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地方文献目录》的收录原则和范围兼谈地志书目的收录问题
(二)关于民族文献的收录范围
青海是个多民族的地区。自古以来,这里就是羌人、匈奴、鲜卑、吐谷浑、吐蕃、蒙古等古代少数民族繁衍生息、争夺征战之地。今天,尚有汉、蒙、土、藏、回、撒拉、哈萨克等民族的人民在这里致力开拓,建设家园。地方民族文献,是地方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馆藏的本省民族文献较富,其中以有关民族斗争、民族习俗、调查记录等资料和民族民间文学方面的文献居多。由于各种原因,很多有关少数民族的史料都能在一些综合性的地方文献中得到反映,如方志、游记、历代档案及宗教文献等。需要加以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外省区与本省在历史上有渊源关系及密切联系的同一少数民族的文献,特别是有关民族斗争、民族习俗、民族交往等方面的邻近省区民族文献,应列入收录范围,如西藏的有关藏族历史、藏族习俗等方面的文献,清末甘宁青一带地区的回族斗争文献等;一是与本省有关的宗教史、宗教活动、地方宗教人物一类的文献,也应注意采录。青海是黄教的发祥地,藏、蒙等族大都信奉黄教,有关黄教的史料都应尽量收入书目。而伊斯兰教因在中东策源,流播甚广,虽本省回、撒拉等民族崇奉伊教,也只能考虑收录有本省特点的伊教文献。
(三)关于学科文献的收录范围
学科文献,一般来说通用性意义较大,尤其是技术科学文献,专业性强,地方性不足。但是,有不少学科文献,带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例如自然地理、地质科学、动植物学、农业科学、经济地理、交通运输、历史学、考古学、民俗学、语言学、文学、艺术等学科文献,地方特征突出,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本省的各个方面的历史和现状,而且它们对于本省的科研、生产来说,实用性更大,利用价值更高。对于这些学科的文献,在编目时特别注意要尽量扩大取材范围。而没有地方特点或地方特点不明显的其他学科文献,则应严格控制,尽量少收或干脆不收。
(四)关于版本形式
本目录作为书目,仅收独立存在形式(指册、卷、件等形式)的图书文献,不收刊载在报刊或其他图书中的单篇文字材料,也不收实物史料。应予收录的图书资料的形式形形色色,众彩纷呈。按装订形式有普通平装图书,有线装古籍,又有图表、档案、报刊和各种形式的复制品等。按版本形式有稿本、抄本、油印本、复印本、木刻本、石印本、铅印本等。文献的版本形式服从于文献内容的需要。只要文献内容具有一定的地方特点,版本形式就不能作为收录标准而加以限制。
〔出处〕 青海图书馆 1984(3)
《关于《青海地方文献目录》的收录原则和范围兼谈地志书目的收录问题(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