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履行关税减让义务后的产业有效保护分析
低于加权平均关税水平,占总数的44.6%,其中有15个产品部门为负值,占总数的18.1%;而在2008年,共有32个部门的有效保护率低于平均关税水平,占总数的38.6%,其中有16个部门为负值,占总数的19.3%。
1997年有效保护率为负值的部门绝大部分是原材料、能源、中间产品(化肥和农药、橡胶)和除汽车和摩托车外的一般交通运输设备。对资源性的部门如采盐、黑色金属采选、石油开采、木材及竹采运、钢铁冶炼等部门和重要的工农业中间投入品如化肥、农药和橡胶等,以及非竞争性部门如电力采取负保护有利于下游产业的发展;但对除飞机外的航天航空器制造工业和船舶制造业这些资本产品工业而言,它们的国内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在稳步地上升,所以采取负保护可能导致的是对这些产品生产的抑制作用。如我国的船舶工业,绝大部分都是出口业务,根据中国船舶工业集团的数据,该集团的订单中出口订单占了84.6%,但同时船舶却又是我国的进口主要的商品之一,1999年进口约1.28亿美元。船舶制造业所需要的大量中间投入品的关税高于制成品是一个重要因素。
对比2008年的数据,在假设进口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看出在2008年过渡期结束后,大部分原来为负保护率的原材料、能源部门仍然为负的,但化肥、农药、橡胶等中间投入品部门的有效保护率得到了提高,资本品中的船舶也得到了提高,这有利于我国船舶制造业的发展。新增加的有效保护率为负值的包括计算机、通信设备等信息产业产品,它们也是各国竞争的热点产业,由于我国签定了《信息技术协议》,我国承诺在2005年以后对信息产品征收零关税,因此导致了该产业的实际保护率为负值。一方面这些产品的进口额的比重较大,而出口额也在逐年上升;另一方面它们属于高新技术,较多地引进这些产品能够促进国内生产水平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更新换代,加速国民经济的增长。如果它们受到国外产品的严重冲击而被抑制,也将对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在它们的有效保护率为负的情况下,应根据它们产品的竞争力,给予适当的信贷、补贴等政策扶持,争取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消费品工业中的部分纺织工业、粮油饲料加工业、屠宰及肉类蛋类加工业也为负值,这也主要归结于它们与其中间投入品的直接联系强度较大,变为负值的部分纺织工业和粮油饲料加工业依赖于种植业,而屠宰及肉蛋类加工业依赖于畜牧业,在以上3个部门的平均税率大幅下降时,种植业按1997年进口结构计算而得到的加权关税率上升,畜牧业则基本不变,从而导致了以上3个部门出现了负保护。
(二)有效保护率高的部门在加入WTO后减少,一些超保护的部门的有效保护率有较大程度下降。
在1997年,有效保护率在30%以上的部门共有31个,占总数的37%,而到了2008年,对应的有效保护率在30%以上的部门下降到只有5个,仅占总数的6%,下降幅度是很大的。
1997年有效保护率最高的部门有饮料、酒、烟草、服装及部分纺织业、制糖、水产品加工、玩具、家具、屠宰及肉类蛋类加工产品、家电及日用电子器具制品、日用化工制品等消费品部门,以及汽车和陶瓷制造业。对消费品工业给予高的有效保护率存在不少的争议,一方面其中的某些部门如服装、玩具、家具、家电、部分酒类产品等在国际市场上是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给予超保护没有必要;另一方面应该注意到关税保护作用的有限性,因为关税越高,外商直接投资绕过关税壁垒,进入对方国家市场的愿望就越强。此外,由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对外输出资本的愿望,而发展中国家则在经济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形成对输入资本的需求,因此发展中国家普遍实施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也有可能制约关税政策保护国内产业的作用,若实施积极引进外资的政策(如优惠的国内直接税政策),尽管关税提高到一定水平,但引进外资的政策对关税抑制进口起了一定的抵消作用。我国当前饮料市场和日用化工品市场就是由外商投资企业占据了主要地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行业的高关税政策是形成这个局面的一个重要的驱动力。另外还有一些“虚”的高关税政策,对应的产品进口很少或者没有进口。所以,降低这些消费品的名义关税率对进口以及国内产业并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反而有助于降低我国整体的关税水平,而且对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可能是解决问题的更有效的手段。
在2008年过渡期结束时,可以对比看出,有效保护率在30%以上的只有制糖业、摩托车和电车等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其他饮料制造业、水产加工业,而引人注目的汽车制造业的有效保护率则降到了不到20%。
【参考文献】
(1) 王梦奎主编:《中国2000:目标、政策与前景》,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2) 王新奎等主编:《中国:发展中国家与WTO》,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
(3) 李善同、翟凡:《中国关税现状的实证分析:水平、结构与关税减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00年。
(4) 余晓松主编:《走向21世纪的中国关税》,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
