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作《XX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和意见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主要做法
2001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为完成国家法授权的立法任务,实现中央关于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必须与国家法同时实行的要求,省第九届人大常委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和《条例》的颁布实施,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据地方性法规及相关政策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真正以国家法律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和《条例》,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州人民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狠抓了《法》和《条例》的实施工作。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法》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普及工作
《法》和《条例》颁布后,州人民政府就把《法》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普及工作作为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规划,周密部署,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一是调动社会宣传资源,积极协调宣传、新闻等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在《法》和《条例》实施前,红河电视台制作了宣传《法》和《条例》的专题节目,在《人口扫描》节目中播出;红河人民广播电台将《法》和《条例》制作成录音带,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在《人口扫描》栏目中播出。2002年8月31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在红河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对全州贯彻落实《法》和《条例》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把2002年9月1日定为《法》和《条例》的宣传日,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红河日报全文刊登了讲话内容。各县市按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宣传日这天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全州城乡掀起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法》和《条例》的热潮,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二是组织广大计生干部职工利用节假日、街天进行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深入宣传《法》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宣传国家法律对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宣传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把《法》和《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迅速传播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村、社区和广大育龄群众。三是认真开展了《法》和《条例》的培训工作。2002年8月30日,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计划生育局局长和负责法规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县市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村宣传员和服务员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使他们掌握了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和各项规定。同时结合实际,针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法制教育。四是狠抓《法》和《条例》的普及工作,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了“四五”普法规划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十五”规划的重要内容。2002年11月,州计生委、州司法局联合举办了《法》和《条例》知识抢答赛,全州13个县市及州级机关、武警边防支队等15支代表队参加了角逐,并组队参加了省计生委、省司法厅组织的知识竞赛,获全省第三名。州计生委、州直机关工委在州级机关举办了《法》和《条例》知识竞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3年,州人民政府还把《法》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了全州干部职工“四五”普法考试的重要内容。
(二)认真贯彻落实《法》和《条例》,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
《法》和《条例》以宪法为依据,着眼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确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中的法律地位,是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约束政府行为,规范公民生育行为的重要准则。州人民政府在贯彻落实《法》和《条例》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根据省人民政府的人口规划,结合实际,编制全州人口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自20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经过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累计少出生96万多人,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全州人口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人口基数大,净增人口多,年出生人口在7.5万左右,净增人口在5万左右,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呈现出不断加重之势,且新增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和贫困地区,进一步加剧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加大了脱贫致富的难度。二是人口控制极不平衡,南部地区和北部地区差异大,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仍然较高。2002年,全州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24个和0.42个千分点,2003年,全州人口自然增长率10.06‰,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26个千分点。州委、州政府制定的2018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中,人均GDP的测算,是以人口自然增长率7‰为基数的,而目前全州人口自然增长率还在10‰以上,如果人口降不下来,即使经济上去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很难实现。为有效解决人口问题,加快全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州人民政府根据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认真编制了全州人口规划。即2005年全州总人口控制在438.03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7.95‰;2010年全州总人口控制在46 《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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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作《XX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和意见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主要做法
2001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为完成国家法授权的立法任务,实现中央关于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必须与国家法同时实行的要求,省第九届人大常委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和《条例》的颁布实施,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据地方性法规及相关政策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真正以国家法律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和《条例》,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州人民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狠抓了《法》和《条例》的实施工作。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法》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普及工作
《法》和《条例》颁布后,州人民政府就把《法》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普及工作作为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规划,周密部署,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一是调动社会宣传资源,积极协调宣传、新闻等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在《法》和《条例》实施前,红河电视台制作了宣传《法》和《条例》的专题节目,在《人口扫描》节目中播出;红河人民广播电台将《法》和《条例》制作成录音带,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在《人口扫描》栏目中播出。2002年8月31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在红河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对全州贯彻落实《法》和《条例》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把2002年9月1日定为《法》和《条例》的宣传日,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红河日报全文刊登了讲话内容。各县市按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宣传日这天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全州城乡掀起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法》和《条例》的热潮,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二是组织广大计生干部职工利用节假日、街天进行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深入宣传《法》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宣传国家法律对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宣传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把《法》和《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迅速传播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村、社区和广大育龄群众。三是认真开展了《法》和《条例》的培训工作。2002年8月30日,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计划生育局局长和负责法规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县市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村宣传员和服务员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使他们掌握了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和各项规定。同时结合实际,针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法制教育。四是狠抓《法》和《条例》的普及工作,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了“四五”普法规划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十五”规划的重要内容。2002年11月,州计生委、州司法局联合举办了《法》和《条例》知识抢答赛,全州13个县市及州级机关、武警边防支队等15支代表队参加了角逐,并组队参加了省计生委、省司法厅组织的知识竞赛,获全省第三名。州计生委、州直机关工委在州级机关举办了《法》和《条例》知识竞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3年,州人民政府还把《法》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了全州干部职工“四五”普法考试的重要内容。
(二)认真贯彻落实《法》和《条例》,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
《法》和《条例》以宪法为依据,着眼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确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中的法律地位,是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约束政府行为,规范公民生育行为的重要准则。州人民政府在贯彻落实《法》和《条例》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根据省人民政府的人口规划,结合实际,编制全州人口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自20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经过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累计少出生96万多人,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全州人口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人口基数大,净增人口多,年出生人口在7.5万左右,净增人口在5万左右,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呈现出不断加重之势,且新增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和贫困地区,进一步加剧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加大了脱贫致富的难度。二是人口控制极不平衡,南部地区和北部地区差异大,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仍然较高。2002年,全州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24个和0.42个千分点,2003年,全州人口自然增长率10.06‰,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26个千分点。州委、州政府制定的2018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中,人均GDP的测算,是以人口自然增长率7‰为基数的,而目前全州人口自然增长率还在10‰以上,如果人口降不下来,即使经济上去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很难实现。为有效解决人口问题,加快全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州人民政府根据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认真编制了全州人口规划。即2005年全州总人口控制在438.03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7.95‰;2010年全州总人口控制在46 《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