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于东中西部代表省份的实证研究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于东中西部代表省份的实证研究
作者/马昊 曾小溪
摘要: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缺乏实物标准,统计数据不足,较难长期跟踪和测量,目前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从公共服务的内涵入手,指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概念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必要性,构建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评价的指标体系,并运用该体系对东中西部代表省份2002-2009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区域差异
中图分类号:F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1)11-0023-03
实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公共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中最为基础性的概念。江明融认为公共服务是与公共产品相同的概念①。陈昌盛、蔡跃洲认为所谓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一国全体公民不论其种族、收入和地位差距如何,都应公平、普遍享有的服务②。刘尚希认为所谓的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利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为促进居民基本消费的平等化,通过分担居民消费风险而进行的一系列公共行为③。杨宏山认为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是公共部门运用公共资源提供的以满足社会成员的普遍需求为目的的服务行为④。作者认为,从服务属性的标准来划分,凡是满足人们的公共需求、具有“公共品”性质的服务就是公共服务。马国贤认为基本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直接提供的、或由政府出钱购买并向居民无偿提供或收费提供的服务,它具有公共性、劳务性和抽象化的特点⑤。从动态和长期的角度来看,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整,我们所指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几个项目。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一国范围内的全体居民应当享有水平大致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也有的学者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当是不同区域居民所感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性价比水平大体相当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国家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选择部分最重要的、与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列为基本公共服务,并在财政约束的条件下实现全体公民在任何时候、任何地区平等地享有该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对象以及评价目的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综合评价对象可以分为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国家层面,以整个国家作为评价对象,根据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本质要求来综合考评我国在各个历史阶段公共服务的水平;二是地区级层面,也就是以各个省市作为评价对象,对按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各个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进程进行考评。本文是从地区差别视角来研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
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定量分析的工作,已经有部分学者从不同视角做出了一些研究,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安体富、任强利用综合评价方法,从地区间公共服务产出的角度出发,构建了一个包含4个级别共25个指标的中国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指标体系,并运用这一指标体系对我国2000-2006年间的公共服务及其具体项目的均等化水平变化情况加以评价⑦。陈昌盛、蔡跃洲结合我国公共服务8个子系统的165个指标形成绩效评估体系,运用31个省级行政区的数据进行了公共服务综合绩效评价。J.M.Buchanan利用了财政剩余均等法来评价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⑧。布朗、杰克逊在总结财政联邦主义经验时,试图将政府间职能分工与经费保障结合起来,提出了多样性、等价性、位置中性、溢出效应纠正、基本公共服务最低供应等八个原则来评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⑨。本文根据学者以往的研究,结合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解,拟选择综合评价法并结合我国东中西部代表省份的相关数据来评价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
2.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评价指标体系是由多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评价指标,按照一定层次结构组成的有机整体。指标的选取直接影响到结论的科学性与说服力,选好指标是综合评价的前提。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必须要有一套明确的量化指标。本文构建了1个一级指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1个二级指标——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指数,4个方面指标,并在每一个方面指标下设有2-3个单项指标,如表1所示。
3.评价指标体系的预处理
一般来说,指标之间由于各自量纲及量级的不同而存在着不可公度性,这就为比较综合评价指标的大小带来了不便。为了尽可能地反映实际情况,排除由于各项指标的量纲不同以及其数值数量级间的悬殊差别所带来的影响,避免不合理现象的发生,需要对评价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⑩。无量纲化的方法有很多,如标准化处理法、极值处理法、线形比例法、归一化处理法、向量规范法、功效系数法等。由于极值处理法具有单调性、平移无关性等优良特点,本文采取极值处理法来进行无量纲化,具体说来有:对于正指标,采用
进行无量纲化。其中xi代表单项指标的具体值,max(xi)和min(xi)是xi在2002-2009年不同地区单项指标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4.指标的合成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生成
在对各个单项指标无量纲化的基础上,再将各个单项指标合成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指标。合成的方法有很多,本文对单项指标的合成采取加权算数平均法,同时,考虑到每单项的基本公共服务都是与衣、食、住、行密切联系的公共服务,所以赋予不同的单项指标相同的权重。在由方面指标合成各个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指数时,同样采取以上的办法。本文采用变异系数的相关原理构建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指数:
其中,ei代表第i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si代表第i年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指数的样本方差,yi代表第i年的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指数的平均值。ei是个逆指标,用来比较不同时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变化程度。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ei越大,则代表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越不平等,ei越小,则代表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越均等。
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基于东中西部代表省份的实证分析
基于我国东中西部代表省份2002-2009年的地区数据,根据上述已经构建好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来重点考察东中西部代表省份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从《中国统计年鉴》上搜集2002-2009年衡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单项指标数据进行整理;第二步,用极值处理法,确定各单项指标在不同年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并进一步将各单项指标在不同年度的具体数值无量纲化,通过数学变换后消除原始指标量纲影响;第三步,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将同一年度的无量纲化的单项指标合成为方面指标;第四步,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将已合成的方面指标合成不同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指数,运用变异系数法,求出基本公共服务具体项目及基本公共服务指数的变异系数(以上四步骤的具体数据和计算过程略去);第五步,通过比较不同年份的变异系数,该变异系数即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东中西部代表省份不同地区的变动情况,参见表2、图1、图2。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于东中西部代表省份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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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昊 曾小溪