(5) 余永定、郑秉文主编:《中国“入世”研究报告:进入WTO的中国产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6) 李善同、王直、翟凡等:《WTO:中国与世界》,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7) 金祥荣、林承亮:《对中国历次关税调整及其有效保护结构的实证研究》,《世界经济》,199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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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有效保护率为负值的部门绝大部分是原材料、能源、中间产品(化肥和农药、橡胶)和除汽车和摩托车外的一般交通运输设备。对资源性的部门如采盐、黑色金属采选、石油开采、木材及竹采运、钢铁冶炼等部门和重要的工农业中间投入品如化肥、农药和橡胶等,以及非竞争性部门如电力采取负保护有利于下游产业的发展;但对除飞机外的航天航空器制造工业和船舶制造业这些资本产品工业而言,它们的国内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在稳步地上升,所以采取负保护可能导致的是对这些产品生产的抑制作用。如我国的船舶工业,绝大部分都是出口业务,根据中国船舶工业集团的数据,该集团的订单中出口订单占了84.6%,但同时船舶却又是我国的进口主要的商品之一,1999年进口约1.28亿美元。船舶制造业所需要的大量中间投入品的关税高于制成品是一个重要因素。
对比2008年的数据,在假设进口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看出在2008年过渡期结束后,大部分原来为负保护率的原材料、能源部门仍然为负的,但化肥、农药、橡胶等中间投入品部门的有效保护率得到了提高,资本品中的船舶也得到了提高,这有利于我国船舶制造业的发展。新增加的有效保护率为负值的包括计算机、通信设备等信息产业产品,它们也是各国竞争的热点产业,由于我国签定了《信息技术协议》,我国承诺在2005年以后对信息产品征收零关税,因此导致了该产业的实际保护率为负值。一方面这些产品的进口额的比重较大,而出口额也在逐年上升;另一方面它们属于高新技术,较多地引进这些产品能够促进国内生产水平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更新换代,加速国民经济的增长。如果它们受到国外产品的严重冲击而被抑制,也将对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在它们的有效保护率为负的情况下,应根据它们产品的竞争力,给予适当的信贷、补贴等政策扶持,争取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消费品工业中的部分纺织工业、粮油饲料加工业、屠宰及肉类蛋类加工业也为负值,这也主要归结于它们与其中间投入品的直接联系强度较大,变为负值的部分纺织工业和粮油饲料加工业依赖于种植业,而屠宰及肉蛋类加工业依赖于畜牧业,在以上3个部门的平均税率大幅下降时,种植业按1997年进口结构计算而得到的加权关税率上升,畜牧业则基本不变,从而导致了以上3个部门出现了负保护。
(二)有效保护率高的部门在加入WTO后减少,一些超保护的部门的有效保护率有较大程度下降。
在1997年,有效保护率在30%以上的部门共有31个,占总数的37%,而到了2008年,对应的有效保护率在30%以上的部门下降到只有5个,仅占总数的6%,下降幅度是很大的。
1997年有效保护率最高的部门有饮料、酒、烟草、服装及部分纺织业、制糖、水产品加工、玩具、家具、屠宰及肉类蛋类加工产品、家电及日用电子器具制品、日用化工制品等消费品部门,以及汽车和陶瓷制造业。对消费品工业给予高的有效保护率存在不少的争议,一方面其中的某些部门如服装、玩具、家具、家电、部分酒类产品等在国际市场上是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给予超保护没有必要;另一方面应该注意到关税保护作用的有限性,因为关税越高,外商直接投资绕过关税壁垒,进入对方国家市场的愿望就越强。此外,由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对外输出资本的愿望,而发展中国家则在经济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形成对输入资本的需求,因此发展中国家普遍实施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也有可能制约关税政策保护国内产业的作用,若实施积极引进外资的政策(如优惠的国内直接税政策),尽管关税提高到一定水平,但引进外资的政策对关税抑制进口起了一定的抵消作用。我国当前饮料市场和日用化工品市场就是由外商投资企业占据了主要地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行业的高关税政策是形成这个局面的一个重要的驱动力。另外还有一些“虚”的高关税政策,对应的产品进口很少或者没有进口。所以,降低这些消费品的名义关税率对进口以及国内产业并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反而有助于降低我国整体的关税水平,而且对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可能是解决问题的更有效的手段。
在2008年过渡期结束时,可以对比看出,有效保护率在30%以上的只有制糖业、摩托车和电车等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其他饮料制造业、水产加工业,而引人注目的汽车制造业的有效保护率则降到了不到20%。
【参考文献】
(1) 王梦奎主编:《中国2000:目标、政策与前景》,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2) 王新奎等主编:《中国:发展中国家与WTO》,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
(3) 李善同、翟凡:《中国关税现状的实证分析:水平、结构与关税减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00年。
(4) 余晓松主编:《走向21世纪的中国关税》,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
(5) 余永定、郑秉文主编:《中国“入世”研究报告:进入WTO的中国产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6) 李善同、王直、翟凡等:《WTO:中国与世界》,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7) 金祥荣、林承亮:《对中国历次关税调整及其有效保护结构的实证研究》,《世界经济》,1999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