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人格尊严权,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反性骚扰法律体系
成为反性骚扰的先头兵。
结束语
我国对性骚扰这一社会现象研究的远远不够,法律如何关注性骚扰,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反性骚扰法律体系,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找到反性骚扰的法律依据,都是需要深入探讨的课题。以人格尊严权为基石,明确性骚扰是一种以侵犯人格尊严权为特点的民事侵权行为,并以此为基础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确定性骚扰的性质、特点、案由、举证责任、赔偿责任,既可避免因立法不慎给法制建设带来不利,又能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法律真空,是我们目前应对性骚扰这一社会现象最好的选择。
(欲了解本人的详细观点,请参阅本人所著〈〈反击性骚扰〉〉一书,该书已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
作者联系地址:武汉市汉口新华下路9-1号江汉区图书馆4楼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
邮编:430015
电话:027-85777551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52038.html
结束语
我国对性骚扰这一社会现象研究的远远不够,法律如何关注性骚扰,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反性骚扰法律体系,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找到反性骚扰的法律依据,都是需要深入探讨的课题。以人格尊严权为基石,明确性骚扰是一种以侵犯人格尊严权为特点的民事侵权行为,并以此为基础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确定性骚扰的性质、特点、案由、举证责任、赔偿责任,既可避免因立法不慎给法制建设带来不利,又能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法律真空,是我们目前应对性骚扰这一社会现象最好的选择。
(欲了解本人的详细观点,请参阅本人所著〈〈反击性骚扰〉〉一书,该书已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
作者联系地址:武汉市汉口新华下路9-1号江汉区图书馆4楼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
邮编:430015
电话:027-85777551
《确立人格尊严权,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反性骚扰法律体系(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