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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黄淮平原的农业生产


 黄淮平原位于海河平原以南,东临大海,西以伏牛山界豫西山地,南以桐柏山、大别山和淮水以与荆湖及东南区相邻。它包括了今河南与山东二省大部以及江苏、安徽二省淮水以北地区。源出桐柏山的淮水,据《汉书·地理志》、《水经注》和《太平寰宇记》等书所记,它在汉唐时期是单独流入大海,没有与黄河、长江相混。它自西向东,散存不少河湖,所在地势低洼。今将黄河以南、淮水以北地域概称黄淮平原。平原大地主要分布在今河南、山东境内,又可别称鲁豫平原。严格说来,山东中南部与胶东半岛地域颇多山地丘陵,自然地貌与大平原区存在较多差异。不过,高山所占面积不大,众多低山与丘陵的起伏平缓,且分布有若干小盆地和山间平原,山地特性尚不十分突出,因此,本文将它合并为整体进行讨论。至于黄河以北的鲁豫地区以及豫西山地、南阳盆地,将分别纳入海河平原、黄土高原和荆湖区进行研讨。
  黄淮平原与海河平原同属黄淮海平原,两相比较,黄淮平原受季风影响及其年降雨量均比海河平原为多,气温也相对较高。它同样存在着春旱和夏季雨水集中等不很有利于农作的自然特性。低平坦荡的广大原野,经过劳动人民辛勤努力,上古以来,它已成为我国古代著名的农产区。
  黄淮平原诸地的很大部分原是战国时楚国的地域,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秦汉时,除了秦汉之际的zhǔ@①兵以及西汉景帝时七国之乱有过短暂破坏而外,长期处于相当安定的社会环境中,农业经济由是有了较快较大的发展。
    一、河南平原
  河南大地在春秋战国时,大致存在宋、郑、陈、蔡、韩、魏、楚等国,各自在其占领区内作出努力,进行开发。《史记·货殖传》云:“夫自鸿沟以东,芒砀以北,属巨野,此梁宋也。其俗犹有先王遗风,好稼穑。虽无山川之饶,能恶衣食,致其蓄藏”。非常扼要地说明了梁、宋等国在先秦时盛行农作种植业。
  秦汉时,河南是中央政权的直辖区。洛阳是河南府的核心,位于伊洛盆地中央和邙山以南,是历史上著名的九朝古都所在。
  《史记·周本纪》记西周周公、召公积极经营洛邑,使其地位日趋重要。“平王立,东迁于洛邑,避戎寇”。洛阳由是成为东周首要政治、经济中心。《史记》卷六九记战国时,年青的洛阳人苏秦游说四方无所成,受到兄弟妻妾们嘲笑,内心很愧疚。其后,游说有成,身为纵约长、六国相。他很感概说,“且使我有洛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显示战国时人已广泛重视和珍惜田地和种植。
  《史记》卷八五记秦王政尊吕不韦为相国,封文信侯,“就国河南,……食十万户”。受封的十万户人一律依法向吕不韦交租。基于政治、经济等原因,秦汉时,地主官僚占地日益增多。东汉初,面对兼并田地的恶性发展,朝廷一度努力想加扼制。建武十六年(40)秋,河南尹张jí@②与诸郡守十余人,“皆度田不实,下狱而死”。可见包括京畿在内的田地兼并已很严重,官府想要核实私人占田数量,竟以失败告终。
  《禹贡》记豫州以洛阳为中心,“伊、洛、chán@③、涧,既入于河”。“田,中上,赋错上中”。豫州土质在全国为第四等;交赋仅次雍州,位居第二等。《周礼·职方》记河南豫州,“畜宜六扰(马、牛、羊、永、犬、鸡),谷宜五种(黍、稷、菽、麦、稻)。二书都揭示了秦汉以前,豫州种植业在全国拥有较重要的地位。
  《汉书·食货志》称,“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唐颜邦古注,五谷是黍、稷、麻、麦、豆。古代,大麻与菽均为主食。西汉《记胜之书》记“种麻、预调和田,……浇不欲数。养麻如此,美田则亩五十石及百石,薄田尚三十石”。麻子即为食粮。《淮南鸿烈集解》卷四《坠形训》称:“河水中浊(?调)而宜菽,洛水轻利而宜禾,……平土之人慧而宜五谷”。可让河洛地域在西汉前期盛产豆、粟。《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记赤眉与汉军在豫西,出于诱敌需要,赤眉军“弃骝重走,车皆载土,以豆覆其上,兵士饥,争取之”,是知汉代尚以豆为主粮。
