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波动问题研究——抓装看不见的手”
经营是也盈利为目的,所以他们必然抛弃市场平衡,追求经济效益,进而导致永久性的通货膨胀。
(二)破坏市场供求平衡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物价波动可以起到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其实不然。物价波动不但不能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反而会破坏市场供求平衡。由于通货膨胀可以存在于任何一种市场供求状态,而物价在不断上涨的过程中,本身即可以“制造”生产过剩,因此,只要有通货膨胀存在,那么同时必然伴随生产过剩的存在。见表
单位:亿元
一般认为,通货膨胀与生产过剩不能同时存在,其实不然。通货膨胀指物价上涨,不能与其同时存在是物价稳定和物价下跌;生产过剩指供大于求,不能与其同时存在的是供求平衡和供小于求。物价波动与市场供求之间不仅存在单项对应关系,而且还存在着复杂的多重对应关系。见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物价波动与商品供求之间共存在9种对应关系。但是,在常规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只有“ 物价上涨——供大于求”这种组合是最为常见。在这种双重危机的市场运行模式下,扩大需求将导致通货膨胀,压缩需求将导致生产过剩,社会经济很难获得较高的发展速度。即使在物价波动模式下社会经济是不断发展的,但它所付出的代价是非常沉重的,此模式是一种高消耗低效率的原始市场运行模式。这种双重危机的组合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于市场经济的常规运行中,其主要原因就是通货膨胀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永久性存在。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在总供给等于总需求(静态平衡)的情况下,物价将处于稳定状态,否则物价将发生波动。其实市场中的物价波动是受动态供求状况影响的,静态的供求关系不会直接影响。动态供求状况与静态的供求状况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两者平衡其一必将失衡其二。那么物价应该按那一种供求状态来进行波动呢?想必该理论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的解释。因此,可以说物价波动观点没有足够完整的理论依据。
① 总 供 给 = 总 需 求 . ④ 静态需求 > 动态供给 .
② 动态供给 = 动态需求 . ⑤ 静态需求 > 动态需求 .
③ 静态供给 = 静态需求 . ⑥ 静态供给 = 动态供给 .
⑦ 动态平衡:商品产量/时间=商品销量/时间 (市场无积压商品)
⑧ 静态平衡: 总供给=总需求(市场商品总量=社会货币总量)
⑨ 总供给(总的商品供给)= 总需求(总的货币需求)
动态平衡的概念:等待购买的商品。商品积压的时间:商品等待购买的时间。在供求平衡的情况下,市场中不存在等待购买的商品,即市场商品存量为“0”。在动态平衡情况下,市场中的商品将以合同的方式进行供给,商品生产之后即可以销售(这对企业来讲是最好的销售效果),因此,任何商品都没有市场存放的时间,即商品积压时间为“0”。但是,这种情况只能在完全合同化生产的模式下才能形成,而市场经济不是完全的合同经济,也不可能形成完全的合同经济。
“①、②、③”为理论要求的供求平衡公式,“④、⑤、⑥”为实际的市场运行状况。如果“④、⑤、⑥”不能同时保持平衡状态,那么市场平衡也就不可能不存在。在传统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下,“④、⑤、⑥”是不可能保持平衡的,因此,物价波动理论所期待的供求平衡(双重平衡)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市场供求平衡不是单一的平衡(静态平衡或动态平衡),而是一种双重的平衡(静态动态同时的平衡)。物价波动观点只看到单一的市场平衡,忽略了双重的市场平衡(或两种单一平衡的概念混淆不清),因此,这种观点当然也就经不起市场的实际检验了。
物价波动情况下的动态供求和静态供求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变的, 动态的市场供求状态并不代表静态的市场供求状态。物价波动直接受动态供求状态的影响,而不受静态供求状态的影响,但静态供求状态对未来的动态供求状态会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也就会对未来的物价波动会造成影响。物价波动理论认为,目前市场中的商品总量与社会中的货币总量相比数量较少,因此,实质性的生产过剩情况并不存在。这种观点的错误所在是把市场中商品供求的“动态平衡”与“静态平衡”混为一谈。所谓“动态平衡”,指市场中的商品产量与商品销量之间的相对平衡;所谓“静态平衡”,指社会货币总量与市场商品总量之间的相对平衡。它们彼此之间同样是较为复杂的多重对应关系。见图
动态供小于求 动态供求平衡 动态供大于求
静态供小于求 静态供求平衡 静态供大于求
动态供给:单位时间的商品生产总量 静态供给:某一时间的市场商品库存总量
动态需求:单位时间的商品销售总量 静态需求:某一时间的社会货币储备总量
