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构造
的投入来获得孙公司的股权后,子公司可以通过孙公司董事会直接对孙公司进行控制,但这一层次的控制作为控股公司的母公司而言是间接的,控制力度必然大大减少。依此类推,母公司无法对各孙公司的总体股本结构加以考虑,也无法直接下达让孙公司董事会接受母公司要求的资本利润率和负债比例控制。因此,在目前我国企业集团管理制度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把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经营层次控制在母子公司两级,至多不超过母、子、孙公司三级是适宜的。
【参考文献】
1.阎达五,杜胜利:《资本管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08
2.马建堂,刘海泉:《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0.02
3.成思危:《中国企业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2000.03
4.舒志军:《金融控股公司与资本经营》,《国际金融研究》199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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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阎达五,杜胜利:《资本管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08
2.马建堂,刘海泉:《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0.02
3.成思危:《中国企业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2000.03
4.舒志军:《金融控股公司与资本经营》,《国际金融研究》199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