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悖论”与经济增长
一、一般均衡:只解决宏观总量问题的理论
一般均衡理论是19世纪70年代由新古典经济学派(或边际效用学派)发展起来的,其代表人为瓦尔拉,理论特点是用精确的数学方法建立理论框架,以单一产出的售合来表示生产总量。即令生产性服务数量z=(z,…,z[,r]),g[i](z)是n种商品的生产函数(i=1,…,n)。假定生产单位商品所需要的生产性服务量是线性的,生产函数满足ag[i](z)=g[i](az)。生产部门中的均衡由价格向量p和q及生产活动向量a[i](q)给出,其中对所有i有附图。每个商品i的生产均满足等式。(注:由于总量是个量的集合,单位产量集合为A[,i],当z在A[,i]内时,g(z)=1。于是在给定价格q时,费用极小化的活动可以用包含在A[,i]内的生产系数a[i](q)表示,其中对A[,i]内的z有q'a[i](q)≤q'z。)那么,生产性服务z和产出量y之间关系可表示为附图。均衡增长表现为式中变量按同一速率变动。
瓦尔拉所建立的完善的一般均衡模型实质是由个量集合成的总量,这一点由均衡条件附图可见。(注:所有的i都满足均衡条件。)由单一产出活动集合成为总量生产模型,那么由每一个不同生产者或经济行为者所决定的不同的产出活动如何集合成统一的生产活动,其一般均衡理论假定所有经济行为者子集都处于均衡,也就是说,所有各个经济行为者行为都处于均衡。即每个商品i集合为所有i均满足附图。由此,所有经济行为者的活动可以集合为总量关系,而各个生产部门的生产活动也就此简化为总量关系。
一般均衡理论优点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实质假设社会经济活动只存在能代表所有经济行为者的一个经济人。(注:这一个经济人的概念是集合概念,不是个体概念,他应该以类作为单位。)但实际上,一是一般均衡过于理想化的假定条件,近似完美的假设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是不可能达到的;二是一般均衡产生于每一个经济行为者均衡的集合,其中如果有一个经济行为者行为处于非均衡,均衡即被打破。反之,将集合的经济行为者行为还原为本来独立身份,一般均衡只作为非均衡的特殊形式存在于经济体系之中。一般存在于特殊中,非均衡具有一般性。
首先,每个独立的经济行为者追求自身利益(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并非一致,就是说,每个经济行为者有可能对利益最大化的理解不同。前提不同,结果自然不同。每个经济行为者追求利益最大的结果很可能是非均衡的。
其次,一般均衡理论假定前提是所有经济行为者子集都处于均衡,则其行为可以集合形成统一行为。那么,其行为范式必然是所有的经济行为者需要接受同一的价格信号,即假定他们都会在那种想要进行交易的价格上,与他们想要进行交易的对象展开交易活动。因为如果经济行为者在不同的价格参照系数下实现自身目标,就达不到均衡。当然,这里实现均衡的价格系数是一个价格集。瓦尔拉认为均衡价格是以拍卖方式实现的。但现实中拍卖达到的均衡价格只可能在局部实现,根本无法在总体上实现,由此,经济行为者遵循的价格信号不可能是同一的,均衡也仅是理论的负抽象。
第三,一般均衡理论范式中强调的,一是所有经济行为者都接受价格同一信号;二是他们都是按照价格信号来作出有理性的数量决策。这里势必存在逻辑问题,即一是没有一个行为者运用市场给予的数量信号;二是没有一个行为者会实际地决定价格。价格决定是“看不见的手”或是瓦尔拉“隐蔽的喊价者”的事。那么,在一般均衡理论中,“在价格上不像在数量上那样作出理性的决策”,并且“每一个参与该经济的个人都被假定为是接受给定的价格,然后相应地按照这些给定的价格来决定自己关于购买与销售的选择;没有一个人来掌管价格决策”(Arrow,1951)。一般均衡理论这一逻辑漏洞表明,一是价格信号并非是唯一的市场信号,数量信号也会发生作用;二是每个经济行为者都是给定价格的接受者而非价格的决定者,在此情况下,均衡得以实现,反之,经济行为者如果对价格决定负起责任,市场出现的则是非均衡。所以,经济行为者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独立行为,不可能完全依据市场均衡要求的平均化行为行事。也就是说,一般均衡理论存在反逻辑的表述,表面看,理论是由个体经济行为者行为集合为总量关系。而实质上,它是首先确定总量关系后,推理出个体经济行为者行为必须服从于达到总量均衡的条件。(注:关于这一点一般均衡条件实际已经明白无误的表明,即对所有i有附图;每个商品i的生产均满足等式。逻辑关系为所有i满足均衡条件,则每个商品i也满足均衡条件。)