动态供求状态与静态供求状态之间同样不是单一的三种对应关系,而是多重的九种对应关系,它们与三种不同的物价波动状态构成更为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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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破坏市场供求平衡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物价波动可以起到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其实不然。物价波动不但不能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反而会破坏市场供求平衡。由于通货膨胀可以存在于任何一种市场供求状态,而物价在不断上涨的过程中,本身即可以“制造”生产过剩,因此,只要有通货膨胀存在,那么同时必然伴随生产过剩的存在。见表
单位:亿元
一般认为,通货膨胀与生产过剩不能同时存在,其实不然。通货膨胀指物价上涨,不能与其同时存在是物价稳定和物价下跌;生产过剩指供大于求,不能与其同时存在的是供求平衡和供小于求。物价波动与市场供求之间不仅存在单项对应关系,而且还存在着复杂的多重对应关系。见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物价波动与商品供求之间共存在9种对应关系。但是,在常规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只有“ 物价上涨——供大于求”这种组合是最为常见。在这种双重危机的市场运行模式下,扩大需求将导致通货膨胀,压缩需求将导致生产过剩,社会经济很难获得较高的发展速度。即使在物价波动模式下社会经济是不断发展的,但它所付出的代价是非常沉重的,此模式是一种高消耗低效率的原始市场运行模式。这种双重危机的组合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于市场经济的常规运行中,其主要原因就是通货膨胀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永久性存在。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在总供给等于总需求(静态平衡)的情况下,物价将处于稳定状态,否则物价将发生波动。其实市场中的物价波动是受动态供求状况影响的,静态的供求关系不会直接影响。动态供求状况与静态的供求状况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两者平衡其一必将失衡其二。那么物价应该按那一种供求状态来进行波动呢?想必该理论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的解释。因此,可以说物价波动观点没有足够完整的理论依据。
① 总 供 给 = 总 需 求 . ④ 静态需求 > 动态供给 .
② 动态供给 = 动态需求 . ⑤ 静态需求 > 动态需求 .
③ 静态供给 = 静态需求 . ⑥ 静态供给 = 动态供给 .
⑦ 动态平衡:商品产量/时间=商品销量/时间 (市场无积压商品)
⑧ 静态平衡: 总供给=总需求(市场商品总量=社会货币总量)
⑨ 总供给(总的商品供给)= 总需求(总的货币需求)
动态平衡的概念:等待购买的商品。商品积压的时间:商品等待购买的时间。在供求平衡的情况下,市场中不存在等待购买的商品,即市场商品存量为“0”。在动态平衡情况下,市场中的商品将以合同的方式进行供给,商品生产之后即可以销售(这对企业来讲是最好的销售效果),因此,任何商品都没有市场存放的时间,即商品积压时间为“0”。但是,这种情况只能在完全合同化生产的模式下才能形成,而市场经济不是完全的合同经济,也不可能形成完全的合同经济。
“①、②、③”为理论要求的供求平衡公式,“④、⑤、⑥”为实际的市场运行状况。如果“④、⑤、⑥”不能同时保持平衡状态,那么市场平衡也就不可能不存在。在传统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下,“④、⑤、⑥”是不可能保持平衡的,因此,物价波动理论所期待的供求平衡(双重平衡)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市场供求平衡不是单一的平衡(静态平衡或动态平衡),而是一种双重的平衡(静态动态同时的平衡)。物价波动观点只看到单一的市场平衡,忽略了双重的市场平衡(或两种单一平衡的概念混淆不清),因此,这种观点当然也就经不起市场的实际检验了。
物价波动情况下的动态供求和静态供求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变的, 动态的市场供求状态并不代表静态的市场供求状态。物价波动直接受动态供求状态的影响,而不受静态供求状态的影响,但静态供求状态对未来的动态供求状态会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也就会对未来的物价波动会造成影响。物价波动理论认为,目前市场中的商品总量与社会中的货币总量相比数量较少,因此,实质性的生产过剩情况并不存在。这种观点的错误所在是把市场中商品供求的“动态平衡”与“静态平衡”混为一谈。所谓“动态平衡”,指市场中的商品产量与商品销量之间的相对平衡;所谓“静态平衡”,指社会货币总量与市场商品总量之间的相对平衡。它们彼此之间同样是较为复杂的多重对应关系。见图
动态供小于求 动态供求平衡 动态供大于求
静态供小于求 静态供求平衡 静态供大于求
动态供给:单位时间的商品生产总量 静态供给:某一时间的市场商品库存总量
动态需求:单位时间的商品销售总量 静态需求:某一时间的社会货币储备总量
动态供求状态与静态供求状态之间同样不是单一的三种对应关系,而是多重的九种对应关系,它们与三种不同的物价波动状态构成更为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