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内自然人开放B股市场的政策效应分析
13.06
24.67
19.47
21.48
8.69
1/2001
59.39
24.23
57.21
12.91
20.14
10.63
17.45
6.64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月报》,2001年2月13日。
对于境内中资商业银行而言,由于我国现行《证券法》规定,客户保证金必须存到指定商业银行,因此该项政策实施后,商业银行外汇储蓄总额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变化的只是储蓄主体结构。也就是说,由居民个人的外汇储蓄变为证券公司用于B股市场买卖结算的外汇存款。这种银行负债业务结构上的变化,会对银行外币资产业务的开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允许境内居民投资于B股市场的政策对我国证券监管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原先只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B股市场的模式下,监管部门就已经面对国际投资者的考验,今后由于境内、境外的投资者混合在一起,再加上外汇管理、交易、结算的难度增加,监管难度无疑将会进一步加大。当然,我们应当一分为二地看待这个问题。正是由于今后的B股市场将对监管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将有助于我国证券、外汇监管部门开始熟悉复杂的国际化背景之下的资本市场运作特点,为今后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