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对中国*社会影响的前景分析
——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将会进一步多元化
自由度的提高无疑会带来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改革开放以来,这一点表现得极为明显。加入WTO后,随着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组织形态的变革、职业类型及职业活动方式的分化以及更加自由的选择权利和选择机会,必然导致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进一步多元化。更重要的是,加入WTO不仅意味着中国在经济活动中更加开放,与国际社会进一步接轨,而且在文化和社会层面也将更加开放,与国外的思想、文化交流会更加频繁和深入。这也会大大推进社会成员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社会生活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三)社会整合方式和政府管理方式将面临全面调整
——契约化将逐步成为社会整合的基本方式
在传统计划体制下,社会整合的实施主体是政府,基本方式是以行政力量、行政命令和意识形态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改革以来,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强,行政力量在经济领域的整合作用开始弱化,但在社会生活领域仍然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
加入WTO后,市场力量在资源配置中将要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经济领域的契约化过程必然会进一步推进。WTO本身是一个国际性的契约组织。在这一组织内的各种经济、贸易活动是通过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谈判、妥协与缔约来完成的。契约化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在这一背景下,非经济领域的契约化也是不可避免的。首先,经济活动的契约化必然会对其他社会生活,乃至政治生活产生强烈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经济生活与社会、政治生活密不可分,经济利益分化形成的不同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其社会态度及政治诉求是不同的,相互之间只有通过谈判和缔约来取得妥协。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整合各个社会成员之间、各种社会组织和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关系的基本方式只能是契约。
——政府管理方式的调整与法治建设将迅速推进
虽然近些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政府机构改革和推进法制建设,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来调整政府的职能与行为,获得了很大程度进展;但是受长期计划体制及其他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目前的法制建设及政府管理方式还难以适应加入WTO后的要求。
作为一个契约组织,WTO对其成员国的基本要求是在经贸活动中必须恪守非歧视、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并充分落实贸易制度统一原则、透明度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这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政府行为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和挑战。加入WTO后,中国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组织与管理方式将更多地与国际惯例接轨,首先要全面改革和完善国内的法律体系。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也不能再是直接的控制,而是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协调和服务,决策过程也必须进一步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关问题可以说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无论是基于加入WTO的要求,还是基于自身改革的需要,未来法制建设及政府职能作用调整将会获得更快进展。
总之,加入WTO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将是多方面的,而且是深远的。总体上讲,其不仅有利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也有利于促进中国社会的现代化。
二、加入WTO初期,某些社会问题可能趋于严峻
改革开放以来,不仅中国经济获得了迅速增长,也保持了社会生活的基本稳定。但中国毕竟是一个人口众多且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而且体制改革推进过程又非常快,所以近些年来也出现了一些经济和社会问题,有些还比较突出。加入WTO虽然总体上有利于中国经济增长以及社会现代化,但加入WTO毕竟意味着竞争的加剧以及经济和社会组织方式的进一步重大调整。所以,加入WTO初期某些社会问题可能会趋于严峻。其中最为值得关注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就业问题
——失业人员总量有可能增加,且矛盾将集中于城镇
基于过大的人口压力和相对薄弱的经济基础,劳动力供给过剩、需求不足的总量不平衡问题是中国目前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之一。尽管总体来讲加入WTO将对中国GDP的增长做出贡献,并由此带动就业的增加,但是如果仅仅以此来乐观估计加入WTO后的就业形势则有失偏颇。加入WTO后,随着贸易壁垒的迅速下降,中国将进入一个更加开放、竞争更为激烈的经济体系,经济增长方式也会发生巨大变化,技术进步将逐步成为增长的主要力量,对劳动力的替代作用越来越强。所以,加入WTO固然能够对GDP增长产生贡献并带动就业增长,但所贡献的就业机会可能不会很大。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加入WTO初期,城镇大量的隐蔽失业会被迅速挤出,转变为显性失业。因旧体制下积累的问题过多,目前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中,富余人员按保守估计至少在20%以上。加入WTO后,由于竞争的加剧,会迫使企业进一步裁减富余人员。不仅那些受到进口商品竞争压力较大的行业和企业会大量减员,即使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行业和企业,基于竞争的需要,也有可能通过提高技术水平来降低对劳动力的需求。因此在加入WTO的初期,挤出人员的数量很可能大于加入WTO所增加的就业机会。
中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问题一直非常突出。据保守的估计,也有1.5亿农村劳动力长期处于隐性失业或就业不充分状态,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4个行业的约3.3亿劳动力中。加入WTO以后,农产品进口的增加将导致国内市场价格下降,农民收入进一步降低,进而导致农业劳动力被大规模挤出。由于农村中那些规模较小、技术和管理水平较低、产品质量相对落后的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入世后也将受到冲击,服务于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第三产业,短期内也很难有很大发展。因此,指望农村中的非农产业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不现实的。其结果必然是大规模地流向城镇。
城乡大量富裕劳动力被挤出,再加上已经结存的总量不低于1000多万的城镇失业和下岗人员和今后若干年内每年都超过1000万的新增劳动
力,现有的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无法提供相对充足的就业机会。改革以来,除个别年份的波动外,我国经济一直都保持高增长,但即使如此,仍然出现了90年代后期比较严重的、集中反映在城镇的失业(下岗)问题。根据1997年我们在若干大城市所实施的抽样调查结果,及对1997、1998年相关数据指标的分析结果,1997、1998年,全国城镇将失业、下岗合并计算后的真实失业率估计在13~15%左右(较为详细的分析结果可参见《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1999年中国就业政策选择》,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1999年第2号)。1999年以来,经济增长速度有明显回升,就业状况也有所好转,但估计目前城镇的真实失业率仍可能在10%左右。未来一定时期内,特别是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内,由于城镇内部现有大量隐性失业的显性化、更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即使在经济高增长的情况下,失业率也极有可能超过15%。所以,中国面临的就业形势是非常严峻的。
——就业的结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加入WTO初期,由于大规模的经济结构调整,近些年来已经非常严峻的、不同领域劳动力供求不平衡的就业结构矛盾将会变得更加突出。
在不同产业之间,金融、保险、电信、分销服务以及部分高新技术行业会有较快发展,并会带动就业的明显增长;纺织、服装、建筑、建材、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也有望增加就业机会。但相当一部分以进口替代为目标发展起来的、长期依赖保护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如汽车、冶金、机械、医药、化工等,则因明显缺乏国际竞争力,势必受到冲击,短期内可能出现大量失业。
不同地区之间的就业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