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就业问题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在国家福利政策方面,美国政府过去在社会救济金的发放上过于分宽容,加上高额的未成年儿童家庭补助,可以保证失业者家庭衣食无忧,但不利于调动失业者重新就业的积极性。1996年8月,克林顿签署了“个人责任与工作机会融合法案”,正式拉开了福利制度改革序幕。克林顿的新法律对社会救济金领取者规定了严格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条件,并将工作重点放在督促和帮助失业者再就业上,使他们树立“以工作求自立”的观念,积极参加政府提供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专业技能,寻找新的工作,来实现经济自立。
福利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从福利到工作”(Welfare to Work)计划,简称W2,主要面向有孩子的长期失业家庭或单身父母。鼓励有劳动能力的父亲或母亲摆脱对福利制度的依赖,主动寻找工作,重新融入社会。该计划首先对领取社会救济金的期限和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多数成年公民在一生中因失业而领取社会救济金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个月(5年);领取社会救济金的单亲父母,每周必须参加社区服务等各种性质的工作,包括“从福利到工作”计划的找工作活动,时间不得少于32小时;双亲父母上述工作时间加起来不得少于35小时。参加该计划的人必须首先进行为期4周的找工作活动。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不因自身表现的原因而失业;失业后一直在积极寻找工作,并愿意接受就业服务中心提供的任何工作。当然,W2计划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给予了豁免。
配合该计划的实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鼓励企业雇用失业者。首先,如果某个企业愿意雇用加入“从福利到工作”计划的失业者,“一站式就业服务中心”庞大的人才库和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就可以为这个企业提供免费的招聘及人才培训服务。其次,如果企业雇用一位3个月以上的失业者,就可以享受“纳税人所得税减免”优惠、“从福利到工作”纳税减免优惠,以及“工作机会信用”纳税优惠,总的优惠幅度相当于该工人年工资的25%到40%。此外,各州还给予企业一定的地方税减免优惠。因此,大大提高了企业招收领取社会救济金的失业者的积极性。许多企业把招收失业者作为对社会和所在社区作贡献的一种新途径,并引以为豪。
美国政府发布的资料显示,6年来享受福利救济的家庭数量从上世纪90年代的510万下降到2001年的210万,降幅超过50%,大批单亲母亲回到工作岗位,全国儿童贫困率也从上世纪80年代的22.7%下降到了16.2%,贫困人口数量也因此而降到历史最低点。
(四)协调劳资间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因商业周期产生的就业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西方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完善了约束雇主、保护劳工权益的劳动法规,而且形成了政府主导的三方谈判机制。在雇主与劳工之间,劳工是弱者。因此,集体谈判及集体合同制度,在协调劳资关系、保障劳工权益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保持就业的稳定性也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谈判的重点也从改善工作条件,保证劳工基本权利,逐渐向提高就业质量和保持工作岗位上转移。
在集体谈判问题上,日本的做法比较有代表性。
目前日本劳动关系的基本格局是二战之后形成的。战后在美国占领军的监督下,日本于1945年、1946年和1947年分别颁布了迄今具有重大影响的《工会法》、《劳动关系调整法》和《劳动基准法》。这三大基本劳动法律的实施,使日本原来主仆式的劳动关系及家族式的企业经营方式受到巨大冲击,并开始了向现代企业制度和劳动关系的转变。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日本已形成以企业工会、“春季斗争”和稳定的劳资关系为主要特征的劳动关系。其中,集体谈判和签订劳动协约(即集体合同),成为协调劳资关系的重要机制。
尽管目前日本工会组织率比以前有较大幅度的下降(1950年日本工会组织率为55.8%,1975年为34.4%,目前约为24%),约占雇员人数的1/4,但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依然在协调劳资关系上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原因是:(1)大企业工会同资方达成的工资增长率往往成为其它用人单位的“参照物”。日本大企业工会在每年“春斗”中,同资方集体谈判达成的工资增长水平、劳动条件改善等条款,对日本全年中小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甚至公务员的工资增长水平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2)企业内部工会同资方达成的工资及其它劳动条款同样适用于非工会会员;(3)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也往往根据其它企业工会集体谈判的结果来确定本企业的劳动条件。
(五)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在西方工业化的历
史中,教育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普及义务教育,成为英帝国崛起的重要因素。日本利用甲午战争赔款,普及全国中小学教育,是二战后日本成为制造业王国的基础。在减少结构性失业,改善就业质量方面,职业培训教育的作用也是不可替代的。
在经济全球化的21世纪,一个国家的就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产品占有的国际市场份额。而一个国家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则不是取决于资源和财富,而是取决于这个国家的人力资本,也就是该国公民的素质。而在提高人口素质问题上,教育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西方国家的“终身教育”概念,是对教育与国家竞争力关系重要性的一种概括。
德国特有的“双轨制”职业教育,是德国制造业产品质量和信誉的基础。这是根据《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和《青年人劳动保护法》实施的。大多数青年(大约同一年龄的70%),能够通过“双轨制”职业教育,在中学毕业后得到一份国家承认的职业证书。“双轨制”职业教育由联邦、州和企业密切合作,根据市场需求共同决定;时间根据职业的不同,一般在两年到三年半之间;内容和标准按照未来职业对受训者提出的要求而定。“双轨制”职业教育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点是:①大部分的学习不在学校里,而是在生产场所或服务性企业中进行;②职业教育有企业和学校两个承担者;③企业中的培训要按照各级政府有关职业教育的规定,在符合现代技术要求的机器和设备上进行。德国的“双轨制”职业教育,大大改变了青年就业的不利地位,缓解了青年的高失业问题,1998年德国的青年失业率只有7.9%,是西方国家中控制得最好的国家之一。不过,“双轨制”职业教育模式需要企业和政府承担巨额经费,筹资始终是个难题。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普及义务教育的发展,对于增加本国公民的创业能力,增加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及提供新的就业机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除了上面这些政策措施外,各国还采取了诸如政府通过公共工程项目、购买工作岗位等多种措施来扩大就业,但成效都十分有限,而且无法作为长期战略来坚持。
三、国际经验对我国解决就业问题的启示
国际经验显示,失业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得到有效的缓解,需要政府和社会力量的介入。二战以后,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虽然不能直接增加就业,但缓解了因失业引起的社会矛盾,保持了社会的稳定。然而,过度的保障不利于调动失业者再就业的积极性。西方国家促进就业各项措施背后的政策导向是一致的,即:创造公平、自由的就业环境;鼓励公民自主创业;促进劳资关系和谐;保护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这些现代社会的基本理念,对缓解就业问题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对于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鉴于国际化的大趋势不可阻挡,只有加快经济的发展,才能够缓解就业矛盾。工业化过程的放慢或中断,只能使失业问题变得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