范围。在法律机制不太健全的阶段,甚至这样的“势”会直接作用于传统意义上的“政权”——官方的司法权,影响司法和审判。
综上,大多数情况下,政府和传统媒体可谓“权”与“势”的结合。如果一个政治体需要争取百姓的支持,从边缘走向中心,需借助媒体进行造势生权。如果政府还能获得广大百姓的支持,那么政府将既有“权”(力量)又有”势”(影响),此时,媒体或者扮演他的宣传机构下的分支。为权造势;或者扮演一个监督者的角色,发现“权”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为权掌势。无论如何,对于大众媒介来说,他们手上没有“权柄”,唯一有的“权”就是发现最新事件并将其传达给大众。但是,他们通过和政权的长期耦合而俨然有权有势,机构形如衙门(持枪武警站岗),是理论意义卜“第四等级”或第四权力的中国现实版,从而打造了有中国特色的传媒领域的“权势”文化。
新媒体对权势文化的颠覆与重构
所谓“新媒体”,其实是一个相对概念。20世纪20年代,广播作为相对于报纸的新媒体,带来了媒体格局的巨大变迁;20世纪40年代电视的出现,再次分割传媒市场和推动传播形势的变迁;30多年前的有线电视又从电视领域分化出来,重组市场。由此可见,新媒体是一个动态的定义,虽然对新媒体的定义有很多,综合起来,新媒体的“新”体现在这样几个视角中:第一,相对性视角。相对于报纸,广播是新媒体;相对于广播,电视是新媒体;相对于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形式,互联网和手机是新媒体。第二,技术性视角。今天我们所说的新媒体通常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比如虚拟信号电视和高清数字电视的差别,虚拟信号提供的电视是传统媒体,而通过数字技术提供高清信号的电视则可以看作是新媒体。第三,革命性视角。相对于传统媒体的价值,今天我们所说的新媒体技术的革命性就体现在,彻底改变和提升了信息采集和储存的方式、介质,进而带来人们对信息的消费、储存方式乃至信息使用的方式、规模的革命性变革,甚至在此基础上带来文化变迁速度、速率乃至方向上的变化。
具体而言,当今足够有资格被称为“新媒体”的,必然包括三大元素:第一,基础媒介更新。比如信息高速公路硬件的铺设、高速无线互联网的建设、物联网等等。第二,传播终端创新;建基于基础媒介之上,作为基础媒介的传播终端,同时又是连接新媒介与信息传播和消费者的接口,比如手机、互联网、IPad、各种博客的变形(如博客、播客、微博客等等)、IPTV等。第三,传播理念维新。突破以往传统媒体时代的单向、线性传播,向双向、互动的非线性传播模式转型。
技术的核心还在于使用技术的人。随着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传统意义上处于“弱势”的中国网民无论是从涉足社会管理的广度还是影响政治和经济发展的深度等层面呈现“增势”。他们借助技术的便利,从不同的方面“介入”社会。从2008年“汶川大地震”、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2年的中菲黄岩岛对峙等一系列重要的媒介事件中我们看到,网民自发地组织起来深入抗震救灾第一线,在奥运会期间充当志愿者,在一系列的国际性政治事件中通过网络发声。他们也开始逐渐用网络所提供的便利积累势能,影响政治和社会。比如政治层面的“网络问政”,社会层面的“人肉搜索”、微博打拐,学术和经济层面的打假行动,文化层面的“山寨春晚”,都在不断宣示着一股草根的社会力量——借助新兴媒介,比如带有摄像头的手机拍摄现场,通过手机将发生在身边的事件和自己的评论上传到自己的博客、BBS论坛、微博客-匕,然后通过微博上的互相关注机制将消息推送到“粉丝”的信息终端进行二次传播,借助网络上的舆论领 《新媒体对中国“权势”文化的颠覆与重构(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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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媒体如何介入中国的“权势”文化
由上述对“权势”文化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势”与“权”其实是密切相联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支持和相互转化的。“势”是“权”的力量范围,是由“权”决定的,“势”被用在“权”之后,合成“权势”。“势”总是意味着一个人一旦获得“权”之后所能够得到的待遇,如他/她召集会议的规模和频率,出席某场合时随从人员的规模,出行的交通工具的配置,他/她能过上什么级别的生活(包括家庭生活和外出住宿)、能够管多少农田和官员,此外,他/她的权力是只限制在他/她的办公室里,还是在其他的地方也同样具有影响力乃至影响到全国等等。另外,“势”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转化为“权”,类似上述提到的太监的例子,此不赘述。
