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黄淮平原的农业生产
》撰成于汉,它说:“常山之南,河汝之间,早生而晚杀,五谷之所蕃熟也,四种而五获,中年亩二石,一夫为粟二百石”。它清楚地指出河南存在粮食作物的复种,所谓四种五获必将促进粮产增加。汉宣帝时,大司农丞奏设常平仓,从京畿近处籴粮充。过去,“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注:《通鉴》卷二七,五凤四年(前54),按《史记》卷三○《平准书》“孝惠高后时,……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关东谷,主要是来自河南、山东地区。
《货殖传》称,“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qiū@⑨,陈、夏千亩漆”(注:《史记》卷一二九《货殖传》,《汉书》卷九一《货殖传》。)。还有《史记》卷四九《外戚世家》记汉文帝窦后弟窦广国,幼年时家贫,“为人所略卖,……至宜阳(今洛阳西南)为其主入山作炭”,与他同作的百余人都睡在山岩下,晚上岩崩,广国以外,全部丧生。事例说明鲁豫平原大地在汉代林木分布相当多。“千树qi@⑨”唐、宋时人或“引作”千树梨。但《史记》、《汉书》均作“qiū@⑨”,或作“楸”,而且与“千亩漆”等相连称,楸木用以造船,种子以入药,显然是指经济作物。汉代黄淮平原存在不少林地与果木,是自然界赋予人们的宝贵财富。
二、山东平原
山东平原开发,存在着时间先后和地区的差别。先秦时,山东有齐、鲁等国,齐大鲁小。《货殖传》云:“泰山之阳则鲁,其阴则齐”。胶东主要有莱夷,以畜牧为生。春秋时,齐相晏平仲便是莱夷维人。
上古时,齐地荒间未辟,经济落后。《史记·货殖传》云:“太公望封于营丘(淄博),地泻卣,人民寡”。《盐铁论》卷三《轻重篇》记御史言:“昔太公望封于营丘,辟草莱而居焉。地薄人少,于是通利未之道”。《汉书·地理志》记“太公以齐地负海泻卣,少五谷而人民寡,乃劝以女工之业,通鱼盐之利,而人物辐溱”。姜齐在山东,关注当地鱼盐丰富的特点,本末兼营,“非独耕桑农也”,并不单纯只从事农业生产。
就农事而言,管仲相齐,《国语》卷六《齐语》称,已用铁农具耕地,有利开垦荒田,提高生产率。提倡“深耕而疾之”,深翻土地有助增产,“相地而衰征”,则是按土地质量及其产品分等收税,极大刺激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史记》卷四六记田齐代替姜齐。齐威王时,“齐最强于诸侯,自称为王以令天下”,即墨(山东平度东)一带,“田野辟,民人给,官无留事,东方以宁。……齐国大治,诸侯闻之,莫敢致兵于齐二十余年”。这说明从姜齐至田齐,齐地农作一直是向前发展。《战国策》卷八记苏秦对齐宣王说:“齐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粟如丘山”。同书卷一一记鲁仲连对封地在薛(山东微山)的孟尝君说:“君之厩马百乘,无不被绣衣而食菽、粟者,……后宫十妃,皆衣缟zhù@⑩,食梁肉”。上述诸例表明,先秦时的山东大地己生产菽、粟、绢、布,种植业已相当发达。
《汉书·地理志》转录《禹贡》及《周礼·职方》的记事,表明汉以前,兖、青等地已生产漆、丝,种植黍、稷和水稻。遗憾的是史文缺乏相应的具体说明。
秦统一全国后,山东大地设置了临淄,济北、胶东、琅邪、薛郡等。《汉书》卷六四上记汉武帝时,临淄人主父偃言:“秦皇……又使天下飞刍挽粟,起于黄(今龙口)、@(11)(今烟台)、琅邪(今临沂地区大部)鱼海之郡,转输北河”。反映胶东山地在秦代已拥有粮食外运。
《汉书》卷一下记六年(前201)冬,田肯说:“齐,东有琅邪、即墨之饶,南有泰山之固,西有浊(黄)河之限,北有勃海之利,地方二千里,……非亲子弟,莫可使王齐者”,刘邦同意其言,因以胶东(即墨)、胶西(高密)、临淄、济北、博阳、城阳郡(莒县)73县立长子刘肥为齐王,建都临淄。《汉书》卷三八记主父偃言:“齐临zī@(12)十万户,市租千金,人众殷富,钜于长安,非天子亲弟爱子不得王此”。汉景帝三年(前154),胶东西、zī@(12)川、济南等王国响应吴、楚,发兵对抗中央,攻围齐都临淄,但乱事被迅速扑灭,对社会生产的消极影响不很大。临zī@(12)在汉代没有铁官、服官,居民包括五民(士、农、工、商、游子),仍是全国重要都会之一。《史记》卷六○载汉武帝说:“关东之国无大于齐者,……天下膏腴地莫盛于齐者矣”。极大地肯定了齐地的富庶。
