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基本理论的几点探索
中国自古以来是文献名邦,纵观其内容,我国文献大致可分为专业文献和地方文献两大系统。自解放以来,我国图书馆学界已有不少人试图对“地方文献”的概念作出明确的阐述,大家说法不一。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分歧点在于对“文献”一词的解释不同。可见,要讨论“地方文献”的概念,首先应统一对“文献”一词的认识。
“文献”一词的概念逐步演变,近代尤甚。以往大家引用最多的是《论语.八佾篇第三》:“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能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能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对其中的文献一词,历代大儒屡有注释。近人在此基础上加以概括和引申, 已泛指一切有价值的图书资料,《辞源》、《辞海》中的“文献”词条即如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信息载体不断涌现,人们时文献的认识也逐步深入。现代“文献”一词早已突破以往的狭小范围,而扩展成为一个外延较大的概念。如我国有人指出:“文献是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把一定的知识内容记录在一定载体上形成的知识存储和传递媒介。”(王万宗《情报学概论》)在我国国家标准GB3792.1-83《文献著录总则》中,文献是指以文字、符号、形象、声响为主要方式,并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写、刻、印、制等)“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在讨论“地方文献”的概念时,本文的论点立足于以上两种说法。
“文献””一词的概念如经确定,便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地方文献”的含意。地方文献,是指内容上带有地方性,同时具有重复使用价值的文献。只要文献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则无论其出版地如何,文献形式如何,文种如何,载体如何,都应纳入地方文献范围之内。
所谓内容上具有地方性,是指文献所记载的现象、事实和人物都产生于某一地方范围之内,或与这一地方有关。首先,便是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各种不同的角度去记录、研究和探讨某一特定地方范围的过去、现在及其未来的文献。其次,文献记录的内容虽然发生在本地方之外,但其发生与本地方有着直接的联系。通过文献可反映出本地对外地的影响或是外地对本地的影响。
地方文献的重复使用价值是什么?由于地方文献是我国文献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要考虑到它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只有对日后的工作仍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献才属于地方文献范畴之内。象近年来出版量很大的演义小说之类,尽管其内容涉及地方,但除考虑其在地方文学界的影响或在乡土文学中的地位外,一般不宜作为地方史料处理。又如在日常工作中大量产生的单位或个人的经验、总结、阶段统计等材料,虽然也是文献.却不宜不加选择地一概纳入地方文献。
通过以上讨论我们看出,地方文献所记录的是某一特定地区的客观存在,以及对于地方历史的描述与探讨。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地方文献是地方历史和各类地方专业史的基本史料,这也就是地方文献的性质。
在各种文献形式中,档案一直是个有争议的品种。“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在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归档集中保存起来的文件材料。”(陈兆 《档案管理学》)从理论上讲,地方档案当然可以归入地方文献的范畴,而且还应该是地方文献中的一个重要品种。在实际工作中,因为各地都有专门的行政档案馆和其他专业档案部门,地方档案的收集、保存、整理和提供,主要由他们去完成。但地方档案部门各有自己的工作重心,对于地方档案,尤其是产生于民间的大批档案材料的收集,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巨细无遗。因此,地方的博物馆和图书馆从各自的角度去收集地方档案是大有必要的。
从意义上看,镌有文字或图形的刻石、钟鼎、甲骨和简策、书画等地方文物也都属于地方文献的范畴。但这些作品不易于也不宜于流通,因而需要由地方博物馆来收集、研究和保藏,图书馆的地方文献部门可收集这些品种的照片和拓片等复制件。
由此看出,地方文献的工作范围跨越了图书、博物、档案三馆的界限,三馆分工合作,各有侧重。而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由于流通面广,因而在全部地方文献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现阶段图书馆收藏的地方文献,类型最多,品种最杂。在形式上可以包括专著、期刊、报纸、会议录、文件汇编、学位论文、档案、谱牒、地图图表、文告、传单、乐谱、画册、印谱、相册、薄录、票据、证券、商标、戏剧说明书以及有关的检索和参考工具书等等。文献的类型包括印刷品、写本、抄本、拓片、书画、声像磁带、唱片、影片、幻灯片、照片、缩微品及静电复印件等等。