第四,由于市场经济中处于子集的经济行为者会同时是价格和数量信号的影响者,又会是价格的决策者。受不同因素影响的个体经济行为者的行为自然会呈现出非均衡而不可能达到均衡。那么,非均衡的个体行为不可能加总也不可能形成集合的总体均衡。标有不同单位的数字可以相乘除,但不能相加减,而这里似乎在将标有不同单位的数字在加减。(注:比如说,5斤白菜每斤价格为0.1元,两者相乘为白菜的总价格,而两者绝不能相加。)结果,作为一个i有可能满足附图,对于所有的i有附图这一通过子集均衡达到集合均衡显然不现实。存在于子集的均衡并非会形成集合均衡。
由此可见,一般均衡理论侧重研究总量及宏观层面问题。在一般均衡理论框架下创建的增长模型更多地强调的是均衡而非增长。(注:因为一般均衡增长理论强调的增长只表现为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增长,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时期需要的增长是高迅增长。增长可能带不来发展,但无增长甚至高速增长,发展就仅仅只是一句口号。)它只将经济作为一个大系统研究,不考虑其内部子系统差异。这一研究方法应该说更适应发达国家成熟经济,对于发展中国家不成熟经济不一定适应。因为在发达经济条件下,经济行为者行为趋于一致的程度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发展表明经济存在差异,存在机会,而经济行为者是否能从其间获取收益取决于他自己的选择能力。这一选择能力既与教育、知识、经验有关,也与个人的性格、生活背景有关,是一个复杂的综合能力。结果,经济行为者行为趋同性十分弱。由此,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与其用解释发达国家总量关系的宏观经济理论解决发展中国家问题,还不如着力从微观层次解决发展中的增长问题更有效、更实际。因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不是达到总量平衡就能实现的,资源的重新配置、结构调整这些微观行为才是扩大经济规模的前提。
二、非均衡:从微观层面上解决增长问题
一般均衡增长理论不适应解决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问题是因为它只注重总量关系使之存在两个严重缺陷,一是它忽略了过程中出现的不均衡性质和特点,再就是它忽略了经济行为者在处理这些不均衡时所做贡献的经济价值(舒尔茨,1987)(注:发展经济学的新格局—进步与展望[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非均衡“一个能够分析导致收益递增期间的各种变化的增长理论”,解决了这些问题。
1.非均衡强调增长来源于资源重新配置,获取收益之中。资源重新配置且能从中获取利润意味着经济系统中存在许多新的投资机会,这些投资机会导致新的生产领域不断应运而生,它是这一潜在过程的反映。因为新的生产领域存在的盈利差额会为生产者提供新的增长机会。这类新的领域总是作为企业创新活动
非均衡增长是由新经济领域出现、崛起、壮大、衰落,然后新的经济部门再出现,不断循环往复的生命周期实现的,那么,非均衡增长会呈现出这样的序列过程:(1)某一新经济部门的个别增长;(2)先前存在的部门的增长。当然,每一部门的经济增长速度,取决于它们所达到的各自的生命周期的特定阶段;(3)由于新产品的不断引进,一些新部门不断增大和加入到国民经济中来。在这种情况下,非均衡经济增长应该是动态的。新的部门产生,原有的积累格局和生产者持续不断的活动,以及它们进入新产品的生命周期的特定时间的选择表明,非均衡增长速度中包含着资源重新配置、结构变化带来的增长速度。(注: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资源重新配置和结构调整不只是指在原有经济或产业领域,更多地是指新的经济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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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均衡理论是19世纪70年代由新古典经济学派(或边际效用学派)发展起来的,其代表人为瓦尔拉,理论特点是用精确的数学方法建立理论框架,以单一产出的售合来表示生产总量。