汉将山东大地分隶豫、青、兖、徐等州,大抵是青州在北、豫、兖、徐诸州在南。汉于山东的千乘(乐安)郡、济南郡、齐郡、山阳郡、泰山郡、东莱郡、临淮郡、东海郡,皆设铁官,铸造铁工具,就近供应、有利发展生产。
汉武帝时,山东民众已注意农田水利,“东海引钜定(泽),泰山下引汶水,皆穿渠为溉田,各万余顷”。(注:《史记》卷二九《河渠书》;《汉书》卷二九《沟洫志》。谨案,钜定泽在青州乐安境(今山东寿光北),离东海甚远,相对说来,兖州巨野泽距东海较近,似应从巨野泽引水,但《史记》、《汉书》均作钜定泽,今不改。)今虽不明其水流走向,可以肯定水渠兴修对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东汉永平十八年(75),三州大旱,“诏勿收兖、豫、徐州田租、刍稿”。充分证实鲁南诸州郡
兖州所属山阳郡(金乡西北),张敞在宣帝时为郡守,有9.3万户,50万人。(注:《汉书》卷七六《张敞传》,按《通鉴》卷二五元康元年(前64),张敞已是山阳太守,同书卷二六神爵元年(前61),敞已任京兆尹,因知敞为山阳郡守是在宣帝时。)《汉书·地理志》记平帝元始二年(2),则是17.2万户,80.1万人。可见宣帝以后的六七十年间,山阳郡户口明显大增,推知当地生产必有较大发展。东汉建武二年(26),光武帝封族兄刘顺为成武侯。成武乃山阳郡属县,《后汉书》卷一四《宗室四王二侯传》云:“邑户最大,租入倍宗室谐家”。可以证明那时山阳郡的生产形势确是相当好。
章帝建初元年(36)三月,山阳、东平等地发生强烈地震,民生困苦不堪。正是这时,秦彭出任山阳郡守,提倡礼治,不轻易用刑,在任六年,“百姓怀爱,莫有欺犯,兴起稻田数千顷。每于农月,亲度顷亩,分别肥瘠,差为三品,各立文簿,藏之乡县。于是奸吏jú@(13)@(14),无所容作”,朝廷视其行事为楷模,让其他各地参照实施,分等收税。泰彭在鲁西南兴起稻田,是汉代初见于史册的山东水田,《禹贡》、《周礼》记兖、青等地,秦以前已种水稻,在史书中却尚未有明确证据。秦彭以后历任山阳郡守也不再提及种稻,估计有水灌溉处是会沿用种植,但可能没有新的发展。
山东平原诸郡或直属朝廷,或分封王国,民生均很艰苦。章帝元和元年(84),分东平郡为任城国(今济宁市),辖任城、亢父、樊三县,以赐任城王刘尚,遂享有三县编户岁租。《后汉书》卷七桓帝元嘉元年(151)四月,“任城、梁国饥,民相食”。汉献帝“初平三年(192),青州黄巾入兖州,杀任城相郑遂,转入东平”,诛兖州刺史刘岱。可见苦难深重的民众武装反抗很是激烈。
直属朝廷诸郡的百姓生活也很困苦。宣帝本始四年(前70)四月诏:“乃者地震北海(今潍坊)、琅邪,……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成帝鸿嘉四年(前17)正月诏:“农民失业,怨恨者众,……水旱为灾,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被灾害十四以上,民訾不满三万,勿出租赋”。人们遭受如此严重自然灾害,官府才对极少赀产的人酌情免租,是知平日收租必是相当苛刻。
汉元帝初元二年(前47)六月,关东饥,齐地人相食。平帝元始二年(2)“夏,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王莽末年,“青、徐民多弃乡里流亡,老弱者死道路,壮者入贼中”。《汉书·食货志》称,“此边及青、徐地人相食”。这些事例表明水旱虫灾等对山东平原的农业生产影响极大,百姓贫困,纷纷流散逃亡。西汉末,声势赫赫的赤眉军便主要由青徐饥民组成。
西汉贾让已指出“齐地卑下”,山东平原地势低洼,易生涝灾,甚至出现海水倒灌,都要严重影响农作。《汉书》卷九元帝初元二年(前47)七月诏,“北海水溢,流杀人民”。《后汉书》卷五五《章帝八王传》载:“质帝立,梁太后下诏,以乐安国土卑湿,租委鲜薄,改封鸿渤海王”。质帝本初元年(146)五月,“海水溢,……收葬乐安、北海人为水所漂没死者,又禀给贫赢”。这些事例说明低地积水或海水倒灌,极不利于生产发展,严重影响农业的收成。
