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期国债投资基金的启示
由此,日本中期国债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标准中的预想分配率制度的实现,至少具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市场上存在着足量的具有较高信用度的非上市债券;二是允许对组入基金资产的这些非上市债券采取帐面价格调整方式。
四、中期国债投资基金的资产组合与日常操作方针
1.基金资产组合方针。对于通过中期基金所募集资金的投向,一般有如下规定:一是作为投资对象的有价证券仅限于日元标价的各种债券;二是资产组合以日本中期付息国债为主,可以随时根据市场利率变动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持资产适时、适量的流动性;三是在设立中期国债基金之初,其资产组合中中期国债的组入量占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应当在50%以上,不过目前这一规定已有所缓和,已降到占每月平均净资产总额的30%以上。
2.为维持既定收益的预想分配率,中期国债投资基金的日常运营方针,应当主要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调整基金资产规模,即当市场利率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上升时,如果此时购入债券,则因价格较高而使基金资产的含收益减少,所以,为避免相对损失,应当中断基金的募集,尽量促进投资者赎回投资,减少基金资产规模;相反,当市场利率趋于上升时,可以购入低价债券,增加内含收益,为此应增加基金募集量,尽量防止投资者赎回投资,确保基金的规模。
3.开放式中期国债投资基金每日申购与赎回流程。在开放式中期国债投资基金的运营中有四方当事人,即基金投资者、基金经理人、托管人和负责基金受益权证销售的证券公司,每日申购与赎回流程也就是资金、债券、基金受益权证在这四方当事人之间如何流转的问题。
在进行申购时,基金投资向负责基金受益权证销售的证券公司发出申购要求,并支付认购款,证券公司在前一营业日上午9:30之前通知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请款额,并向托管人发出指示、汇出认购款;托管人将款项由证券公司帐户划转给基金经理人帐户,并向经理人传真汇款证明书、供确认汇款用;经理人确认汇款后,根据市场和基金运用要求,向托管人发出在债券市场和短期金融市场上的具体投资指示,后者作出相应的资金、债券划拨。
如果投资者想解除契约、赎回投资,可到负责基金受益权证销售的证券公司发出赎回要求,前者支付解约款,并在前一营业日上午9:30之前通知解约申请款额;经理人按接到证券公司汇款额;由托管人具体将款项从经理人帐户内划转到证券公司帐户内,并通知后者汇款额。
五、日本中期国债投资基金资产组合实例
为了进一步明确日本中期国债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在此以日本大和投资信托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大和中期国债投资基金”为例来说明,详见表1。根据大和投资公司在1995年10月11日的统计,该基金共组入了十种资产,估值额为3633.38亿日元,同业拆借、大额可转让存单和商业票据三项,类似于现金资产性质,并占全部资产的24%,主要是用来应付每天解约赎回或申购,属于流动资金。在中期国债基金资产组合中,没有组入国债衍生产品合约,目的是为了维持基金的低风险性。
大和中期国债投资基金资产组合比例(%)
1995年10月11日
资产种类
所占比例
同业拆借
8.10
大额可转让存单
《日本中期国债投资基金的启示(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