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经济论文 >> 证券论文 >> 正文

台湾中小企业的债务资金融通


    中小企业融资难,这是个全球性的普遍问题。我们正处于努力推进从计划到市场的转轨阶段,棘手之处就更多一些。近些年来,从不同角度提出三种类型需要加以重点关注的企业:一是高技术企业,二是中小企业,三是民营企业。实际上,这三类企业有许多交集;而要促进这三类企业的发展,有许多措施也都是共通的。其中,融资——无论是债务资金融资还是权益资本融资—— 无疑是急待破除的主要瓶颈之一。 
  所有国家和地区都有中小企业,但是台湾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特别为人们所称道。同为东亚经济,论及日本、韩国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大公司、大财阀;而论及台湾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中小企业。不仅如此,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势力的海外华人经济圈,主要都是通过小企业而不是通过股份制发展的。正如约翰·奈斯比特在《亚洲大趋势》一书中所指出:华人经济实体其实就是一个靠宗族和同乡组成的公司和企业网。

  近20年里,台湾中小企业家数从1980年的70万家增至1998年的104.5万家,平均增加率为每年2.52%,其中1991年到1998年增加率为3.48%。由此可见,台湾即使已经迈入成熟经济,走向高科技产业阶段,中小企业的生成仍不减增幅,这当然与社会资源的配置密切相关。因此,对台湾中小企业的融资进行剖析,有着很现实的意义。

  一、台湾的中小企业

  1、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自1967年公布《中小企业辅导准则》以来,台湾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共修订过7次。修订的主要原因,是通货膨胀影响了企业投入产出的计量,以及经济水准提高后导致价值判断变更。

  目前台湾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见表1。台湾的许多商业点都可以使用人民币,比价是1元人民币=4元新台币,在表1中即以这一比价进行换算,以便提供更直观的概念。

  表1 台湾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合乎标准之一的企业即认定)

  类 别 中小企业 其中:小企业

  1、制造业、营造业、矿业及土石采取业 1.1实收资本额新台币(合人民币)1.2 经常雇用员工数 8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未满200人 未满20人

  2、农林渔牧业、水电燃气业、商业、运输、仓储及通信业、金融保险不动产业、工商服务业、社会服务及个人服务业 2.1 营业额新台币(合人民币)2.2 经常雇用员工数 1亿元以下(2500万元以下)未满50人 未满5人

  2、中小企业的组织形态

  表2 中小企业组织形态

   1990 1995 1998

  制造业全部企业家数 (家) 157965 157187 148990

  其中 股份有限公司 (%) 17.33 21.17 21.59

  有限公司 (%) 27.84 31.53 33.15

  合伙 (%) 1.10 1.08 1.12

  独资 (%) 53.51 46.09 43.98

  其他 (%) 0.22 0.13 0.16

  商业全部企业家数 (家) 489864 598171 646842

  其中 股份有限公司 (%) 5.96 5.64 6.53

  有限公司 (%) 23.27 28.28 28.70

  合伙 (%) 0.79 0.87 0.91

  独资 (%) 69.59 63.55 63.06

  其他 (%) 0.40 1.66 0.80

  资料来源:历年《中小企业白皮书》。

  制造业和商业是中小企业最活跃的两个领域,其中小企业的组织形态见表2。从表中可以观察到:这两个领域里中小企业都首选独资形式,商业更为明显。其后依次是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最少(在“其他” 类中包括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外国公司、外国公司办事处、分公司等)。

  中小企业在创设之初选择独资、合伙等组织形态,对于债务资金的融通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无限责任的企业结构使得资金、资产得以在个人、家庭、企业之间无障碍地变换。台湾的经验表明:

  第一,中小企业初期的投资资金,除个人的储蓄与家人的提供为主要来源外,寻求亲戚朋友的借款援助与民间标会者也不在少数。

  第二,向银行借钱必须提出足额的担保品,除少数获得中小企业信保基金的保证外,大部分企业系以负责人自己的土地与房屋作为抵押品,而这些土地与房屋中,有些是经营企业赚到钱后所购买的。

  第三,小企业比大企业更多仰仗的融资渠道,是向信用社或农渔会借款。至少截至1992年,《合作社法》仍规定“法人仅得为有限责任或保证责任合作社社员,但其法人以非营利为限”,也就是说中小企业不能以法人名义与信用合作社往来。但事实上,独资与合伙企业不具法人资格,自不妨向信用社告贷。而且,中小企业可透过其负责人、经理或股东以私人名义入社,造成贷款之实。

  所以,企业形态与金融形态是有匹配关系的。如果是有限公司,这些资金渠道就都不通了。

  二、政策性措施

  台湾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以“经济部”为政策制定机构,“中小企业处”为专责辅导行政机构,分别建立融资、生产技术、市场行销及经营管理等四项辅导体系。其中,中小企业融资辅导体系包括中小企业专业银行、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省属行库联合辅导中心。此外,当局还为中小企业组织专案贷款。

  1、中小企业专业银行

  1976年起,台湾省公、民营之合会储蓄公司陆续改制成中小企业银行。依据“银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供给中小企业信用之专业银行为中小企业银行。中小企业银行以供给中小企业中、长期信用,协助其改善生产设备及财务结构,暨健全经营管理为主要任务。”

  截至1990年12月底止,中小企业银行共有总行8家,分行274家,办事处68家,合计350家,其分支机构遍布各县市。中小企业银行的运营须符合关于“中型企业不得低于放款总额30%,小型企业不得低于40%

,办理中、长期放款之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所收定期存款总余额。……”的规定。

  自1992年15家新的民营银行加入营业后,台湾地区金融体系更趋向激烈的竞争,而中小企银在资本额、营业区域、业务范围与资金运用等方面受到法令的规范,先天上便无法与一般银行处于公平的地位竞争,因而从1998年纷纷改制为商业银行。当然,改制后的银行不再受到对中小企业放款总额不得低于70%的限制。看来,只有政策性的资金投向限制,没有政策性的资金来源补充,是难以永续发展的。

  2、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

  1974年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经核准设立,并完成财团法人登记。截至1990年止,基金计获捐助82.3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各级政府计捐助60.1亿元,金融机构计捐助22.2亿元;另历年之累积结余计16.25亿元,以上合计净值约98.6亿元。

  信用保证对象系参照“中小企业辅导准则”,并依其性质和规模划分为生产事业、一般事业及小规模商业等三类;另配合“行政院青年辅导委员会”辅导青年创业之措施,将创业青年纳入保证对象。现有行业除极少数外,均已纳入保证范围。至1989年,每月承保金额已成长至65亿左右。以1988年为例,一般贷款信用保证、购料周转融资信用保证、政策性贷款信用保证、外销贷款信用保证是四项主要业务,合计约占95.5%。这四大项目在各年度所占的百分比基本都在90%以上。

  据统计,信保基金从1974年至1990年共对中小企业提供6650亿元的担保,因而协助中小企业自金融机构获得融资8326亿元。全部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有5% 左右是通过信保基金的信用保证。以1990年信保基金的净值98亿来说,每年能有将近800亿的保证业绩,不可谓成效不彰。所以研究者认为,在整个中小企业的金融体系中,保证的重要性绝不下于融资。

  3、省属行库联合辅导中心

  出于政策性考虑,以及认识到中小企业乃促进工业升级、再创经济奇迹所不可或缺之因素,台湾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台湾省合作金库、第一商业银行、华南商业银行、彰化商业银行及台湾中小企业银行等七家省属行库乃奉核准,共同捐资,于1982年7月成立“财团法人省属行库中

《台湾中小企业的债务资金融通》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53374.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证券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