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与国际技术转让
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与国际技术转让
口任虎
内容摘要能源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减少贫穷的核心,而高效、节能、无害环境的先进技术是改善可获得能源、提高能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平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技术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利益,从而通过技术转让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能源技术水平和能力,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 能源 可持续发展 国际技术 转让
作者 任虎,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200237)
“可持续发展”概念首次出现在1987年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所发表的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但是直到1992年里约联合国环境和发展会议,“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作为宗旨或序言,才开始被诸多国际环境、社会及经济相关宣言或决议普遍接受为一项全球化政策。
可持续发展理论演变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随着民族独立运动的不断发展,脱离殖民统治的国家开始加入联合国,改革阻碍新生独立国家经济发展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呼声与日俱增。作为民族自决权之一的经济自决权的保障,确认和维护各殖民地独立国家拥有的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是联合国的重要工作。因此,196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决议》,在确认“各民族和各部族对本族的自然财富和自然资源行使永久主权”的权利同时,要求“必须为各国国家的发展着想,为有关国家人民的福利着想”,但此决议并未提及资源的保护或者水、陆地或生物资源的可持续使用。此阶段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初始阶段,因为摆在新型独立国家和地区面前的是如何摆脱贫困以及如何发展经济的问题。
进入20世纪70年代,随着世界人口数量的急剧增长,人们开始关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资源消耗、环境保护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1972年,来自世界各国的几十位科学家、教育家和经济学家组成的非正式的国际协会——罗马俱乐部提交的一份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警示人们,由于世界人口增长、粮食生产、工业发展、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等五项基本因素的运行方式为指数增长而非线性增长,世界将因为粮食短缺和环境破坏而达到增长极限,从而提出“合理的、持久的均衡发展”,为孕育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萌芽提供了土壤。这一阶段发展利益和环境利益实质上仍然是分开的,此阶段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过渡期。
到了80年代,人们的注意力逐渐从单纯的经济发展集中到人类应该怎样使自己的增长与自然取得和谐一致,实现可持续的发展问题。1987年布伦特兰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指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环境危机、发展危机以及能源危机是一体的。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只能以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持久、稳定的支撑能力为基础,而环境问题也只有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才能够得到解决,从而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必须从现在起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两个重大问题负起自己的历史责任,制定正确的政策并付诸实施。虽然布伦特兰报告的采纳成为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转折点,但是该报告并没有充分考虑到社会问题以及人权问题.此阶段是可持续发展一资源环境阶段。
布伦特兰报告建议联合国制定一项关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普遍宣言,并呼吁联合国将该报告的结论转变成一项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并予以实施。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的召开,使得可持续发展作为国际环境政策的主导概念而获得普遍的支持。1997年在纽约举办的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上,“地球峰会+5(EarthSummit+5)”回顾了里约会议之后21世纪议程的履行情况,指出资金和技术的转让、生产和消费模式、能源的使用和运输、淡水的稀少等问题,并呼吁各国履行承诺。这一阶段的可持续发展概念,不仅以人为中心,而且综合考虑到发展权与环境保护、消除贫穷、健康、教育、妇女地位、技术转让与合作以及国际贸易等广泛的问题,从而使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将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环境保护融为一体的概念,此阶段是普遍的可持续发展概念阶段。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因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执行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方面存在的意见差距不断扩大,所以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上没有取得显著进步,制定有效履行可持续发展纲要并实现其目标成为进入新千年之后的主要目标。联合国2000年通过的千年发展目标涵盖着人权、经济发展和环境的可持续性问题。2002年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全面审查和评价21世纪议程的执行情况。不难发现,进入新千年以来,可持续发展问题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经过20多年的演变,可持续发展已从单纯的经济发展、(经济论文)资源维护、消除贫穷、解除贸易屏障、环境保护问题演变为社会问题、经济问题以及环境问题融为一体的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政策。
(一)国际技术转让制度的现状
根据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2001年收集的有关国际技术转让文集,有关国际技术转让方面的多边条约、协定、议定书、国际组织决议以及区域协议多达78个。681按照内容来划分,其主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以及环境保护和能源利用三个方面来规定国际技术转让制度。
1.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技术转让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领导下的专利权保护相关国际条约或规范中,虽然未明确规定国际技术转让条款,但是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专利法条约》以及《实体专利法条约草案》的制定过程来看,他们所遵循的思路是从基础规范到程序规范再到具体实施规范,来建立和完善专利权和保护的国际协调制度系统,这样的努力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