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竞争导论(上)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社会学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们过去多年忽视了,现在也需要赶快补课” 的呼吁以来,在恢复与发展中愈来愈关注对现实政治的研究。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中国政治学对中国现实政治问题的研究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有许多应由政治学回答的问题,政治学还没有去研究,去回答。” 政治竞争问题正是政治学界的一大盲区和空白,是一片未曾涉足的“彼岸领域”。究其原因,则是多方面的。长期以来,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思想影响下,人们还习惯于有意无意地在某些领域设置“禁区”,不敢或不屑于研究。其实,“科学研究无禁区”,这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科学研究最怕的是鸦雀无声,或者是在某种控驭之下的异口同声。如果说,在过去政治生活极不正常,人们的思想观念极端僵化的情况下,对某些领域设置“禁区”还情有可原,那么,在二十一世纪大力提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新时代,在伟大祖国立志复兴的今天,如果我们仍然囿于成见而不思开拓创新,那就未免丧失了一个理论工作者的应尽职责。
本文对政治竞争的研究,仅仅是一个初步的分析,其价值在于通过对政治竞争理论和实践的分析,为我国政治发展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由于笔者水平所限,无论在研究的深度或广度方面都没有得到足够的拓展,但笔者希望本文的观点和材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第一部分 政治竞争一般理论
一、政治竞争的内涵、特征
(一)政治竞争的涵义
什么是政治竞争?这是研究政治竞争理论必须首先予以回答的问题,不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研究。目前,国内有关政治学工具书、专著及论文很少涉及政治竞争,更谈不上对政治竞争作一个权威性的解释。就笔者手中的资料看,仅有北京师范大学陈会昌教授在其所著的一本社会学著作《竞争 社会---心理---文化透视》中对政治竞争作了一个界定,他认为“政治竞争是指以政治利益为目的的竞争,它包括国家与国家的竞争,国家联盟与国家联盟的竞争,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竞争,不同阶级、党派、政治团体之间的竞争,为争取各种政治权力而进行的竞选,等等。”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政治竞争是一个外延十分宽泛的概念,它似乎无所不有,无时不在,因此,无法对它进行研究。
那么,是否就应该就此收笔了呢?问题恐怕不会如此简单,关键在于找到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列宁曾概括和总结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时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遍、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提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 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表达过这样的思想:为了便于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尽可能地暂时抛开“一切混杂的附属物”,在“最少受干扰”的情况下研究事物的“纯粹形态”或典型形态。 由此,我们至少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第一,应该从最常见、最普通从而也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出发,去把握政治竞争;第二,应该暂时抛开政治竞争的某些形式,在一种较为纯粹和典型的状态下,深入揭示政治竞争的内涵及特征。
基于此认识,我们大胆地抛开陈定义中的“国家与国家的竞争”、“国家联盟与国家联盟的竞争”、“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竞争”。那么,陈关于政治竞争的定义可以重新表述为:政治竞争指以政治利益为目的的竞争,它包括不同阶级、党派、政治团体之间的竞争,为争取政治权力而进行的竞选等等。
之所以将政治竞争作如此界定,是因为这一表述基本揭示了民主政治中政治竞争的内涵。不过,这一表述仍然不够明确、具体,如“政治利益”这一术语太抽象,难以把握。
为了更准确地弄清政治竞争的基本涵义,我们不妨引用几段西方学者关于政治竞争与民主政治关系的论述:
谢茨施耐德:民主是这样一种竞争性的政治体制,在这种体制中,相互竞争的领袖和组织以某种方式确定公共政策的选择范围,以便使公众能够参与决策过程。
林茨:倘若一个政府按照宪法定期为各种群体提供和平竞争政权的机会,而不是用武力排除任何一部分居民来参加竞争,那么,我们就认为这个政权是民主的。
亨廷顿:在其他政治体制中,人们通过出身、任命、考试、财富或强制成为统治者。相比之下,在民主制度中,要么像在直接民主中那样,人民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要么统治者由被统治者选举产生。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如果其最强有力的决策者中多数是通过公平、诚实、定期的选举产生的,而且在这样的选举中侯选人可以自由竞争选票,并且实际上每个成年公民都有投票权,那么,这个国家就有了民主政体。
上述三位学者尽管对政治竞争没有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但他们的观点却是十分明确的。他们不约而同地把政治竞争视为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认为在民主政治中,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竞争领导权。这的确抓住了民主政治的灵魂。由此,我们认为:政治竞争是指在宪政民主秩序下,个人或集团正当、合法、有序地争夺国家权力或最大限度地影响国家权力的行使,以实现其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的活动。
(二)政治竞争的主要特征
考察政治竞争的特征,有助于我们多角度、全方位地把握它的涵义。在笔者看来,政治竞争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竞争的主体是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个人或集团。
政治竞争的主体指政治竞争的参加者,即参与政治竞争,角逐国家权力的个人或集团。政治竞争的主体必须是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个人或集团,如若只有一方主体,则因缺乏竞争对手而谈不上政治竞争。