按照这样的逻辑来考察传统传媒体制。传统权势文化中“权”与“势”之间的密切关系与政府和传统媒体的内在逻辑关系暗合:政府有“权”(权柄、力量),而媒体虽然有“第四等级”或“第四权力”之称,却并不是天生就有权——媒体机构并没有位列中国任何行政层级,即使有“处级”记者之说,但也只是反映在本单位管理层级水平、经济待遇高低或者调任行政单位级别衡量上,尤其是新闻机构去行政化的趋势背景下,这种级别也会渐趋消失。从政治视角来看,媒体的“权”隶属于行政当局或者法律的框架下,国家“巧妙地利用第四等级的力量来达到某些政治和经济目标”。
从文化视角来看,虽然媒体没有实质性的“权”——政权意义上的“权柄”,但媒体天然有“势”,并借助于信息资源把握的落差“势能”而生“权”。整个新闻机构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将为报道构建一个宏大的架势并对报道目标产生最终影响。虽然记者对一个报道并没有最终的决定权,但通过第一手信息的搜求,第一现场真实感的积累,对信息传播机制和内容积累的信任感,形成一种对新闻记者乃至新闻业的专业化无形资产。久而久之,就逐渐形成媒介独特的言语、语言和话语,通过媒介的言语将消息或者事件报道出来,就构成媒介话语的实践,这样的实践进一步构成媒介自身造“势”的体现和积累。
传媒机构累积的“势”,包括报道的选题、时机、影响力和在场,并直接地转化成传媒机构的“权”。媒体虽然很难决定大众“如何思考”,但他们能够通过议程设置,决定大众“思考什么”以及思考的范围。在法律机制不太健全的阶段,甚至这样的“势”会直接作用于传统意义上的“政权”——官方的司法权,影响司法和审判。
综上,大多数情况下,政府和传统媒体可谓“权”与“势”的结合。如果一个政治体需要争取百姓的支持,从边缘走向中心,需借助媒体进行造势生权。如果政府还能获得广大百姓的支持,那么政府将既有“权”(力量)又有”势”(影响),此时,媒体或者扮演他的宣传机构下的分支。为权造势;或者扮演一个监督者的角色,发现“权”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为权掌势。无论如何,对于大众媒介来说,他们手上没有“权柄”,唯一有的“权”就是发现最新事件并将其传达给大众。但是,他们通过和政权的长期耦合而俨然有权有势,机构形如衙门(持枪武警站岗),是理论意义卜“第四等级”或第四权力的中国现实版,从而打造了有中国特色的传媒领域的“权势”文化。
新媒体对权势文化的颠覆与重构
所谓“新媒体”,其实是一个相对概念。20世纪20年代,广播作为相对于报纸的新媒体,带来了媒体格局的巨大变迁;20世纪40年代电视的出现,再次分割传媒市场和推动传播形势的变迁;30多年前的有线电视又从电视领域分化出来,重组市场。由此可见,新媒体是一个动态的定义,虽然对新媒体的定义有很多,综合起来,新媒体的“新”体现在这样几个视角中:第一,相对性视角。相对于报纸,广播是新媒体;相对于广播,电视是新媒体;相对于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形式,互联网和手机是新媒体。第二,技术性视角。今天我们所说的新媒体通常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比如虚拟信号电视和高清数字电视的差别,虚拟信号提供的电视是传统媒体,而通过数字技术提供高清信号的电视则可以看作是新媒体。第三,革命性视角。相对于传统媒体的价值,今天我们所说的新媒体技术的革命性就体现在,彻底改变和提升了信息采集和储存的方式、介质,进而带来人们对信息的消费、储存方式乃至信息使用的方式、规模的革命性变革,甚至在此基础上带来文化变迁速度、速率乃至方向上的变化。
具体而言,当今足够有资格被称为“新媒体”的,必然包括三大元素:第一,基础媒介更新。比如信息高速公路硬件的铺设、高速无线互联网的建设、物联网等等。第二,传播终端创新;建基于基础媒介之上,作为基础媒介的传播终端,同时又是连接新媒介与信息传播和消费者的接口,比如手机、互联网、IPad、各种博客的变形(如博客、播客、微博客等等)、IPTV等。第三,传播理念维新。突破以往传统媒体时代的单向、线性传播,向双向、互动的非线性传播模式转型。
技术的核心还在于使用技术的人。随着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传统意义上处于“弱势”的中国网民无论是从涉足社会管理的广度还是影响政治和经济发展的深度等层面呈现“增势”。他们借助技术的便利,从不同的方面“介入”社会。从2008年“汶川大地震”、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2年的中菲黄岩岛对峙等一系列重要的媒介事件中我们看到,网民自发地组织起来深入抗震救灾第一线,在奥运会期间充当志愿者,在一系列的国际性政治事件中通过网络发声。他们也开始逐渐用网络所提供的便利积累势能,影响政治和社会。比如政治层面的“网络问政”,社会层面的“人肉搜索”、微博打拐,学术和经济层面的打假行动,文化层面的“山寨春晚”,都在不断宣示着一股草根的社会力量——借助新兴媒介,比如带有摄像头的手机拍摄现场,通过手机将发生在身边的事件和自己的评论上传到自己的博客、BBS论坛、微博客-匕,然后通过微博上的互相关注机制将消息推送到“粉丝”的信息终端进行二次传播,借助网络上的舆论领 《新媒体对中国“权势”文化的颠覆与重构(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