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捷三国应对全球化改进金融监管的启示
一、金融全球化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金融全球化对金融监管最直接的影响是使金融监管的对象本身发生了变化。金融监管的对象主要是指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通过日益频繁的并购活动,金融机构呈现出大型化、业务交叉、国际化等特征。90年代,金融机构的并购规模不断扩大,世界上的大型金融集团不断涌现。从1991~1998年底,全球银行业的并购交易值增加了5~6倍。在以美国为首的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纷纷放松金融管制的同时,金融机构之间的并购活动不再局限于同行业,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之间的并购成为其扩大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如美国花旗银行兼并旅行者集团后成立的花旗集团,成为金融控股公司,该集团的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各方面。德国安联保险公司收购该国德累斯顿银行,组成全球第四大金融集团,致力于保险、资产管理与银行业务。并购也不再限于一国内部,国际间的并购活动也日益增多。这些特点在2001年的全球金融业并购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美国第一联合银行收购了瓦霍维亚信托银行,成为美国第四大银行;英国保诚保险集团以265亿美元合并了合众美国通用保险,成为全球性的保险公司;花旗银行收购了墨西哥第二大银行,从而使花旗集团拥有的资产超过9000亿美元,其实力得到进一步巩固。?
另外,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国际间资本流动的迅速增加、国际金融市场的日益融合,使得金融风险在国家间的传递渠道扩大,一国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难度不断增加。90年代国际间资本流动大幅度增长。以吸收资本流入份额最多的美国为例,2000年以长期债券形式流入美国的资本净值高达4500多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了近1倍。随着资本项目开放的深入,金融技术创新的发展,国际间资本流动的增长趋势仍将持续。目前,国际市场上存在着许多机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掌握着巨额资金,成为资本流动的主要来源之一。据统计,1990~1998年间,在成熟的金融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掌管的资产翻了一番,达到30万亿美元以上,相当于当年的世界国民生产总值。这些资产以各种形式在国与国之间流动,成为传递金融风险的重要渠道。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模糊了国际金融中心的时空界限,使得国际金融市场成为覆盖全球的网络,可以为全球的投资者提供连续24小时的服务。WTO的一项报告显示(OPENING MARKE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AND THE ROLE OF THE GATS),从1987~1996年的10年间,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证券发行量从1000亿美元左右增长到5000亿美元以上,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增长了10倍以上,国际信贷虽然增长速度相对较慢,但也已达到4000亿美元的水平。?
二、欧洲金融监管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受金融全球化的影响,各国尤其是发达经济体对本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以顺应金融机构大型化、业务融合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尽量保证金融安全。为了深入了解金融监管的发展状况,我们考察了英国、德国、捷克的监管情况。?
(一)英国的金融监管状况
在成立金融监管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FSA)之前,英国共有9个金融监管者,包括英格兰银行、证券与投资委员会、Building Societies Commission、Friendly Societies Commission、Investment Management Regulatory Organization 等。随着英国金融业的变化,金融资产越来越掌握在规模庞大、业务范围广泛的大型金融集团手中,众多监管者并存的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因此,英国政府在1997年5月宣布进行金融监管的改革,设立一个新的监管机构,将银行业监管的职能和投资监管职能都并入证券和投资委员会,该委员会于同年10月正式更名为金融监管局。并颁布新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将其余监管机构的职能也都转移到金融监管局。该法案于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图1 英国的金融监管框架?
在监管方面,FSA下设5个处:大金融集团处、吸收存款处、保险公司处、投资公司处、市场与交易所处。被监管的机构根据经营的规模和业务范围被分配到各处。FSA的这种结构并不意味着被监管的机构只受所属处的监管。FSA存在领导/专人监管(lead supervision)制度,既对被监管金融集团指定一个管理者,负责协调对集团下属所有法人实体的监管。对小型金融集团的监管采用的是工作组监管的方式(team work),一个工作组可能监管多家集团;对大型金融集团,FSA采用集团监管(group supervision)方式,该方式也是将领导监管与工作组监管结合起来,不同之处在于,监管人员可能来自多个部门。由此可见,经过改革之后,FSA成了真正的混业监管者。?
英国对外国分支机构和本国海外分支机构的监管方式在欧盟成员和非成员之间有所区别。在欧盟成员内部,对分支机构实行母国监管制度,即英国在欧盟其他成员的分支机构由英国FSA负责监管,欧盟其他成员在英国的分支机构也由其母国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对已经进入英国的非成员分支机构的监管实行国民待遇。由于进入英国的外国分支机构多是以进入英国国际金融市场为目的,开展零售业务的很少,因此对进行日常经营的外国分支机构的监管比重并不大。?
英国本国金融机构在非成员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原则上不需要经过FSA 的批准。但实际运作中,金融机构通常会通知FSA,以维持与FSA的良好关系。对已经设立的海外分支机构,FSA的监管相当宽松。只是通过本国金融机构的合并报表进行审查。?
(二)德国的金融监管状况
目前,在联邦一级,德国有4个监管机构分别对银行、证券、保险进行监管(如图所示)。需要指出的是,联邦银行监管局
与联邦银行都负有银行监管职能,但联邦银行只负责对银行进行现场监管,并将所获得资料汇报给联邦银行监管局,联邦银行监管局负责对资料的分析,以及确定银行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对违规的银行进行何种处罚。
图2 德国未来金融监管框架
注:虚线部分表示未来的情况。
受监管机构合并趋势的影响,德国正筹备成立金融监管局,将现在的联邦保险、证券、银行监管局作为其下设机构。但与英国的金融监管局不同,这3个部门虽然共同归属金融监管局,其监管职责并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仍延续现有的监管格局,分别对各自负责的行业进行监管。金融监管局的责任主要是协调功能。可见,改革后的德国监管体系更多地表现出分业监管的特征。考察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远期而言,德国并不排除由不同部门的监管者组成小组,对大型金融集团进行联合监管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