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对中国制造业的影响:若干行业分析与政策调整方向
(二)对于受WTO影响不同的行业,应采取差别化的分类调整政策。对于那些近期和中长期都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政策重点应放在如何更充分地发挥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上。进一步优化产业组织结构,推动产业重组和合理化,使行业内若干大企业尽快做强做大;促进大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赢得生存和发展空间。对于那些近期受一定冲击,但中长期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行业,应在与跨国公司的全面合作中寻找发展空间,加快产业技术进步,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于那些竞争力不强,没有发展潜力的行业,可采取收缩战略,通过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加大产业调整与援助政策力度,确保产业退出过程有序和安全。?
(三)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在充分尊重市场机制的基础上,为所有企业创造一个公正、公开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要创造面向各类投资者的公平竞争环境和市场准入条件,重点解决4个方面问题:一是放松政府管制,改革政府投资管理体制,以备案制替代审批制;二是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确保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三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政府政策和企业竞争行为都能够在透明的法治环境下进行;四是加强政府服务功能。?
(四)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和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国有企业产权流动性差、社会包袱沉重、高负债率等历史遗留问题;按照WTO规则的要求取消对国有企业的不当优惠;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塑造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解决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缺位问题。?
(五)建立WTO框架内的产业预警机制,实施针对性强的应对措施。对于那些短期内受外部冲击较大的行业,完善产业损害和预警机制是十分必要的。政府要学会利用WTO条款来保护本国产业部门的现实利益,这也是WTO成员政府的一项通用作法。要充分利用WTO提供的《保障措施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反倾销协定》(GATT1994年第6条)等保障性措施,保护国内产业的正当权益。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我国制造商经常在国外遇到反倾销指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企业缺乏强有力的自律性行业协会组织。加入WTO后,由于政府不能再随意扮演企业“保护伞”的角色,因此,行业协会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应借鉴日本、韩国等国家行业协会体制的成功经验,建立起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沟通与联系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信息和“窗口指导”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