个人是政治竞争最重要的主体。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反映了人与政治的一种自然的联系。不过,在专制体制下,政治仅仅是少数人的事,广大民众被排除在政治体系之外,不仅“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实际上“不在其位,禁谋其政”。相形之下,现代民主政治则是开放的政治,不独政府官员,而且广大民众也可以直接进入政治过程, 《政治竞争导论(上)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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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政治竞争的研究,仅仅是一个初步的分析,其价值在于通过对政治竞争理论和实践的分析,为我国政治发展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由于笔者水平所限,无论在研究的深度或广度方面都没有得到足够的拓展,但笔者希望本文的观点和材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第一部分 政治竞争一般理论
一、政治竞争的内涵、特征
(一)政治竞争的涵义
什么是政治竞争?这是研究政治竞争理论必须首先予以回答的问题,不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研究。目前,国内有关政治学工具书、专著及论文很少涉及政治竞争,更谈不上对政治竞争作一个权威性的解释。就笔者手中的资料看,仅有北京师范大学陈会昌教授在其所著的一本社会学著作《竞争 社会---心理---文化透视》中对政治竞争作了一个界定,他认为“政治竞争是指以政治利益为目的的竞争,它包括国家与国家的竞争,国家联盟与国家联盟的竞争,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竞争,不同阶级、党派、政治团体之间的竞争,为争取各种政治权力而进行的竞选,等等。”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政治竞争是一个外延十分宽泛的概念,它似乎无所不有,无时不在,因此,无法对它进行研究。
那么,是否就应该就此收笔了呢?问题恐怕不会如此简单,关键在于找到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列宁曾概括和总结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时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遍、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提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 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表达过这样的思想:为了便于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尽可能地暂时抛开“一切混杂的附属物”,在“最少受干扰”的情况下研究事物的“纯粹形态”或典型形态。 由此,我们至少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第一,应该从最常见、最普通从而也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出发,去把握政治竞争;第二,应该暂时抛开政治竞争的某些形式,在一种较为纯粹和典型的状态下,深入揭示政治竞争的内涵及特征。
基于此认识,我们大胆地抛开陈定义中的“国家与国家的竞争”、“国家联盟与国家联盟的竞争”、“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竞争”。那么,陈关于政治竞争的定义可以重新表述为:政治竞争指以政治利益为目的的竞争,它包括不同阶级、党派、政治团体之间的竞争,为争取政治权力而进行的竞选等等。
之所以将政治竞争作如此界定,是因为这一表述基本揭示了民主政治中政治竞争的内涵。不过,这一表述仍然不够明确、具体,如“政治利益”这一术语太抽象,难以把握。
为了更准确地弄清政治竞争的基本涵义,我们不妨引用几段西方学者关于政治竞争与民主政治关系的论述:
谢茨施耐德:民主是这样一种竞争性的政治体制,在这种体制中,相互竞争的领袖和组织以某种方式确定公共政策的选择范围,以便使公众能够参与决策过程。
林茨:倘若一个政府按照宪法定期为各种群体提供和平竞争政权的机会,而不是用武力排除任何一部分居民来参加竞争,那么,我们就认为这个政权是民主的。
亨廷顿:在其他政治体制中,人们通过出身、任命、考试、财富或强制成为统治者。相比之下,在民主制度中,要么像在直接民主中那样,人民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要么统治者由被统治者选举产生。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如果其最强有力的决策者中多数是通过公平、诚实、定期的选举产生的,而且在这样的选举中侯选人可以自由竞争选票,并且实际上每个成年公民都有投票权,那么,这个国家就有了民主政体。
上述三位学者尽管对政治竞争没有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但他们的观点却是十分明确的。他们不约而同地把政治竞争视为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认为在民主政治中,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竞争领导权。这的确抓住了民主政治的灵魂。由此,我们认为:政治竞争是指在宪政民主秩序下,个人或集团正当、合法、有序地争夺国家权力或最大限度地影响国家权力的行使,以实现其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的活动。
(二)政治竞争的主要特征
考察政治竞争的特征,有助于我们多角度、全方位地把握它的涵义。在笔者看来,政治竞争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竞争的主体是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个人或集团。
政治竞争的主体指政治竞争的参加者,即参与政治竞争,角逐国家权力的个人或集团。政治竞争的主体必须是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个人或集团,如若只有一方主体,则因缺乏竞争对手而谈不上政治竞争。
个人是政治竞争最重要的主体。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反映了人与政治的一种自然的联系。不过,在专制体制下,政治仅仅是少数人的事,广大民众被排除在政治体系之外,不仅“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实际上“不在其位,禁谋其政”。相形之下,现代民主政治则是开放的政治,不独政府官员,而且广大民众也可以直接进入政治过程, 《政治竞争导论(上)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