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人口、就业形势与2003年展望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3年2月28日发表的《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2002年的中国人口发展呈现以下5个特点。
(一)总人口继续增长,自然增长率继续下降
2002年中国出生人口1647万人,出生率为12.86‰,死亡率为6.41‰,全年净增人口826万人,自然增长率为6.45‰。到2002年末,全国总人口128453万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统计,以下同)。从1990年以来,中国人口变动趋势详见表1。
表1中国人口变动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2002年与2001年相比,出生率降低了0.52个千分点,死亡率降低了0.0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降低了0.5个千分点。从上个世纪90年代至今,说明中国人口已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转变为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中国人口已进入平稳低水平发展阶段。
(二)农村人口继续向城市转移,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
2000年11月1日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全国城镇人口45594万人,占总人口的36.09%,全国农村人口80739万人,占总人口的63.91%。2001年末全国城镇人口48064万人,占总人口的37.7%,全国农村人口79563万人,占总人口的62.3%。2002年末,全国城镇人口50212万人,占总人口的39.1%,全国农村人口78241万人,占总人口的60.9%。从2000年11月至2002年末短短的两年之中,城镇人口增加了4718万人,农村人口减少了2498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增加了3个百分点,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降低了3个百分点,说明农村人口继续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 (三)少儿人口比例继续下降,老年人口比例继续上升,人口老龄化趋势继续加剧
2000年11月1日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全国0~14岁人口28979万人,占总人口的22.89%,2001年末该年龄段人口28716万人,占总人口的22.5%,2002年末该年龄段人口28774万人,比2001年末略有增长,但是占总人口的比例继续下降,为总人口的22.4%。这说明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着应有的力度,出生率低水平控制继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65岁及其以上的老年人口在2000年11月1日为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69%,2001年末为9062万人,占总人口的7.1%,2002年末为9377万人,占总人口的7.3%,这个趋势表明人口老龄化在继续加剧。
(四)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长,人口总抚养比呈下降趋势
劳动年龄人口是指16岁至64岁之间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我国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正进入青壮年,由于这个年龄段的人口基数大,近年来劳动年龄人口仍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2001年末劳动年龄人口85011万人,2002年末劳动年龄人口90302万人,2002年比2001年增长6.22%。
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抚养比呈现重大变化,详见表2。变化最大的是少儿抚养比,从1953年的61.17%下降到2002年的31.86%,减少了近一半。老年抚养比自1964年以来一直在提高,但提高的幅度不大,这是因为老年人口规模相对于少儿人口还比较小,而同期总抚养比受少儿抚养比下降的影响,下降的幅度也很大,由1953年的68.61%下降到2002年的42.25%。随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不断老化,少儿抚养比会进一步下降,但下降速度会有所减慢,老年抚养比会缓慢上升,二者相互作用,同时总抚养比的变化趋势仍继续下降。
表2中国人口抚养比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人口统计年鉴》。
上述这一人口变动趋势,会形成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人口年龄结构。也就是未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一个时期内都比较低的局面,并且在这个时期,即人口进入高龄社会之前,会持续较长的时间。总人口“中间大,两头小”的结构,使劳动力供给充足,人口总抚养比不高,社会负担较轻,这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对积累养老保险基金都十分有利。人口学家称这段时期为“人口机会窗开启时期”。从中国人口动态分析,“中国人口机会窗口”大致从1990年开始到2030年结束,到2010年前后,人口总负担系数将会降到最低点。2010年以后,由于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人口总负担系数将逐步停止下降而转为上升。所以我国必须紧紧抓住“人口机会窗口”开启的有利时机,加速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行,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工作走上法制轨道 中国第一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首次以国家法律形式确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据政策和地方法规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它对保证公民生育和家计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彼此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该法分为七章四十七条,对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责任等有关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的各个领域都做了周密的规定,从而使全国的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工作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二、2002年我国就业状况的回顾
自从深化国企改革以来,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部分企业关停并转,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逐渐凸现出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这个问题,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以解决。近年来,由于经济稳定增长,国企下岗未实现就业人数有所减少,但由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失业率又有所上升。
(一)经济稳定增长,就业规模继续扩大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就业问题,朱镕基总理、吴邦国副总理率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经贸委、财政部、总工会等领导同志分别就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明确指出,各级政府是促进再就业的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促进再就业、降低失业率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温家宝副总理主持召开了全国服务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表了《以扩大就业为重点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讲话。他强调指出,要把服务业作为近期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6月国务院召开了11个省市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推动下,近年来经济稳定增长,2002年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到2002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3740万人,比2001年末增加了75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24780万人,比2001年增加了840万人。
(二)国企下岗未实现再就业人数有所减少,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召开
2002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会议决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这次会议明确了以下四个重大问题。
一是必须明确再就业的重点方向,增加劳动就业主要应是服务业、中小企业、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二是必须坚持正确的就业方针。要贯彻执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必须高度重视政府在促进就业和再
就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四是必须继续加强再就业服务,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和再就业培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
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的部署之下,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积极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到2002年末国有企业下岗未实现就业人数由近年来一直居于五六百万人下降为410万人,比2001年末减少了105万人。
(三)政府颁布优惠政策,下岗再就业人员得到实惠
党中央、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经过充分的调研,审时度势,于2002年9月30日正式颁布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指示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就业工作负主要责任,要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确定建设项目时,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来考虑,积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