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经济思想研究(下)
与此相反的是,在西方封建社会末期的土地兼并和资本集中化过程中,新生资产阶级以其对“贫”、“倾”的大无畏气魄,在土地上积极主动地“与民争利”,渡过了小农破产、无产者无以谋生的巨大阵痛阶段,促成了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形态的划时代跃进。而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却始终在这种恐惧阵痛的高度警觉中,萎缩徘徊于要么实施等级制平均、要么幻想绝对平均的循环怪圈中。一会“限”,一会“兼”;“兼”从没有彻底进行过,“限”也从没有真正完全实行过。然后是破坏性的战争才带来短暂的平衡,之后又是兼、限,又是战争。就这样,“兼”、“限”的矛盾就象一个怪胎,在大一统封建社会的母腹中孵孕了两千多年,而始终没有长出一个新生产方式的机体来。
[注释]
[1]参张鸿冀《儒家经济伦理》,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75页。
[2]见赵靖《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讲话》,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二讲第三、四节。
[3]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经济思想史研究室:《秦汉经济思想》,中华书局1989年,第114-115页。
[4]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中册,第36页。
[5]《春秋繁露》中的记载是对胶西王所问,字词稍有出入。对胶西王说的是:“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这完全有可能是董仲舒在两个地方即两次做相时都说了这句话,字词稍有出入,但含义是一致的。
[6]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4年,下册,第25页。
[7]同上,第252页。
[8]“畏罚”二字可能倒错,当为“以罚畏而不可过也”才是。
[9]张岱年:《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5页。
[10]“三大教条”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赵靖先生所概括,为:“贵义贱利”、“重本抑末”、“黜奢崇俭”。参见赵靖先生所著《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讲话》第十一讲第三、四节。笔者以为用“重义轻利”论来概括董仲舒的义利思想较为确切。
[11]本节中“与民争利”的表现、反对“与民争利”的道德依据以及主张“不与民争利”的仁政等内容,参考了陈嘉珉《试论董仲舒“不与民争利”的伦理经济思想》,载《集雨窑文丛——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20周年纪念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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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参张鸿冀《儒家经济伦理》,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75页。
[2]见赵靖《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讲话》,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二讲第三、四节。
[3]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经济思想史研究室:《秦汉经济思想》,中华书局1989年,第114-115页。
[4]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中册,第36页。
[5]《春秋繁露》中的记载是对胶西王所问,字词稍有出入。对胶西王说的是:“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这完全有可能是董仲舒在两个地方即两次做相时都说了这句话,字词稍有出入,但含义是一致的。
[6]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4年,下册,第25页。
[7]同上,第252页。
[8]“畏罚”二字可能倒错,当为“以罚畏而不可过也”才是。
[9]张岱年:《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5页。
[10]“三大教条”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赵靖先生所概括,为:“贵义贱利”、“重本抑末”、“黜奢崇俭”。参见赵靖先生所著《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讲话》第十一讲第三、四节。笔者以为用“重义轻利”论来概括董仲舒的义利思想较为确切。
[11]本节中“与民争利”的表现、反对“与民争利”的道德依据以及主张“不与民争利”的仁政等内容,参考了陈嘉珉《试论董仲舒“不与民争利”的伦理经济思想》,载《集雨窑文丛——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20周年纪念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