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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经济思想研究(上)


[内容提要]董仲舒经济思想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义利论、等级经济关系论、仁政思想。在义利论方面,董仲舒所言“利”是指一般、普通的物质利益,且有公私之分,并重义轻利;在等级经济关系方面,董仲舒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合”不是“争”,并规定了“三纲”,以约束人们不道德和非法的求利行为;在仁政思想方面,董仲舒主张“不与民争利”,他系统论述了政府及其官员“与民争利”的各种表现和反对“与民争利”的经济原因、道德依据,并提出了“行仁政”的具体办法。这些理论都是围绕着他的“大一统”社会理想而展开的,大一统的根本特征是思想统一,“推明孔氏,抑黜百家”,适应了当时巩固封建专制政权的需要和历史发展趋势。 
    [关键词语]大一统;义利论;等级经济关系;仁政 
     
    “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一直是与“财富”、“生产”、“生产关系”等概念本身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探讨联系在一起的。而与此不同,中国儒家谈论经济问题,是将其置于社会的伦理关系之下,它不是从纯粹经济的角度,而是从仁、义,从人伦、等级的角度去谈物资财富的占有、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问题。因此儒学中的经济思想实质上是一种伦理经济思想。西汉中期的儒学大师董仲舒继承先秦儒家的这一传统,首次对伦理经济思想的主要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提出了富有深意的见解。 
    董仲舒的经济思想归纳起来有义利论、等级经济关系论和仁政思想三个方面。这些理论都是围绕着实现他的社会理想目标而展开的。 
    一、董仲舒的社会理想 
    董仲舒的学说有一个特点,就是必从“天意”和《春秋》那里找依据。他作为汉代儒家公羊学派的宗师,一生以治《春秋》为主业。他说“春秋,大义之所本也”(《春秋繁露·正贯》。以下所引《春秋繁露》只注篇名),以为“不学春秋,则无以见前后旁侧之危,则不知国之大柄”(《俞序》)。他的社会理想正是通过阐述《春秋》大义而得出的,它立足于现实却又高于现实。虽然董仲舒社会理想的基础是现实社会,但他从不盲目赞扬现行的社会制度,而总是以理想社会的标准来批评和要求改进现行制度。 
    董仲舒的社会理想是一个大一统的和谐安定社会。大一统是他所述《春秋》的根本含义。他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汉书•董仲舒传》。以下引此书只注篇名)他认为《春秋》最重“元”,“谓一元者,大始也。”(《玉英》)“元”就是大一统的开始,并且还认为“唯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重政》),因此他希望汉武帝是圣人,能成就建立封建大一统帝国的功业。大一统的根本特征是思想的统一。董仲舒在他的贤良文学对策中,向汉武帝提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的建议,主张“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董仲舒传》)。汉武帝采纳了这一建议,于是儒学便从此成为官学,上升到至尊的地位。 
    董仲舒提出这项建议并且被采纳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从历史上看,秦统一中国后,本应及时放弃战时的法家思想,而采用有利于巩固中央集权和社会安定的儒家思想[1],但秦始皇没有这样做,相反却焚书坑儒,而终不能解决巩固统一封建国家、建立稳定社会秩序的历史任务。这一历史教训董仲舒是清楚的,因此他常用类似于“汉兴循而未改”(《汉书•食货志上》这种委婉言辞来提醒当世的统治者。 
    从现实情况来看,正如他自己所说:“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由于理论基础不统一,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上亡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如此社会怎能安定,政权怎能巩固呢?因此治国之君必须掌握统一学说,使“邪僻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言,而法变可明,民之所从矣“(《董仲舒传》)。 
    在表面上看来,法家是反对言论教化的,因其会使“其君惛于说,其官乱于言”(《商君书·农战》)。但法家没有预想到,如果言论一律,就可避免君臣惛乱、莫衷一是以及百姓不知所从的情况。可以说,法家以前以至与其同时的儒家看到了这一点,并作出一定努力,而董仲舒则最后将大功告成——实现了儒学独尊的局面。 
    董仲舒深知,安定社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必须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这一理论基础要统一。因此他选定儒学(而且唯有儒学)作为安邦定国的理论基础。董仲舒从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封建国家政权出发,把握了时代的脉搏,适应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也顺应了统治者的需要,从而奠定了封建大一统国家不可或缺的根基——思想统一。董仲舒的社会理想不独为君,不独为民,而是为天下的。在这种理想和谐的大一统社会中,统治阶级施教化、守等级、行仁政,君民各得其所,和睦不争,共处于一种和平安定的礼制状态中。 
    二、义利论,重义轻利 
    义、利关系论是儒家经济思想的一个主要论题,也是其伦理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儒家学者不是单从“利”的角度来谈论经济问题,而主要是从伦理规范、道德行为即“义”这一方面来表述他们的经济观点,并且认为“义”重于“利”。 
    在儒家伦理经济思想史上,孔子第一个谈论义利问题,并作出贵义贱利的结论。孔子的义利思想至今已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得到了科学的阐释和评价[2]。在儒家学者中,董仲舒最为全面和深入地论述过义利问题,但他关于义利的思想在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领域中却是基本上被否定的。 
    董仲舒有一句名言,“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董仲舒传》),其知名度不亚于他的另一句名言“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上》)。在当代经济思想史评论中,后一句话受到褒,而前一句话却遭到贬;并且有的论者就只根据《董仲舒传》中这一句话来评判董仲舒的义利思想而予以全盘否定。 
    有的论者认为,董仲舒是“把封建统治阶级贪求无厌、残酷剥削人民的罪恶称为仁义之行”,而“把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和商业活动斥之为求财求利”。认为董氏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是“只要人民讲义,不要人民讲利以至取消物质利益”,因此董仲舒的义利论较之孔孟的义利论具有更加落后的一面,是“剥削阶级中最落后的论点”[3] 
    著名经济思想史学家胡寄窗先生也说:“董仲舒的基本经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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