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价交易与全价交易有何不同
目前,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场内挂牌交易的所有国债品种为附息记帐式券,均采取全价交易方式。在全价交易方式下,国债价格中包含了持有期内的应计利息,即国债价格是含息价格,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变化。因此,含息价格不利于投资者对当时的市场利率状况作出及时和直接的判断。
在净价交易方式下,把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分解,即成交价格不再含有应计利息,只反映市场对国债面值成交价格的波动情况,应计利息只取决于持有天数,其应计利息额每天都能计算出来。因此,不含息价格有利于真实反映国债价格的走势,也更有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判断。
具体地说,全价交易与净价交易的区别就在于"净价交易的成交价不含有上次付息日至成交日期间的票面利息",这部分票面利息被称为应计利息,是上次付息日至结算日的天数与票面利率的乘积,净价价格也就等于全价价格减去应计利息额的差额。
目前,净价交易方式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已被广泛应用。在净价交易方式下国债价格的波动体现了市场利率相对国债票面利率的变化情况,通过国债价格的变化,投资者可以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利率的波动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判断投资方向、衡量投资价值。
国债净价交易的成交价格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动。一般来说,当市场利率低于票面利率时,成交价格高于国债面值;当市场利率等于票面利率时,成交价格等于国债面值;当市场利率高于票面利率时,成交价格低于国债面值。对投资者来说,实行国债净价交易有以下几点好处:1、能清楚地勾画出国债交易中卖方的收益程度与买方的支付成本,使双方利益比较明确;2、便于准确体现国债的实际价格,使投资者能对市场价格作出及时和更直接的判断;3、可以更准确地体现国债作为利率产品的本质特征;4、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债作为其它投资工具基准的作用。
来源:上海证券报2002.3.19
(张炜 秦宏)
《净价交易与全价交易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