齐地泰山郡地势较高,赢乡(今莱芜山)产铁,汉置铁官,生产铁农具有助生产。《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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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殖传》称,“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qiū@⑨,陈、夏千亩漆”(注:《史记》卷一二九《货殖传》,《汉书》卷九一《货殖传》。)。还有《史记》卷四九《外戚世家》记汉文帝窦后弟窦广国,幼年时家贫,“为人所略卖,……至宜阳(今洛阳西南)为其主入山作炭”,与他同作的百余人都睡在山岩下,晚上岩崩,广国以外,全部丧生。事例说明鲁豫平原大地在汉代林木分布相当多。“千树qi@⑨”唐、宋时人或“引作”千树梨。但《史记》、《汉书》均作“qiū@⑨”,或作“楸”,而且与“千亩漆”等相连称,楸木用以造船,种子以入药,显然是指经济作物。汉代黄淮平原存在不少林地与果木,是自然界赋予人们的宝贵财富。
二、山东平原
山东平原开发,存在着时间先后和地区的差别。先秦时,山东有齐、鲁等国,齐大鲁小。《货殖传》云:“泰山之阳则鲁,其阴则齐”。胶东主要有莱夷,以畜牧为生。春秋时,齐相晏平仲便是莱夷维人。
上古时,齐地荒间未辟,经济落后。《史记·货殖传》云:“太公望封于营丘(淄博),地泻卣,人民寡”。《盐铁论》卷三《轻重篇》记御史言:“昔太公望封于营丘,辟草莱而居焉。地薄人少,于是通利未之道”。《汉书·地理志》记“太公以齐地负海泻卣,少五谷而人民寡,乃劝以女工之业,通鱼盐之利,而人物辐溱”。姜齐在山东,关注当地鱼盐丰富的特点,本末兼营,“非独耕桑农也”,并不单纯只从事农业生产。
就农事而言,管仲相齐,《国语》卷六《齐语》称,已用铁农具耕地,有利开垦荒田,提高生产率。提倡“深耕而疾之”,深翻土地有助增产,“相地而衰征”,则是按土地质量及其产品分等收税,极大刺激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史记》卷四六记田齐代替姜齐。齐威王时,“齐最强于诸侯,自称为王以令天下”,即墨(山东平度东)一带,“田野辟,民人给,官无留事,东方以宁。……齐国大治,诸侯闻之,莫敢致兵于齐二十余年”。这说明从姜齐至田齐,齐地农作一直是向前发展。《战国策》卷八记苏秦对齐宣王说:“齐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粟如丘山”。同书卷一一记鲁仲连对封地在薛(山东微山)的孟尝君说:“君之厩马百乘,无不被绣衣而食菽、粟者,……后宫十妃,皆衣缟zhù@⑩,食梁肉”。上述诸例表明,先秦时的山东大地己生产菽、粟、绢、布,种植业已相当发达。
《汉书·地理志》转录《禹贡》及《周礼·职方》的记事,表明汉以前,兖、青等地已生产漆、丝,种植黍、稷和水稻。遗憾的是史文缺乏相应的具体说明。
秦统一全国后,山东大地设置了临淄,济北、胶东、琅邪、薛郡等。《汉书》卷六四上记汉武帝时,临淄人主父偃言:“秦皇……又使天下飞刍挽粟,起于黄(今龙口)、@(11)(今烟台)、琅邪(今临沂地区大部)鱼海之郡,转输北河”。反映胶东山地在秦代已拥有粮食外运。
《汉书》卷一下记六年(前201)冬,田肯说:“齐,东有琅邪、即墨之饶,南有泰山之固,西有浊(黄)河之限,北有勃海之利,地方二千里,……非亲子弟,莫可使王齐者”,刘邦同意其言,因以胶东(即墨)、胶西(高密)、临淄、济北、博阳、城阳郡(莒县)73县立长子刘肥为齐王,建都临淄。《汉书》卷三八记主父偃言:“齐临zī@(12)十万户,市租千金,人众殷富,钜于长安,非天子亲弟爱子不得王此”。汉景帝三年(前154),胶东西、zī@(12)川、济南等王国响应吴、楚,发兵对抗中央,攻围齐都临淄,但乱事被迅速扑灭,对社会生产的消极影响不很大。临zī@(12)在汉代没有铁官、服官,居民包括五民(士、农、工、商、游子),仍是全国重要都会之一。《史记》卷六○载汉武帝说:“关东之国无大于齐者,……天下膏腴地莫盛于齐者矣”。极大地肯定了齐地的富庶。
