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道路的本源与规律
很大程度上的平衡与融合。而这一阶段最为集中的是体现在政治人物身上的“大国心态”。我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我觉得中国以“人界”为重心的发展进程的极点是在一种相对局限的生产力水平下(因为还未转移到以“物界”为重心的第七阶段,因而生产力水平不会非常高)达到一种引领阶层(社会力量的重心)的普遍的相对“高能化,高德化”(就前边的人欲平淡化而言);与此同时,现代意义上的法系力量亦能借此机会发展壮大,从而完成社会前进的引导力量的重心的移转。那么,这种“高能化”具有哪些针对性,具体又当怎样运做呢?其针对的症结我想主要应当包括就内在能力而言的中国人明显的一些弱点(从根本上讲,是“人界”式道路的必然弊端的体现),诸如在相当程度和范围内呈现的“缺乏创新”,“惰于实践”,“恐惧外族”等等劣根性的存在。再来看“高德化”的方式,在这里主要是指“人欲的平淡化”。平淡欲望,是针对中国特有的症结而出炉的特有的方式。人的欲望,这里主要指享受的欲望,包括惰欲,贪欲,情欲等等。这其中尤以情欲最难控制。在反腐行动中,中国共产党高官的纷纷落马,几乎都与情欲的放纵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如厦门远华走私案的贪官几乎无一不包养情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原毕业于清华大学的厦门市副市长赵克明,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的讲道:“金钱和权力的诱惑我抵抗的住,但是,女人这关我过不了”。足以见其危害之大。
在这个阶段我们首要的任务就是对以上这些劣根性的破除。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国人前进的重心侧重于内,而不侧重于外;侧重于心,而不侧重于物:侧重与人性而不侧重于法律(其原理在上一章的“人界”式道路特有的弹性机制中已有阐述)。破除这些弱点大致上有两种方式,一:是从一般角度而言的方法,主要是指在各领域的发展实践中通过各种强性(党纪,法律)及弱性(政策,教育灌输)的方式,转移人的思维定势,周而复始,增量促成。例如,就其中一弱点而言,何为“缺乏创新”,从哲学的角度讲,万物具有连带关系,万变不离其中,创新从根本上讲也只是转换了一种外在形式,而不创新未必就是不发展,它亦可为一种不易为人察觉的发展,而这种发展更具潜在力量,等等。类似于这种方式即可应用于“高能化”的历练亦可应用于“高德化”的历练,它对于局部的化解各种欲望,平衡各种心态,增强内在的素质均有着相当的效力。但是因为它具有着更多的权术色彩和逻辑学及心理学色彩,因而不是本文着力论述的。本文之所以涉及,也是旨在用中国社会发展道路重心的构造的剖析来为真正平等意义上的中国式的法治社会的成型,成熟,及主导的转化奠定理论上的根基。二:是从根本角度而言的方法,即本文自始至终力图呈现的中国“人界”式发展道路及西方“物界”式发展道路的本性的异同,深入理解这种道路的根本走向和优劣变换的规律,是中国领导阶层破除内在弱性,化解外在压力,历练成熟,直至达到第六阶段“化欲呈德(这是我的一个浓缩的提法,简而言之就是用淡化和控制欲望的方式及途径,历练一种清高的品格),大国心态(前边提到的‘超脱的容纳’在政治领域的具体表现)”的最根本的方式(这与前些年江泽民主席在不同的场合一再强调的“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有着异曲同工之意)。同时亦是从正面带动中华法系进入真正的引导社会进步的重心角色的根本路径。而能担当起领导层这个重任的,在现实的中国只有共产党。
(二)当前中国法治化的具体推进方式
下面,来谈一下当前中国具体的法治推进方式。我认为,这大致应该分为三层:第一层,即前边提到的以“化欲呈德,大国心态”为核心内容的高能化,高德化的历练。更进一步讲,是一种具有阶段特色的“以德领法”,“以德促法”的过程。这种无论是从一般角度而言的化解方式,还是对根本上的“人界”式发展道路理论的把握都应当首先从中国共产党内的省部级以上的高官抓起。因为这一阶层是重心之所在,是中国社会推进动力的最为直接的具体力量和率先垂范的抽象力量的交汇点。
第二层,首先,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大量发布,灌输,贯彻现代法律法规及法治观念,全方位健全法律体制(这里广义上讲包括各式法律体制,权力运作体制,政府和官员监督体制,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等等,但是这些方式和路径过于具体,而非本文的宏观导向和论述,因此在这里不做详细阐释),促进与世界的接轨;其次,建立和培育各式的基层民主自治组织和人民团体。这与有“中国第一乡官”之称的李昌平上书朱容基总理所提到的“实行基层民主制度和农民自治制度”有点相似,只不过试用的范围和领域要更大些。它们共有的本质目的都是旨在增强更为具体的维护法律权利的相互作用意识和团体力量。尽管从局部上讲,现阶段中国法律很难实现宪法中厘定的宏伟蓝图,但是也正因为中国拥有着独具产生和维系这种蓝图以不同形式存在的巨大人文力量,促使中国可以最终走向完美。
第三层,在条件适宜的局部试点,建立既具理想的“高德化,高能化”的领导阶层,又具现代法律意识和素质的市民阶层的行政区域。这有点类似于曾经很有名气的大秋庄等典型的“共产主义”村。但是与之不同的是:首先,这是在中国共产党及政府的明确计划内有步骤有次序的实施的;其次,在区域内用本文阐释的中国“人界”式发展道路理论及由之导出的展扩辅助型法治道路理念为底蕴与主导,并与各项领域的实践相结合,使之转化为各种更为具体的凝聚力与推动力。以期使之在整个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中起到一种实实在在的引航灯的作用。
