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金产品监管的创新
通过对美国基金监管类型演变的考察,可以发现一条非常有意义的创新思路。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只是基金产品的两个端点,半开放式、半封闭式、开放式与封闭式的混合以及同一基金下不同股份类型等都可以成为基金产品监管的系列。这种关于基金产品的新认识对于改善中国目前的基金产品监管状况以及新的投资基金立法思想都有积极的作用。
引言
美国早期投资基金的形式是封闭式基金,而且数量大大超过开放式基金。但自从1940年“投资公司法”立法后,开放式基金变得越来越普遍。主要原因是投资者可以以净资产价值赎回开放式基金的股份,而封闭式基金却不能。封闭式基金初始发行后,其股份往往在二级市场上以低于净资产价值的价格交易。
但是80年代后期以来,封闭式基金在美国又产生了新的吸引力。例如,不断增长的全球市场使发起者重新考虑把封闭式基金作为投资工具。开放式基金很强的流动性标准要求限制了它在流动性较差的证券里的投资,例如外国证券、风险资产等。由于封闭式基金不发行可赎回证券,因而不诉诸于流动性标准的要求,这样希望提供由流动性较差的证券组成的基金的发起人必须选择封闭式基金。
但是人们对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传统认识以及僵化的监管规则阻碍了基金的发展。通过对美国基金监管类型演变的考察,可以发现一条非常有意义的创新思路。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只是基金产品的两个端点,半开放式、半封闭式、开放式与封闭式的混合以及同一基金下不同股份类型等都可以成为基金产品监管的系列。这种关于基金产品的新认识对于改善中国目前的基金产品监管状况以及新的投资基金立法思想都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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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在监管上的区别和新发展
美国目前对投资基金的基本分类有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任何投资基金只能是其中的一种。这种分类对投资基金的结构和经营是重要的。因为,特定的法规要求取决于不同的分类。但是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又诉诸于相同的监管要求,包括禁止关联交易,由股东批准书面的顾问合同,必须建立董事会,其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等。开放式基金能够允许赎回(redemption)股份而封闭式基金不能的事实造成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在监管对待上的很多差异。
美国“投资公司法”均不同程度地禁止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使用杠杆操作(leverage)。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主要差别是,封闭式基金可以发行“高级证券(senior
securities)”。例如,在一定情形下,封闭式基金可以发行债券和优先股票,而开放式基金则不能。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可以建立不同的资本结构主要是由其可赎回证券的特性决定的。另外一个差别是借款的幅度。开放式基金必须有300%的资产保证,而封闭式基金只须200%的资产保证。
在定价方面,开放式基金有着特殊的要求,如必须基于净资产价值,而且要用前瞻式定价方式(forward Pricing)。封闭式基金必须在公开市场上(在向投资者通知后)运用竞标的形式,或依照监管机构的规则和要求从投资者手中回购(repurchase)其股份。
由于开放式基金具有可赎回证券的特性,它和封闭式基金在销售股份的方式上也不同。开放式基金需要保持足够的流动性资产来应付投资者赎回的要求。为了继续补充基金的资金,开放式基金还连续地向投资者销售新的股份。封闭式基金则运用传统的承销手段,初始发行固定数量的股份,通常不连续向投资者再发行股份。
封闭式基金的股份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而开放式基金不能。因为,在开放日内开放式基金的股份必须以固定的净资产价值交易。在实践中,封闭式基金的股份在二级市场上往往以低于净资产价值的价格交易。为了不侵犯现存股东的利益,投资公司法要求,封闭式基金不能以低于净资产价值的价格发行新股份。但在以下情况下例外:(1)与现有股东配售有关;(2)普通股东的多数同意,(3)根据条款可转换证券的转换。但是,如果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到折价基金股份,投资者就不会购买以净资产价值定价的基金股份,基金再次发行股份很困难。一些封闭式基金寻求通过回购自己的股份来降低基金股份市场折价的程度,但是投资公司法规定不能事先承诺回购的数量、价格等。因为这样的事先承诺会与法律对封闭式基金的董事的应尽管理人之义务(fiduciary
duty)的要求不相一致。
一些发起人在寻求其他方法来避免封闭式基金的弊端。如从1988年开始,相继注册了几家“贷款参与型”基金(loan ParticiPationfunds),主要投资于由浮动利率公司贷款组成的非流动性证券。它们注册为封闭式基金(但不在交易所交易)。投资者可以定期以净资产价值赎回基金股份,具有开放式基金的特色。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在监管上给予了豁免。
美国1940年对投资公司立法时,开放式基金的资产只有封闭式基金资产的三分之二。到1950年,开放式基金的资产已经增长到封闭式基金资产的近三倍。这一趋势一直延续到用年代后半期,封闭式基金重新崛起。1986年有69家封闭式基金,资产为120亿美元,到1991年有290家,总资产增长到730亿美元。到1999年底,共有496家封闭式基金,总资产超过1,516亿美元。主要是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与新兴市场的崛起为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如涌现出了很多“国家基金”)。不过,与开放式基金的增长相比,封闭式基金的增长仍然有所逊色。但是封闭式基金的好处是,可以对投资组合进行有效的管理(因为没有赎回变现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