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经济结构调整政策评价
银行与企业的关系
韩国在对企业结构进行调整过程中,虽然注重解决银企关系问题,即解决财阀对金融机构的控制问题,但是,由于政府预期“彻底改善企业财务结构”的目标很难在短期内实现,银行业改革将遇到障碍,其原因在于:第一,五大财阀企业签署的改善财务结构协议是否能够严格执行并具体落实?在此方面,银行作为金融监督机构是否有能力真正负起监督的责任,因为有些新的监督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还在改革和完善之中。第二,大企业经营不善导致银行大量不良债权是韩国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而政府要求五大企业在1999年内将资本负债比率从平均400%~500%减少到200%以下,降低负债率已成为韩国企业经营中的一大负担,为维持这一比率企业也将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另外,根据韩国央行1998年4月23日发表的“1997年货币流动情况”报告,1997年30家最大的企业集团的总债务达到357.4万亿韩元,占GDP的84.9%。如此高额债务在短期之内恐怕很难解决。如果企业债务得不到顺利解决,那么,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也就无法得到彻底解决。第三,为了消除银企不良关系造成的弊端,构筑高效率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金融体系,彻底改革金融结构,韩国金融监管委员会表示,银行界不会通过提供资金、降低利息和减少债券等方式对大企业提供支援。这样,就要求企业尽快适应这种新型的银企关系,改变从银行获取巨额贷款进行吞并和扩张的做法,这对长期依赖政府扶持和提供优惠政策的大型企业来说,财务结构的改善也有一个调整和适应的过程。因此,短期之内,韩国大型企业集团财务结构的改善状况将会影响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效(见下表)。第四,如果从韩国各商业银行1999年经营业绩来看,朝兴银行、外汇银行、汉城银行、平和银行以及Hanvit Bank五家银行的资产报酬率与普通股权益报酬率均为负值。究其原因,除韩国国内利率水准下滑和大宇集团财务危机外,不良债权大幅增加仍是最为关键的因素。这表明,韩国金融机构与大企业集团的共生关系仍十分紧密,并未随着结构改革而疏离。因此,金融机构能否彻底割断与大企业集团的共生关系,还有待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尤其要看企业结构改革能否成功。
韩国前五大集团财务结构改善现状与展望
项目 单位 现代 大宇 三星 LG SK
负债金额 1999年6月底
1999年底(目标) 兆韩元
兆韩元 64.9
45.3 61.8
- 39.3
- 35.2
27.721.4
21.0
负债比率 1999年6月底
1999年底(目标) %
% 240.8
199.1 588.2
181.8 193.5
192.5 246.5
199.8227.3
199.7
资产总额 1999年6月底
1999年底(目标) 兆韩元
兆韩元 19.1
22.7 -
- 20.4
- 14.3
13.99.4
11.0
??如何使不良债权产生效益
??解决银行业不良债权问题是韩国金融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1)筹集专项资金,支持银行体系重组。韩国政府于1998年5月提出了为处理不良债权和金融再建而进行财政援助的具体计划。根据这项计划,由韩国政府做担保,韩国存款保险公司和韩国资力管理公司发行债券筹措(以市场利率发行)资金,用此方式筹集到64兆韩元的公共资金,以支持金融产业结构的重组,至1999年11月底为止,已经支付59兆韩元。韩国资产管理公司自运作以来,已经收购了大量的银行不良债权。(2)通过调查评估,采取不同手段对银行业不良债权进行重组。首先,对自有资本比例低于国际清算银行(DIS)8%标准的7家银行(政府认为这些银行有能力重组银行资本)进行合并,并由韩国资产管理公司和韩国存款保险公司注资,以改善其资产质量。其次,对自有资本比例低于8%又无能力进行重组的银行,政府对其资产实行收购加承担债务的政策,并令其关闭,将其资产与负债分别转让给其他银行.对转让资产与负债的差额部分由韩国存款保险公司出资予以补贴,如果被兼并银行的资产质量在一段时间内变为有问题资产,收购银行可将其卖给韩国资产管理公司。从韩国政府处理不良债权的上述措施看,虽然有效地改善了银行业的整体资产状况,使银行不良债权的比例迅速下降,但是,由于国家通过发行债券收购了大量不良债权,通过政府注资使一些私有银行重新国有化或部分国有化,这种做法产生了不良结果。第一,造成国家债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必然增加政府的财政赤字,对国民经济的长期发展造成影响;第二,如果政府在出售这些不良资产时受阻(在韩国,有舆论认为,将不良资产出售给外资会使国家财富外流,市场有被蚕食的危险),或由于管理不善,容易产生新的债务结构危机;第三,在银行业重组过程中,银行的合并是在不同银行间进行的,因而对优良资产和不良资产的评估难度较大,这就有可能使接收银行获得的资产是不良资产,从而使接收银行也成为有问题银行,使银行经营重新陷入困境;第
四,通过国家存款保险公司和金融管理委员会,利用将负债转换为债券或出资提供解因资金等方式来挽救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的金融机构与企业,加上向法院申请破产法保护的272家企业,目前已使政府成为400多家有问题企业及金融机构最大或主要股东,这种现象被称为“新的巨大国营财阀”。如此庞大的“国营”企业规模将面临如何使它们转为民营的压力。
从以上几个因素的分析中明显看出,韩国政府对银行不良资产的收购与重组,仅仅是处理不良债权的第一步,更为关键的是如何使这些不良债权产生经济效益,使重组后的银行彻底改变旧的经营观念和运行机制,建立一种真正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经营机制,努力提高经营效率,从根本上抑制不良债权的增长。
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升级
韩国对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进行产业互换与合并,以便减少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和生产过剩的问题。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