  河南平原比麻、豆更主要的粮食作物是麦、黍、稷。建武五年(29)夏四月旱蝗,“五月丙子治,久旱伤麦,秋种未下”。陈留人董宣任洛阳县令五年,自奉廉洁,死后,家中仅有大麦数斛。安帝元初二年(115)五月诏称,蝗灾已连续七年,“而州郡隐匿,裁言顷放”。阳嘉三年(134),“河南三辅大旱,五谷灾伤,……民食困乏”。河南中牟县之圃田泽,民众以牛耕作,种植粟、黍,争夺田产相当激烈。(注:《后汉书》卷五《安帝纪》,又卷六一《周举传》,又卷二五《鲁茶传》。)《晋书》卷26《食货志》记汉明帝“永平五年(62),作常满(平)仓,立粟于(洛阳)城东,粟斛直钱二十,草树殷阜,牛羊弥望,作贡尤轻,府廪还积”。这些资料表明,洛阳、河南地区是广泛种植麦、粟,蝗旱灾重,地方官却隐匿灾情,虚报成果,大增民困。另外,洛阳、河南地区的饲养业甚盛,亦很值得注意。
  汉代河南郡设铁官、工官,冶铸大量农具,洛阳出土了不少汉制犁、铲、锹、锸、锄、镰等铁制农具(注:《农业考古》,1986年第1期,《洛阳农业考古概述》,第101-109页。),那是极有助于当地种植业的开展。位于荥阳、成皋间的敖仓,收贮山东等地运来的大批租粮。《史记》卷60《三王世家》载汉武帝言:“洛阳有武库、敖仓,天下冲院,汉国之大都也”。由此之故,敖仓成为汉代兵家必争地。
  洛阳地区至迟在战国时已种植了水稻,《战国策》卷1记洛阳东西周为种植稻麦而争夺水源,“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东周患之。……东周,……今其民皆种麦”。是知洛阳在旱作麦外,利用水田种稻。汉末,桓彦林《七设》云:“新城之jīng@④,雍丘之梁,重@⑤代熟,既滑且香”。(注:《北堂书钞》卷142《酒食部·总编》引,第634页。又卷144《饭篇》引第642页。参《后汉书》卷三七《桓彬(彦林)传》(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新城今名伊川,位于洛阳南伊水岸,可证汉代洛阳地区仍继续种稻,成就且比较突出。东汉冀州安平人崔shí@⑥撰《四民月令》按月安排农事,包括耕地、播种、中耕、收获以及林果经营等等,但没有指明具体地点,作者曾在五原及洛阳等地作官,书中记事颇疑以洛阳地区为基准。它记录了“三月”,可种粳稻。稻,美田欲稀,薄田欲稠。五月,可刹稻,尽夏至后二十日止”。农历三月种稻,远非塞外五原气温所宜,按田地质量好坏,分别稀稠下种,这是长期种稻经验的总结,秧苗分栽,乃是前所未见的种稻措施。汉灵帝时,洛阳地区新出现翻车和渴鸟(虹吸管),有可能已用于灌溉农田。
  在发展农作同时,河南府所在畜牧渔猎仍占有一定地位。突出事例如《汉书》卷58记河南人卜式,自小牧羊,年长仍以田畜为事,兄弟分家,他主动让田产与弟,取百余只羊入山畜养,经历十余年,发展为千余头,购置田宅,且献家财一半与官,资助朝廷以打击匈奴入侵,他本人仍入山田牧。反映出帝都所在河南府,颇多牧草以资畜牧。另外,洛阳等地还饶渔产,《后汉书》卷4和帝永元九年(97)六月,蝗虫伤稼,诏令“山林饶利,陂池渔采,以赡元元,勿收假税”,十一年二月,十二年二月,十五年六月,一再诏令灾民、流民或鳏寡入陂池渔采。由此可见,不少水陂富有水产,可资民众采捕为生。
  《续汉书·郡国志一》记河南新城有广成聚、广成苑,乃是供皇帝游猎场所。安帝永初元年(1

07)二月,将广成游猎地假与贫民。三年三月,“诏以鸿池假与贫民”。注引《续汉书》曰:鸿池在洛阳东20里。“假,借也,令民得渔采其中”。四月,“诏上林、广成苑可垦辟者,赋与贫民”,说明广成苑内的可耕地已开垦为民田。然而,《后汉书》卷六六《陈蕃传》记延熹六年(163),桓帝幸广成校猎,陈蕃统陈当前面临三空(田野、朝廷、仓库)困厄,“又秋前多雨,民始种麦,今失其劝种之时,而令给驱禽除路之役,非贤圣恤民之意也”。农作很不景气,秋种大忙时,汉帝仍在征调夫役以供狩猎,是知广成苑仍养育了不少野兽。那时,外戚窦宪执政,《后汉书》卷三四《梁冀传》记冀在河南府“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弘农,东界荥阳,南极鲁阳,北达河淇,包含山薮,远带丘荒,周旋封域,殆将千里”。他圈占千里地为林苑,且在河南域西兴建长达数十里的兔苑以供取乐,自是伤害不少民众利益,很不利于种植业的正常进行。
  王充《论衡》卷一二《程材篇》云:“襄邑(河南睢阳)俗织锦,钝妇无不巧,目见之,日为之,手胛也”。河南民间织锦业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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