即令生产性服务数量z=(z,…,z[,r]),g[i](z)是n种商品的生产函数(i=1,…,n)。假定生产单位商品所需要的生产性服务量是线性的,生产函数满足ag[i](z)=g[i](az)。生产部门中的均衡由价格向量p和q及生产活动向量a[i](q)给出,其中对所有i有附图。每个商品i的生产均满足等式。(注:由于总量是个量的集合,单位产量集合为A[,i],当z在A[,i]内时,g(z)=1。于是在给定价格q时,费用极小化的活动可以用包含在A[,i]内的生产系数a[i](q)表示,其中对A[,i]内的z有q'a[i](q)≤q'z。)那么,生产性服务z和产出量y之间关系可表示为附图。均衡增长表现为式中变量按同一速率变动。
瓦尔拉所建立的完善的一般均衡模型实质是由个量集合成的总量,这一点由均衡条件附图可见。(注:所有的i都满足均衡条件。)由单一产出活动集合成为总量生产模型,那么由每一个不同生产者或经济行为者所决定的不同的产出活动如何集合成统一的生产活动,其一般均衡理论假定所有经济行为者子集都处于均衡,也就是说,所有各个经济行为者行为都处于均衡。即每个商品i集合为所有i均满足附图。由此,所有经济行为者的活动可以集合为总量关系,而各个生产部门的生产活动也就此简化为总量关系。
一般均衡理论优点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实质假设社会经济活动只存在能代表所有经济行为者的一个经济人。(注:这一个经济人的概念是集合概念,不是个体概念,他应该以类作为单位。)但实际上,一是一般均衡过于理想化的假定条件,近似完美的假设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是不可能达到的;二是一般均衡产生于每一个经济行为者均衡的集合,其中如果有一个经济行为者行为处于非均衡,均衡即被打破。反之,将集合的经济行为者行为还原为本来独立身份,一般均衡只作为非均衡的特殊形式存在于经济体系之中。一般存在于特殊中,非均衡具有一般性。
首先,每个独立的经济行为者追求自身利益(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并非一致,就是说,每个经济行为者有可能对利益最大化的理解不同。前提不同,结果自然不同。每个经济行为者追求利益最大的结果很可能是非均衡的。
其次,一般均衡理论假定前提是所有经济行为者子集都处于均衡,则其行为可以集合形成统一行为。那么,其行为范式必然是所有的经济行为者需要接受同一的价格信号,即假定他们都会在那种想要进行交易的价格上,与他们想要进行交易的对象展开交易活动。因为如果经济行为者在不同的价格参照系数下实现自身目标,就达不到均衡。当然,这里实现均衡的价格系数是一个价格集。瓦尔拉认为均衡价格是以拍卖方式实现的。但现实中拍卖达到的均衡价格只可能在局部实现,根本无法在总体上实现,由此,经济行为者遵循的价格信号不可能是同一的,均衡也仅是理论的负抽象。
第三,一般均衡理论范式中强调的,一是所有经济行为者都接受价格同一信号;二是他们都是按照价格信号来作出有理性的数量决策。这里势必存在逻辑问题,即一是没有一个行为者运用市场给予的数量信号;二是没有一个行为者会实际地决定价格。价格决定是“看不见的手”或是瓦尔拉“隐蔽的喊价者”的事。那么,在一般均衡理论中,“在价格上不像在数量上那样作出理性的决策”,并且“每一个参与该经济的个人都被假定为是接受给定的价格,然后相应地按照这些给定的价格来决定自己关于购买与销售的选择;没有一个人来掌管价格决策”(Arrow,1951)。一般均衡理论这一逻辑漏洞表明,一是价格信号并非是唯一的市场信号,数量信号也会发生作用;二是每个经济行为者都是给定价格的接受者而非价格的决定者,在此情况下,均衡得以实现,反之,经济行为者如果对价格决定负起责任,市场出现的则是非均衡。所以,经济行为者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独立行为,不可能完全依据市场均衡要求的平均化行为行事。也就是说,一般均衡理论存在反逻辑的表述,表面看,理论是由个体经济行为者行为集合为总量关系。而实质上,它是首先确定总量关系后,推理出个体经济行为者行为必须服从于达到总量均衡的条件。(注:关于这一点一般均衡条件实际已经明白无误的表明,即对所有i有附图;每个商品i的生产均满足等式。逻辑关系为所有i满足均衡条件,则每个商品i也满足均衡条件。)