对于地方文献的内容结构,早期论述多认为应包括地方史料、地方人士著述和地方出版物三部分,近年来,一些地方文献工作者对此说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从地方文献的定义出发,从地方文献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来看,在地方人士著述和地方出版物中,凡其内容与本地方无涉者,一般不应收入。地方人士著述和地方出版物固然反映了地方科学文化及出版事业的水平,但这完全可以用地方人士著述书录和地方出版物出版书目予以反映,全部纳入地方文献必将造成地方文献概念及藏书范围上的混乱。况且,图书馆地方文献部门一般都设在地方公共图书馆内.尽量收集地方人士著述和地方出版物的任务已由母馆承担,地方文献专藏更没有必要扩大这一收集范围,因此,在地方之献的收录原则中,除了强调地方出版物和地方人士著述的地方特色外,还应注意不具备地方特点的地方出版物和地方人士著述不予收录。
关于地方人物的概念,旧方志中的“乡贤”和“流寓”唯籍贯取人,倒也简单明确。随着社会更替,时代进步、交通发达,人口在社会上流动的规模、频率和范围日益扩大,远非昔日可比。因而新的地方人物的概念应以其对地方的影响程度来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籍贯和居住年限已处于相应次要的地位。
文化部1982年颁发的《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指出,“搜集、整理与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献”是省市公共图书馆的主要任务之一。其实,从发挥地方特色,服务于地方事业的角度来说,各地、各级的公共图书馆都可以并且应该做好本地区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和利用的工作。 与博物馆、档案馆相比,除收集、整理、研究、保存地方文献外,迅速地、大规模地向社会传递信息与情报是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更重要的目的。阅览、外借、书目索引与参考咨询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的服务对象以研究人员为主。包括各级决策机关的党政领导和各学科的研究人员、院校的教员和研究生、工程技术人员、文艺及新闻工作者和一部分业余研究人员等。一般不包括普通读者。地方文献的社会教育职能是通过研究人员和教育工作者间接地完成的。公共图书馆中的地方文献部门实际上是研究地方、服务于地方的史料库和情报源,具有参考图书馆或专业图书馆的性质。
由于地方文献工作所具有的特殊性,将其完全融化于图书馆工作的各部分里,是很难将这项工作做好的。它的服务对象、工作性质,处理的文献内容都与一般的公共图书馆有较大的区别,从而在文献采集、分类编目、参考咨询及至典藏保管等工作中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图书馆相应各部门是很难取而代之的。因此,各级公共图书馆应努力创造条件,建立起专门的地方文献部、室,形成地方文献工作在藏书建设和读者服务工作方面一体化的独立系统。
那么,公共图书馆的地方文献部门在它所依存的母馆中地位如何?相互间又是什么关系?地方文献工作具有强烈的地方特色,它在各项地方事业中所起到的独到作用是各地各级各类其他资料信息单位所无法取代的。毫无疑问,地方文献部门在地方公共图书馆内理应占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然而,脱离母馆,建立独立的地方文献馆的设想却也不一定可取。除了后勤支持外,母馆在藏书建设方面提供的保障是非常重要的。地方文献只是整个文献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却要经常地超越地方文献界限。另外,地方文献部门只收集内容上有地方性的地方出版物,涉及全部的地方出版物则是地方图书馆的收藏重点之一。脱离母馆,将会给地方文献工作带来较大的不便。
由于图书馆地方文献部门具有参考图书馆的性质,其工作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这项工作对于干部队伍的素质具有较高的要求。象一切参考研究图书馆一样,地方文献工作者在业务上应具有两方面的专长。一方面是要系统掌握图书馆学和情报学方面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另一方面则应了解文献概况,对服务对象所从事的专业应具有相当程度的了解。
也就是说,要了解服务对象所从事的专业在整个学科体系或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层次,与相邻学科、专业的关系.并要大致了解各学科各专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论,及其发展现状,这样两条腿走路,才能左右逢源,游刃有余,并能最后归结到图书情报服务工作中来。这两方面的专长,固然可以通过正规的高等教育来获得,但也并非舍此无它。尤其是后一方面的专长,往往需要通过长时间兴趣十足的探索与实践才能获得。比较起来,这种专长与实现成正比,而非与学历成正比。
以上所谈,涉及了地方文献的基本概念,以及地方文献的品种、内容结构、地方文献工作的目的、性质、服务对象、机构设置、专业机构与母馆的关系和对于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这些认识,有些是来自对前辈学人做出成果的学习,也有一些是来源于工作实践中的探索。愿以此作为地方文献事业发展道路上的一块铺路石,兼就教于同道师友。
〔出处〕 图书馆学刊 1989.(2)
《关于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基本理论的几点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