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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发展商会问题上应有新思路


一、准确认识新形势下建设商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中国企业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剧烈变动的形势下,不仅企业的竞争压力骤然加大,中国经济整体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需要进行调整,寻找新的应对措施。
  (一)加入WTO要求商会组织在某种程度上替代政府发挥作用
  1.WTO的自由竞争原则,使得中国政府无法再像过去那样保护本国企业。不仅过去一些直接保护企业的做法不能持续,而且原先政府所开展的招商引资、引导企业生产经营的活动也可能被视为非市场化行政干预而引发争端。保护本国企业是政府的天职,也是各国政府一贯的做法,问题是如何操作,如何保证公平。按照国际惯例,以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组织来替代政府对本国企业的直接保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商会正是这类组织的最佳选择。
  2.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国际反倾销活动的最大受害国,入世后中国与主要贸易国的经济摩擦还会增加。因此,中国企业不仅需要有一个熟悉业内情况的组织出面代表企业发起反倾销应诉,更需要在预警方面得到帮助:如果对国外有可能对中国某项产品进行的反倾销调查能够提前预警,将使企业有时间进行应变准备。由于商会比政府更熟悉业内情况,对市场的反应也更为敏感,最适合承担组织反倾销活动和预警的职责。
  3.入世之后,失去关税等贸易保护的中资企业将在国内市场上遇到来自外资企业的强有力挑战。如果不改变过去那种竞相杀价的无序竞争局面,企业势必会走向两败俱伤的结局。当行业内部出现纷争时,需要一个能够代表企业整体利益、与各方开展对话的协调人。显然,商会比政府更适合承担协调人的角色。
  4.对外开放以后,随着大批外企的进入,外国的商会也进入了中国市场。相比之下,因我国企业界尚没有建立起强有力的商会组织,在与外企竞争、获取信息和与政府对话能力方面已经处于相对弱势。
  (二)民营经济的高速发展需要商会的支持和帮助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至2002年底,个体、私营企业合计达到2600余万户,共创产值19637亿元,占当年GDP比重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年消费品零售额的47%,安排就业分别占当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就业和全部城镇就业人员比重的60%和30%以上。目前,民营经济已经由改革开放之初的补充地位,发展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尽管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由于其主体是大量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低、职工素质不高问题。加上民营经济是在国有经济的夹缝中生长起来的,缺乏组织和政府扶持,业内企业十分松散,导致其整体竞争力很弱。入世以后,随着竞争压力不断加大,许多民营企业都面临被淘汰的命运。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迫切需要有一个组织来为之说话并提供各种服务。在温州等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自发出现的各类商会,就是这种现实需求的客观反映。
  总之,在新形势下,基于以下三个理由,商会的地位和作用应得到重新确认:
  第一,由于政府职能和管理经济的方式需要转变,商会应在某种程度上替代政府发挥保护本国企业利益的作用,并作为连接企业和政府的纽带,对政府的有关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
  第二,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需要发挥商会在加强企业自律、协调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影响力。
  第三,为更有效地改善企业素质,提高企业竞争实力,需要商会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包括市场信息、行业调查、行业战略研究、新技术传播、法律咨询、产品标准、技术技能培训、市场开拓、国际技术经济交流等等。
  二、现有商会需要进行实质性转变
  从组织方式来看,中国现有商会性质的组织大体有两类:一类是由企业自主发起成立的同业公会或行业协会,相对集中于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另一类由政府部门组建,基本上都是由政府机构改革中撤销的专业管理部门、行政性公司转变而来。在现实中,这两类商会都存在着问题。上海社科院研究人员曾选择了上海、广州、温州3个城市的行业协会进行研究,发现这些协会的总体状况令人失望,没有一个地方对本地行业协会的发展满意,也没有一个行业协会对政府的行为满意(资料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行业协会的生死抉择”)。
  (一)行政性行业协会的问题
  这类协会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代表的是政府和国企的利益,成为某种程度的“二政府”。由于这类机构均由政府组建,在产生之初就存在着性质、地位及与政府的关系不清,职能不明等先天弊端,这类组织通常具有较强的行政倾向:行业协会负责人一般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在体制上多采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享有行政级别。同时协会的会员单位大多为原部门系统的企业,会员企业一般不超过全行业企业总数的40%。覆盖面过小又为少数大型国企操纵,因而也就不能得到业内大多数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认可。
  第二,无法保证协会的公正性。由于这类协会与政府存在着先天的血缘关系,享有与“民办”协会截然不同的特殊地位,政府通常无法对之进行有效监管,会员当然就更无权监管。协会的公正性很难得到保证,有的甚至演变成了政府的收费机构。
  第三,协会之间缺少竞争。在政府主观划定行业,并限定一个行业中只能有一个协会的情况下,协会高度垄断,没有任何竞争,自然就没有动力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缺少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在某种程度上,官办行业协会已经成为政府官员分流和寻找退任“后路”的重要渠道。例如某地,现有的行业协会中有近60%的协会负责人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由上级部门负责人兼任,平均年龄超过65岁。51家商业协会中,聘用退休人员的比例高达74%,还有20多个行业协会无一个在编人员(资料来源:中国工商协会网,崔恒展“中国加入WTO后行业协会面临的  机遇和挑战”)。烟台现有行业协会42个,其中专职人员仅18个,且有一半以上为离退休人员,其余多为不懂专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兼职人员41个,其中大多也是机关行政人员(资料来源:中国工商协会网,烟台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行业性社团的发展现状与对策”)。在这种状况下,协会是不可能为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的。
  (二)民办协会存在的问题
  尽管这类协会的数量已远远超出了官办协会,但是受其“民办”出身的影响,这类协会大多无法得到政府的支持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的授权,缺少必要的权限和职能,很难为企业谋利益。目前少数运作较好的协会尚能发挥部分自律功能,并为企业提供有限的信息服务。但从总体上看,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17项职能中有很多职能现有商会都无法承担。特别是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行规行约,协调同行价格争议,对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运用等职能更是无从谈起。很多协会只能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开个会,学个文件、发个材料,仅此而已。
  另一方面,商会的覆盖面也明显偏小,特别在一些受入世影响较大的行业如金融、医药、房地产、教育、零售业和农业,大多还没有建立商会组织。
  此外,由于民办商会尚不规范,会员素质参差不齐,商会的功能远未发挥

,因此缺少足够的公信力。
  综上所述,现有商会组织不仅在功能上远远不能满足中国企业的发展要求,而且在组织形式、运作机制上也存在很大缺陷和隐患,需要加紧进行实质性转变。
  三、政府应转换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商会的转变和发展
  发展和规范中国商会组织,关键在于政府。为了加快这项工作,需要政府转换思路,将商会组织的建设作为市场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要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现有各类协会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商会。基于中国商会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解决商会问题要分两块进行,一是大力发展民间商会,二是逐步改造行政性商会。
  (一)尽快规范民间商会,大力鼓励其发展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有两条重要经验:一是渐进式改革,二是从体制外获得突破。发展商会完全可以借鉴体制改革的经验,让体制外的商会(民间商会)逐渐发展起来,在经济生活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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