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板的设立、运作和监管研究报告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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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最近一年的税前收入(万美元,须年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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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需要摆脱一个误解,即二板市场是相对于主板市场的比较“次”和“劣”的市场,这完全是对创业板市场的误会。主板市场之所以入市门槛较高,是因为其中的投资者主要是以退休基金、医疗保险金、保险机构的准备金和住房公积金等组成的共同基金,它们要求市场风险可预期和资本收益的相对稳定,脱离了较高的入市门槛,主板市场就不能吸引这些厌恶风险但资金量巨大的机构投资者。而二板市场则不然,它是为可能商品化和产业化的高科技企业提供迅速孵化的场所,投资于创业板的主要是可承受高风险、但追求高收益的民间私募投资,上市企业的性质和投资者性质的不同才决定了主板和二板市场的入市差别。
据此,我们可以分析我国创业板的门槛。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A股市场申请上市的条件有:(1)股票已经公开发行;(2)发行额度初定为人民币3000万元;(3)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个人股东人数不少于人100人,个人持有的股票面值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4)公司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公司的,原企业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但是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5)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A股市场申请上市的条件有:(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个人股东人数不少于人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A股市场申请上市的条件有:(1)股票已经公开发行;(2)发行额度初定为人民币3000万元;(3)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个人股东人数不少于人1000人,个人持有的股票面值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4)公司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公司的,原企业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但是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5)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对以上上市要求的分析,可以看出上市要求中规定了上市公司的规模(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个人股东的最低人数限制及个人最低持股量(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个人股东人数不少于人1000人,个人持有的股票面值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三年连续盈利记录等条件。
表格4、目前主板市场的基本进入门槛
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
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最低公众持股量
(对总股本在4亿人民币以上者)
25%以上
(15%以上)
持有1000元面值以上的最低股东人数限制
1000人
个人持有的股票面值总额
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
连续盈利记录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板的设立、运作和监管研究报告第二部分(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