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建立应收帐款转让市场
关键词: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客观基础;现实基础
(一)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出售与转让应收帐款的一种买卖场所。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债权人将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按市场交易规则,作价转让给有能力收回帐款的经济组织和个人,由其收回帐款。帐款转让人将债权出售给受让人后,其回收应收帐款的责权,全部由受让人承担。债务方还款时,直接将帐款还给受让方。它反映的是应收帐款转让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 转让与受让的标的物是信用债权。销货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出商品和提供劳务后向购买方索取的应收帐款,是建立在对购买方的商业信誉的基础上的,从本质上说,应收帐款是一种信用债权。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将其转让出去,实际上是转让信用债权;2. 转让方、受让方与债务方形成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方将应收帐款转让出去后,即失去该应收帐款的所有权,转让的实质是卖。受让方付出一定价格后,接受了应收帐款的索债权,也承担了无法收回应收帐款的风险,这一点与应收票据贴现不同。债务方欠债的多少,并不因债权人的变更而改变,只要有偿还能力,债务方必须如期归还。由此,三方形成了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3. 转让价格低于应收帐款帐面值,且通常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确定。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才有可能到市场上转让,其间含有不能收回的风险。因此,转让价格必须低于应收帐款帐面值,否则无人受让。转让价格与应收帐款之间的差额多大,依据转让方与若干个受让方之间的供求关系、风险大小、资金松紧情况,通过市场竞价决定。转让价格与应收帐款帐面值之差,是受让方的劳务收入和风险收入;4. 转让应收帐款的最终承受者,可能是债务人,也可能是受让方。应收帐款转让后,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已经丧失,债务方可能在受让方的催款和某些经济措施下,按原帐面值还款或分次还款,也可能确实无偿债能力,永远无法还款。因而,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转让结果,可能是受让方如数收回帐款,取得转让收益,也可能是受让方损失受让应收帐款的价款,成为坏帐损失的承担者;5. 应收帐款转让可以是多次的。即可以将受让的应收帐款在市场上再转让,不限定转让次数;6.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可以有固定地点,也可以没有固定地点。固定地点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在政府指定的地方,采用公开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应收帐款的转让交易。非固定地点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通过协议方式,将应收帐款所有权转让出去,并不在特定地点进行转让交易,这种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在民间早已存在(本文讨论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主要是指有固定地点的市场)。
(二)
应收帐款的及时回收,是社会资本流通顺畅与否的重要环节。在单个企业资本的循环公式中,G-W—P—W’-G’是一个不可断裂的过程,应收帐款回收位于W’-G’这一最敏感、最关键的跳跃阶段,这一跳跃如不能顺利实现,即G’不能顺利回归企业,将迫使企业再生产萎缩乃至停止。单个企业的资本循环受阻,有可能引起一连串的企业资本循环不畅,最终影响社会总资本的循环和周转。在社会总资本流通公式中,G-W与W’-G’的转化过程是若干个购进企业与若干个销售企业的买卖过程,其中的相当部分采用赊购赊销方式进行。这一过程不仅与购销企业相连,而且与社会生产各部门密切相关,其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到社会总资本流通量的大小、速度的快慢。尽力保证这一过程顺利进行,可以采用很多方式,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作为加快社会资本流通的一种有效形式,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促进并加快应收帐款回归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这是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产生的客观基础。
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比任何时候都发达,赊购赊销已成为商品交易活动中的一种常见结算现象。如何将应收帐款及时回收,已成为企业最重要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应收帐款未收回之前、企业急需资金之际,用转让应收帐款的方式融资就成为一种有效的选择。一些企业为了防止应收帐款到期不能回收,存在提前转让应收帐款、回避回收帐款风险的意愿。与多个供销单位有“连环套”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亦愿意采用转让应收帐款方式互抵债务。对债务方资信比较了解的一些经济组织,愿意受让应收帐款债权,取得盈利。应收帐款转让市场适应这些需要萌芽、生长和壮大,弥补了资本市场的不足,促进了信用关系的发展,这是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产生的现实基础。目前,在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已是常见的经济现象,具有一定的交易规模,其对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可以为我们借鉴。
(三)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国家银行对企业之间商品交易实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并
对债务方付款进行监督,在托收承付到期日,若购货方不提供拒付理由书,银行从购货方帐号上将帐款划转到销货方帐号上。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国家银行根据企业托收帐款中的销货成本额为其提供短期贷款,这保证了企业资本流通的顺畅。可以说,原体制下不存在形成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基本条件。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结算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各种适应市场经济的结算方式普遍采用,为经济交往提供了方便。但是,由于出现债务方支付能力、银行无能力强迫企业如期支付等问题,原来长期实行的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不得不暂停使用,后来,虽重新恢复使用这一结算方式,但银行监督企业付款已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购货方是否有能力和及时足额承付货款,销货方是否能足额按期收回货款,全由购销双方自行负责,各商业银行基本不将企业应收帐款作为提供短期贷款的依据。一些单位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为了应付日常开支需要,多头开户,有意拖欠债务,人为加大商业信用支付难度。企业之间的“三角债”问题已使商界和政府普遍感到头痛,尽管近几年政府竭尽全力解决这一问题,但仍难于根治,且日渐沉淀成疾。
从理论和实际的角度看,我国已存在形成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现实基础: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单个资本流通和总资本流通具有一般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流通的基本特征,W’-G’的跳跃同样关系到企业生存问题,解决企业应收帐款回收问题仍是企业经营的关键;2. 债务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存在,并日益向刚性发展,一家企业不能及时支付,会引起一连串的支付不能实现;3. 资本市场在我国初步形成,但并不发达,票据贴现市场基本上未发挥应有作用,企业利用现有资财融资,只限于用固定资产向银行抵押贷款的范围;4. 企业之间拖欠债务已成顽症,故意偷逃债务渐成时尚;5. 应收帐款不能及时转化成现金,大大缩小了社会资本流通的规模,也给社会扩大再生产制造了障碍。
因而,在我国建立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对于形成并完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1. 帮助债权企业融通资金,加速资本周转。通过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债权方可将其逾期不能回收的应收帐款、或根据资金情况提前将未到期的应收帐款转让出去,收回部分帐款,从而加快资本周转速度。2. 有利于缓解企业之间的“三角债”矛盾。通过应收帐款转让市场,转让方与受让方可以在市场上通过债权转让与债务互抵,解决部分企业相互拖欠债务的问题,缓解“三角债”矛盾。3. 为债权受让方开拓了一条新的获利途径。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敢于承接应收帐款债权的经济组织,对债务方经济状况至少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或与债务方有相应的债务关系,有能力使债务方还款或抵付债务,用低于帐面值的价格受让应收帐款所有权,取得两者之间的差额,获取利润。4. 对拖欠债务、逃避债务的企业有督促的作用。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公开拍卖转让款或用债务抵充方式收回债权,会使拖欠应收帐款的债务方经济上得不到好处,这将督促债务方如实及时履行偿债义务,改变拖欠陋习。
(四)
笔者认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国应考虑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为企业融资增加一条新渠道。
建立这一市场应遵守以下几条原则:一是政府宏观控制原则。即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设立、地点选择、交易范围、相关政策法规,由政府控制,高级管理职员由政府委派;二是统一管理原则。即政府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