摘要: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缺乏实物标准,统计数据不足,较难长期跟踪和测量,目前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从公共服务的内涵入手,指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概念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必要性,构建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评价的指标体系,并运用该体系对东中西部代表省份2002-2009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区域差异
中图分类号:F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1)11-0023-03
实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公共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中最为基础性的概念。江明融认为公共服务是与公共产品相同的概念①。陈昌盛、蔡跃洲认为所谓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一国全体公民不论其种族、收入和地位差距如何,都应公平、普遍享有的服务②。刘尚希认为所谓的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利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为促进居民基本消费的平等化,通过分担居民消费风险而进行的一系列公共行为③。杨宏山认为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是公共部门运用公共资源提供的以满足社会成员的普遍需求为目的的服务行为④。作者认为,从服务属性的标准来划分,凡是满足人们的公共需求、具有“公共品”性质的服务就是公共服务。马国贤认为基本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直接提供的、或由政府出钱购买并向居民无偿提供或收费提供的服务,它具有公共性、劳务性和抽象化的特点⑤。从动态和长期的角度来看,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整,我们所指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几个项目。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一国范围内的全体居民应当享有水平大致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也有的学者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当是不同区域居民所感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性价比水平大体相当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国家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选择部分最重要的、与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列为基本公共服务,并在财政约束的条件下实现全体公民在任何时候、任何地区平等地享有该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对象以及评价目的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综合评价对象可以分为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国家层面,以整个国家作为评价对象,根据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本质要求来综合考评我国在各个历史阶段公共服务的水平;二是地区级层面,也就是以各个省市作为评价对象,对按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各个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进程进行考评。本文是从地区差别视角来研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
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定量分析的工作,已经有部分学者从不同视角做出了一些研究,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安体富、任强利用综合评价方法,从地区间公共服务产出的角度出发,构建了一个包含4个级别共25个指标的中国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指标体系,并运用这一指标体系对我国2000-2006年间的公共服务及其具体项目的均等化水平变化情况加以评价⑦。陈昌盛、蔡跃洲结合我国公共服务8个子系统的165个指标形成绩效评估体系,运用31个省级行政区的数据进行了公共服务综合绩效评价。J.M.Buchanan利用了财政剩余均等法来评价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⑧。布朗、杰克逊在总结财政联邦主义经验时,试图将政府间职能分工与经费保障结合起来,提出了多样性、等价性、位置中性、溢出效应纠正、基本公共服务最低供应等八个原则来评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⑨。本文根据学者以往的研究,结合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解,拟选择综合评价法并结合我国东中西部代表省份的相关数据来评价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
2.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评价指标体系是由多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评价指标,按照一定层次结构组成的有机整体。指标的选取直接影响到结论的科学性与说服力,选好指标是综合评价的前提。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必须要有一套明确的量化指标。本文构建了1个一级指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1个二级指标——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指数,4个方面指标,并在每一个方面指标下设有2-3个单项指标,如表1所示。
3.评价指标体系的预处理
一般来说,指标之间由于各自量纲及量级的不同而存在着不可公度性,这就为比较综合评价指标的大小带来了不便。为了尽可能地反映实际情况,排除由于各项指标的量纲不同以及其数值数量级间的悬殊差别所带来的影响,避免不合理现象的发生,需要对评价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⑩。无量纲化的方法有很多,如标准化处理法、极值处理法、线形比例法、归一化处理法、向量规范法、功效系数法等。由于极值处理法具有单调性、平移无关性等优良特点,本文采取极值处理法来进行无量纲化,具体说来有:对于正指标,采用
进行无量纲化。其中xi代表单项指标的具体值,max(xi)和min(xi)是xi在2002-2009年不同地区单项指标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4.指标的合成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生成
在对各个单项指标无量纲化的基础上,再将各个单项指标合成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指标。合成的方法有很多,本文对单项指标的合成采取加权算数平均法,同时,考虑到每单项的基本公共服务都是与衣、食、住、行密切联系的公共服务,所以赋予不同的单项指标相同的权重。在由方面指标合成各个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指数时,同样采取以上的办法。本文采用变异系数的相关原理构建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指数:
其中,ei代表第i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si代表第i年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指数的样本方差,yi代表第i年的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指数的平均值。ei是个逆指标,用来比较不同时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变化程度。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ei越大,则代表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越不平等,ei越小,则代表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越均等。
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基于东中西部代表省份的实证分析
基于我国东中西部代表省份2002-2009年的地区数据,根据上述已经构建好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来重点考察东中西部代表省份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从《中国统计年鉴》上搜集2002-2009年衡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单项指标数据进行整理;第二步,用极值处理法,确定各单项指标在不同年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并进一步将各单项指标在不同年度的具体数值无量纲化,通过数学变换后消除原始指标量纲影响;第三步,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将同一年度的无量纲化的单项指标合成为方面指标;第四步,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将已合成的方面指标合成不同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指数,运用变异系数法,求出基本公共服务具体项目及基本公共服务指数的变异系数(以上四步骤的具体数据和计算过程略去);第五步,通过比较不同年份的变异系数,该变异系数即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东中西部代表省份不同地区的变动情况,参见表2、图1、图2。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于东中西部代表省份的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