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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连续竞价


  (一)连续竞价是指对申报的每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然后按下列两种方式分别产生不同的成交价格。 
1. 买入申报价格>=市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成交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 
2. 卖出申报价格<=市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成交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 
(二) 连续竞价的竞价原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场内交易采用双向竞价,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所谓双向竞价是指竞价不仅以讨价还价的方式在买卖双方展开,而买方与买方之间、卖方与卖方之间也进行竞价。如买方愿以一个最高价格(高于其他买方的价格)委托买入一定数量的股票,他将获得优先购入该种股票的权利。同时,如卖方愿以最低价格(低于其他卖方的卖出价格)出售其股票,他将获得优先售出该种股票的权利。 
(三) 连续竞价的撮合原则 
为防止人为造价、压价或抬高股价,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不违背价格优先的前提下,用下列两个原则取代了中间成交的撮合原则。 
1. 如买入委托先申报,且买入价高于卖出价,则以买入价撮合成交。 
2. 如卖出委托先申报,且卖出价低于买入价,则以卖出价撮合成交。 

《B股连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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