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 一个值得重视的发展趋势
从产出的角度看,工业生态学追求的环境目标是“零排放”。它指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有利用价值的废物都被用起来了,因而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极少甚至为零;这与我国过去提倡的“吃干榨净”的意思相近。从现实看,无论是“零排放”还是“吃干榨净”,都很难真正实现。举例来说,现在世界能源的平均综合利用效率是30%多,我国为20%多,其余的部分都被当成废弃物排放到环境中了。无论未来的技术多么发达,能源的综合利用率也很难提高到100%。因此,实现“零排放”的环境目标可能只是一个理想。从投入角度看,生态工业学追求的目标是“减材料化”(Dematerialization,有人翻译成非物化),其含义是指在产出数量和质量不变的条件下减少物料的投放强度,同时不影响产品的质量;既要产品变轻、变小、变薄,又要经久耐用。因此,这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一个重要途径。德国沃佩韬(Wuppertal)气候、能源和环境研究所前副所长Bleek在1994年提出,在一代人时间内将资源效率提高10倍,在不降低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条件下,缩小贫富差距,使我们的子孙后代在地球上持续生存和发展(翁端:《环境材料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国际上已经进行了废弃物“零排放园区”、“零排放社区”和“零排放汽车”等的试验,而“减材料化”则更多地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世界上已成立了4倍因子和10倍因子俱乐部,研究有关理论。
从技术上看,循环经济主要体现在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上。清洁生产最初从少废、无废工艺和废物综合利用演化而来。1975年,联合国环境署(UNEP)在巴黎成立工业和环境规划活动中心,该中心在工业和环境领域列了两个计划,其中之一就是清洁生产。1989年,UNEP理事会会议决定在世界范围内推进清洁生产。从1993年起,我国开始利用世行项目进行清洁生产试点。清洁生产是将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之中,通过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及其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清洁生产的核心是污染预防,实施“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通过节能降耗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从上世纪90年代起,制造业界为了响应可持续发展的倡议,在生产中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出了绿色制造的概念。1993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机床敏捷制造研究所、加州大学能源研究所和空军科学研究办公室,联合成立了绿色设计与制造协会,研究制造业中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问题。1996年制造工程师学会出版了绿色制造蓝皮书,其中提出的绿色制造概念是,综合考虑优化的资源利用和环境影响的制造系统,使工业产品从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影响最小,不损害人体健康,资源的利用效率最高。工业废弃物的90%来自于制造业。因此,改变生产方式、重塑制造业形象成为制造业努力的方向。
三、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法律与利益因素
通过立法促进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德国于1991年和1996年颁布《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和《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规定了废物处理的次序首先是尽量减少其产生,然后才是循环使用和最终处置。德国法律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玻璃、马口铁、铝、纸板和塑料等包装材料的回收率要达到80%。欧盟和北美国家也相继制定了鼓励废物或副产品回收、绿色包装等方面的法律,并提出了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复用或再生利用的具体目标。法国提出2003年包装材料的85%应被循环使用。奥地利的法规要求必须对80%的回收包装材料进行循环处理或再利用。欧盟规定到2003年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达到重量的85%。由此可见,法律是废弃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的重要依据。
为了建立循环社会,日本在2000年前后相继颁布了《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法(修订)》、《固体废弃物管理法(修订)》、《建筑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和《绿色消费法》等多项法律,与原来颁布的《容器包装与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等,构成了建立循环社会的法律框架。在《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中,日本将“循环社会”定义为自然资源消耗最少、对环境压力最小的社会;将那些能用但还没有利用起来的“垃圾”定义为“可再生资源”,并要求其回收;提出垃圾管理顺序为:减少产生量→再利用→回收→能量利用→安全处置;明确了政府、地方主管、企业和公众的责任,鼓励每个人为建立循环社会做出努力;增加了企业的“生产者责任”,对产品从生产到最终处理的全过程负责;政府将制定“促进建立循环社会的基本规则”;还提出了促进循环社会的措施,并对产生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补偿费等。
企业在废旧物资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中产生利润,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没有企业的积极性,没有企业的行动,发展循环经济只能停留在口头上,而不能产生实际的效果。下面,我们仍以凯隆堡生态工业园为例,说明经济纽带是怎样将园中不同的企业联系起来的。企业经营的最大目的是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制药厂之所以选择用电厂的蒸汽而不自己生产,是因为用后者的蒸汽更省钱。1982年制药厂锅炉改造,经过可行性研究,选择了最经济的供热方法,即全部使用电厂的蒸汽。从电厂获得蒸汽只要铺两英里长的供气管道,相当于药厂两年的内部改造投资。同样,石膏板厂用电厂脱硫产生的石膏也是为了节省资金,原来该厂要从西班牙进口石膏原矿,现在用电厂脱硫产生的石膏,节省了运输费用,从而使产品的成本明显降低。
综上所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两条:一是法律强制,即环境法律
法规的实施和环境标准的执行,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外在因素。用产业界人士的话说,废弃物不准随便排放了,企业就必须做出处理或综合利用的选择。二是利益驱动。利益驱动有两层含义:降低成本和创造价值。用了其他企业的废弃物或副产品,就可以省一部分原料费用,产品的成本就降下来了;同时,在废旧物资利用过程中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因。法律强制和经济利益是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不可或缺的前提。没有环境保护法律和标准的强制执行,企业不会主动地去利用废弃物;没有经济效益,即使政府强制去做,企业也会找出种种借口来拖延和规避。
四、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环保产业的发展
从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考虑,为子孙后代的发展着想,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已经没有了发达国家工业化时的廉价资源和环境容量,也经不起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以最小的资源代价发展经济,以最小的经济成本保护环境,应当成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出发点和目的。
首先,涉及废旧物资回收和再生利用的产业发展可以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来设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方面,我国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国际上也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每年再生资源回收价值达2500亿美元左右,且以15~20%的速度增长。世界钢产量的45%、铜的62%、铝的22%、铅的40%、锌的30%、纸制品的35%来自于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利用再生资源进行生产,不仅可以节约自然资源,遏制废弃物的泛滥,而且比利用矿物原料少耗能,少排放污染物。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老旧汽车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将成为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例如,报废汽车中的许多物件,像旧发动机、旧轮胎等都可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