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期国债投资基金的启示
4.41
商业票据
12.38
中期国债
30.43
长期国债
0.70
地方公债
0.19
政府担保债券
1.21
特种债(包括金融债)
16.87
企业债券
2.71
武士债券
23.00
基金资产构成也显示,日本中期国债基金经理人主要是运用调整构成基金资产主要部分的债券期限来维持预想分配率的实现,保障一定的收益。总的原则是,在预期利率上升时,经理人应尽量压缩组入资产的债券平均剩余偿还年限;而预期利率下降时,可以适当增加长期债券在资产组合中的份额。但也有矛盾之时,即比如预期利率上升时,为减少风险而组入了短期债券,但短期债券利润相对较低,而基金投资者希望收益率越高越好,为此应组入长期债券,可是长期债券却因利率波动所可能带来损失的风险又比较大,所以,在降低风险和增加收益之间永远存在矛盾,会经营管理的经理人则应能够根据需要予以调整,在收益与风险之间寻找均衡点。
在此例举的“大和中期国债基金”中,按组入债券的平均剩余偿还年限分,各种期限债券占净资产的比率分别为:1年以下的占16.53%,1—2年的占16.49%,2—3年的占65.15%,3—4年的占1.79%,4—5年的占0.04%;而1995年下半年的市场情况显示,日本1年期以下的债券利率在1.8%左右,10年期的为2.85%。那么,基金经理人的经营之道也就表现在如何根据利率变化情况合理调整组合债券的期限结构,综合不同档次的利率,以求得最大收益率。
《日本中期国债投资基金的启示(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