第四,由于市场经济中处于子集的经济行为者会同时是价格和数量信号的影响者,又会是价格的决策者。受不同因素影响的个体经济行为者的行为自然会呈现出非均衡而不可能达到均衡。那么,非均衡的个体行为不可能加总也不可能形成集合的总体均衡。标有不同单位的数字可以相乘除,但不能相加减,而这里似乎在将标有不同单位的数字在加减。(注:比如说,5斤白菜每斤价格为0.1元,两者相乘为白菜的总价格,而两者绝不能相加。)结果,作为一个i有可能满足附图,对于所有的i有附图这一通过子集均衡达到集合均衡显然不现实。存在于子集的均衡并非会形成集合均衡。
由此可见,一般均衡理论侧重研究总量及宏观层面问题。在一般均衡理论框架下创建的增长模型更多地强调的是均衡而非增长。(注:因为一般均衡增长理论强调的增长只表现为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增长,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时期需要的增长是高迅增长。增长可能带不来发展,但无增长甚至高速增长,发展就仅仅只是一句口号。)它只将经济作为一个大系统研究,不考虑其内部子系统差异。这一研究方法应该说更适应发达国家成熟经济,对于发展中国家不成熟经济不一定适应。因为在发达经济条件下,经济行为者行为趋于一致的程度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发展表明经济存在差异,存在机会,而经济行为者是否能从其间获取收益取决于他自己的选择能力。这一选择能力既与教育、知识、经验有关,也与个人的性格、生活背景有关,是一个复杂的综合能力。结果,经济行为者行为趋同性十分弱。由此,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与其用解释发达国家总量关系的宏观经济理论解决发展中国家问题,还不如着力从微观层次解决发展中的增长问题更有效、更实际。因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不是达到总量平衡就能实现的,资源的重新配置、结构调整这些微观行为才是扩大经济规模的前提。
二、非均衡:从微观层面上解决增长问题
一般均衡增长理论不适应解决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问题是因为它只注重总量关系使之存在两个严重缺陷,一是它忽略了过程中出现的不均衡性质和特点,再就是它忽略了经济行为者在处理这些不均衡时所做贡献的经济价值(舒尔茨,1987)(注:发展经济学的新格局—进步与展望[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非均衡“一个能够分析导致收益递增期间的各种变化的增长理论”,解决了这些问题。
1.非均衡强调增长来源于资源重新配置,获取收益之中。资源重新配置且能从中获取利润意味着经济系统中存在许多新的投资机会,这些投资机会导致新的生产领域不断应运而生,它是这一潜在过程的反映。因为新的生产领域存在的盈利差额会为生产者提供新的增长机会。这类新的领域总是作为企业创新活动
和企业之间相互竞争作用不断发展的结果而被开拓,并且它的经济增长速度要比现有部门的增长迅速,原有的经济部门的相对位置下降,新的经济部门崛起与发展,这样非均衡使经济系统中总会有资源重新配置取得收益的机会,而同时这一机会又带来增长。
非均衡增长是由新经济领域出现、崛起、壮大、衰落,然后新的经济部门再出现,不断循环往复的生命周期实现的,那么,非均衡增长会呈现出这样的序列过程:(1)某一新经济部门的个别增长;(2)先前存在的部门的增长。当然,每一部门的经济增长速度,取决于它们所达到的各自的生命周期的特定阶段;(3)由于新产品的不断引进,一些新部门不断增大和加入到国民经济中来。在这种情况下,非均衡经济增长应该是动态的。新的部门产生,原有的积累格局和生产者持续不断的活动,以及它们进入新产品的生命周期的特定时间的选择表明,非均衡增长速度中包含着资源重新配置、结构变化带来的增长速度。(注: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资源重新配置和结构调整不只是指在原有经济或产业领域,更多地是指新的经济或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