行文至此,可以暂告一段落了。同时,一种信念也油然而生:那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的“人界”式发展道路与中国展扩辅助型法治道路必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将中国人民引入一个更为民主,文明,富强的国度。
参考文献及注释
参考文献:〔1〕参见张文显主编的《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法理学》第二章法学的历史 第一节 西方法学的 《中国法治道路的本源与规律(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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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阶段我们首要的任务就是对以上这些劣根性的破除。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国人前进的重心侧重于内,而不侧重于外;侧重于心,而不侧重于物:侧重与人性而不侧重于法律(其原理在上一章的“人界”式道路特有的弹性机制中已有阐述)。破除这些弱点大致上有两种方式,一:是从一般角度而言的方法,主要是指在各领域的发展实践中通过各种强性(党纪,法律)及弱性(政策,教育灌输)的方式,转移人的思维定势,周而复始,增量促成。例如,就其中一弱点而言,何为“缺乏创新”,从哲学的角度讲,万物具有连带关系,万变不离其中,创新从根本上讲也只是转换了一种外在形式,而不创新未必就是不发展,它亦可为一种不易为人察觉的发展,而这种发展更具潜在力量,等等。类似于这种方式即可应用于“高能化”的历练亦可应用于“高德化”的历练,它对于局部的化解各种欲望,平衡各种心态,增强内在的素质均有着相当的效力。但是因为它具有着更多的权术色彩和逻辑学及心理学色彩,因而不是本文着力论述的。本文之所以涉及,也是旨在用中国社会发展道路重心的构造的剖析来为真正平等意义上的中国式的法治社会的成型,成熟,及主导的转化奠定理论上的根基。二:是从根本角度而言的方法,即本文自始至终力图呈现的中国“人界”式发展道路及西方“物界”式发展道路的本性的异同,深入理解这种道路的根本走向和优劣变换的规律,是中国领导阶层破除内在弱性,化解外在压力,历练成熟,直至达到第六阶段“化欲呈德(这是我的一个浓缩的提法,简而言之就是用淡化和控制欲望的方式及途径,历练一种清高的品格),大国心态(前边提到的‘超脱的容纳’在政治领域的具体表现)”的最根本的方式(这与前些年江泽民主席在不同的场合一再强调的“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有着异曲同工之意)。同时亦是从正面带动中华法系进入真正的引导社会进步的重心角色的根本路径。而能担当起领导层这个重任的,在现实的中国只有共产党。
(二)当前中国法治化的具体推进方式
下面,来谈一下当前中国具体的法治推进方式。我认为,这大致应该分为三层:第一层,即前边提到的以“化欲呈德,大国心态”为核心内容的高能化,高德化的历练。更进一步讲,是一种具有阶段特色的“以德领法”,“以德促法”的过程。这种无论是从一般角度而言的化解方式,还是对根本上的“人界”式发展道路理论的把握都应当首先从中国共产党内的省部级以上的高官抓起。因为这一阶层是重心之所在,是中国社会推进动力的最为直接的具体力量和率先垂范的抽象力量的交汇点。
第二层,首先,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大量发布,灌输,贯彻现代法律法规及法治观念,全方位健全法律体制(这里广义上讲包括各式法律体制,权力运作体制,政府和官员监督体制,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等等,但是这些方式和路径过于具体,而非本文的宏观导向和论述,因此在这里不做详细阐释),促进与世界的接轨;其次,建立和培育各式的基层民主自治组织和人民团体。这与有“中国第一乡官”之称的李昌平上书朱容基总理所提到的“实行基层民主制度和农民自治制度”有点相似,只不过试用的范围和领域要更大些。它们共有的本质目的都是旨在增强更为具体的维护法律权利的相互作用意识和团体力量。尽管从局部上讲,现阶段中国法律很难实现宪法中厘定的宏伟蓝图,但是也正因为中国拥有着独具产生和维系这种蓝图以不同形式存在的巨大人文力量,促使中国可以最终走向完美。
第三层,在条件适宜的局部试点,建立既具理想的“高德化,高能化”的领导阶层,又具现代法律意识和素质的市民阶层的行政区域。这有点类似于曾经很有名气的大秋庄等典型的“共产主义”村。但是与之不同的是:首先,这是在中国共产党及政府的明确计划内有步骤有次序的实施的;其次,在区域内用本文阐释的中国“人界”式发展道路理论及由之导出的展扩辅助型法治道路理念为底蕴与主导,并与各项领域的实践相结合,使之转化为各种更为具体的凝聚力与推动力。以期使之在整个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中起到一种实实在在的引航灯的作用。
行文至此,可以暂告一段落了。同时,一种信念也油然而生:那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的“人界”式发展道路与中国展扩辅助型法治道路必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将中国人民引入一个更为民主,文明,富强的国度。
参考文献及注释
参考文献:〔1〕参见张文显主编的《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法理学》第二章法学的历史 第一节 西方法学的 《中国法治道路的本源与规律(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