汉将山东大地分隶豫、青、兖、徐等州,大抵是青州在北、豫、兖、徐诸州在南。汉于山东的千乘(乐安)郡、济南郡、齐郡、山阳郡、泰山郡、东莱郡、临淮郡、东海郡,皆设铁官,铸造铁工具,就近供应、有利发展生产。
汉武帝时,山东民众已注意农田水利,“东海引钜定(泽),泰山下引汶水,皆穿渠为溉田,各万余顷”。(注:《史记》卷二九《河渠书》;《汉书》卷二九《沟洫志》。谨案,钜定泽在青州乐安境(今山东寿光北),离东海甚远,相对说来,兖州巨野泽距东海较近,似应从巨野泽引水,但《史记》、《汉书》均作钜定泽,今不改。)今虽不明其水流走向,可以肯定水渠兴修对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东汉永平十八年(75),三州大旱,“诏勿收兖、豫、徐州田租、刍稿”。充分证实鲁南诸州郡
是广泛向朝廷交租。
兖州所属山阳郡(金乡西北),张敞在宣帝时为郡守,有9.3万户,50万人。(注:《汉书》卷七六《张敞传》,按《通鉴》卷二五元康元年(前64),张敞已是山阳太守,同书卷二六神爵元年(前61),敞已任京兆尹,因知敞为山阳郡守是在宣帝时。)《汉书·地理志》记平帝元始二年(2),则是17.2万户,80.1万人。可见宣帝以后的六七十年间,山阳郡户口明显大增,推知当地生产必有较大发展。东汉建武二年(26),光武帝封族兄刘顺为成武侯。成武乃山阳郡属县,《后汉书》卷一四《宗室四王二侯传》云:“邑户最大,租入倍宗室谐家”。可以证明那时山阳郡的生产形势确是相当好。
章帝建初元年(36)三月,山阳、东平等地发生强烈地震,民生困苦不堪。正是这时,秦彭出任山阳郡守,提倡礼治,不轻易用刑,在任六年,“百姓怀爱,莫有欺犯,兴起稻田数千顷。每于农月,亲度顷亩,分别肥瘠,差为三品,各立文簿,藏之乡县。于是奸吏jú@(13)@(14),无所容作”,朝廷视其行事为楷模,让其他各地参照实施,分等收税。泰彭在鲁西南兴起稻田,是汉代初见于史册的山东水田,《禹贡》、《周礼》记兖、青等地,秦以前已种水稻,在史书中却尚未有明确证据。秦彭以后历任山阳郡守也不再提及种稻,估计有水灌溉处是会沿用种植,但可能没有新的发展。
山东平原诸郡或直属朝廷,或分封王国,民生均很艰苦。章帝元和元年(84),分东平郡为任城国(今济宁市),辖任城、亢父、樊三县,以赐任城王刘尚,遂享有三县编户岁租。《后汉书》卷七桓帝元嘉元年(151)四月,“任城、梁国饥,民相食”。汉献帝“初平三年(192),青州黄巾入兖州,杀任城相郑遂,转入东平”,诛兖州刺史刘岱。可见苦难深重的民众武装反抗很是激烈。
直属朝廷诸郡的百姓生活也很困苦。宣帝本始四年(前70)四月诏:“乃者地震北海(今潍坊)、琅邪,……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成帝鸿嘉四年(前17)正月诏:“农民失业,怨恨者众,……水旱为灾,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被灾害十四以上,民訾不满三万,勿出租赋”。人们遭受如此严重自然灾害,官府才对极少赀产的人酌情免租,是知平日收租必是相当苛刻。
汉元帝初元二年(前47)六月,关东饥,齐地人相食。平帝元始二年(2)“夏,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王莽末年,“青、徐民多弃乡里流亡,老弱者死道路,壮者入贼中”。《汉书·食货志》称,“此边及青、徐地人相食”。这些事例表明水旱虫灾等对山东平原的农业生产影响极大,百姓贫困,纷纷流散逃亡。西汉末,声势赫赫的赤眉军便主要由青徐饥民组成。
西汉贾让已指出“齐地卑下”,山东平原地势低洼,易生涝灾,甚至出现海水倒灌,都要严重影响农作。《汉书》卷九元帝初元二年(前47)七月诏,“北海水溢,流杀人民”。《后汉书》卷五五《章帝八王传》载:“质帝立,梁太后下诏,以乐安国土卑湿,租委鲜薄,改封鸿渤海王”。质帝本初元年(146)五月,“海水溢,……收葬乐安、北海人为水所漂没死者,又禀给贫赢”。这些事例说明低地积水或海水倒灌,极不利于生产发展,严重影响农业的收成。
齐地泰山郡地势较高,赢乡(今莱芜山)产铁,汉置铁官,生产铁农具有助生产。《后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