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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为己之学传统的现代意义


  孔子在《论语·宪问》中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1](P154)“古”象征着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今”代表着当时的社会现实。孔子所谓“为己”即自我完善或自我实现,“为人”则是迎合他人以获得外在的赞赏。以为己否定为人,意味着儒家将为学的重点指向自我。完善自我,成就理想人格,达到理想的人生境界,正是儒家哲学的价值取向。
  “为己”思想由孔子提出后,作为儒家思想的基本前提为后期儒学流派所继承,“为己之学”得到进一步展开。传统儒家从先秦孔孟荀到宋明朱子王阳明,坚持了“学者为己”的为学宗旨。“为己之学”反映了儒家对主体自我的肯定,体现了对个体内心精神世界的关切。在当今中西文化冲突与融合的时代背景下,面对人役于物、工具理性凌驾于价值理性之上的人类的尴尬境地,现代新儒家杜维明对传统儒家的“为己之学”赞赏有加,认为在人类现代化的进程中,儒家的为己之学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他说:“在儒家的传统里,学做一个完善的人不仅是一个首要关切的问题,而且是终极关切和全面关切的问题。”[2](P49)学者为己是儒家的一贯之道。
  那么,为己之学的具体含义及其在价值导向上的精神实质是什么?
  以笔者浅陋之理解,其含义似可包括:为学性质上的学做人与为学内容的道德性;为学动机的为己性与为学目的的成己性;为学过程的涉己性与为学效果的己为性。
  “在儒家看来,学就是学做人。”[2](P49)真正的学问就是学做人,而不是出自其他的考虑。诚然,如果从生物学的意义上看,我们无一例外地都可以称是人,这是我们与生俱有的权利。但是,如果从伦理学或哲学的意义上看,成为一个人必须有一个学的过程。因此,学做人意味着道德上的完善,人格的确立及精神境界的升华。儒家之“学”虽有认识论的意义,包括知识经验的积累,但更主要地应理解为自我道德修养。儒家把他们的学问称为“圣人之学”,它所关注的焦点是人如何成就德性完善人格的问题。“儒家学做人的观念表明,通过个人努力,人类有可能变得‘神圣’。”[3](P4)学做人的圣人之学也就是为己之学。或者说学做人是为己之学的性质,而学道德或道德修养是为己之学的内容。儒家虽然并不排斥智性甚至主张“尊德性而道问学”、“必仁且智”的,但却是以尊德性为优先价值,以仁为本的。
  为己之学的起点必然是为学动机的为己性,这里的“为己”并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个人主义意义上的为了自己的某种利益,而是说作为人际关系中心的自我,是道德修养的主体和核心,是为学的起点。按照儒家的思维方式,自我处于各种关系的核心,因此,要外王必然要内圣,要实现天人合一、社会和谐,均要以个人的自觉修养为基础。学者为己的启发意义,也许可以被理解为自我修养的一种命令,内在的认识自己是在外部世界正确行为的前提。“为己,欲得之于己也。为人,欲见之于人也。”[4](P226)为己之学指向自我以实现圣贤人格为指归;为人之学以求人知,是一种功利价值。因此,儒家所言之学就是在于强调修己成圣的优先性与根本性。
  起点与核心是人自身,那么在为学的过程中必然是始终涉己的,这种为学过程要有效果、取得成就,也必须依赖于自己的努力。既然进行道德修养是为己之学的内容,那么,这种学的过程必然是一种价值认识或道德认识的过程而非事实与科学认识,后者要尽量避免主观性参与,才能达致对客观真理的接近,而前者恰恰要结合主体的需要、情感、意志、行为等才能进行。道德思考或道德思维,就是一种切己或涉己的思维,即对自己如何处理与周围其他人的关系,采取何种手段或行为,以及关于这一系列行为、手段的意识进行思考,道德思维的实质,就是解决自我的意识、思想、情感、行为是否应当的问题。以应当为实质内容的道德思维,是为己切己的,所谓“为己”,是指所思维的应当首先是为自己立法而不是为人立法,就是在日常为学和行为实践中,时时存有“为我”的思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想一想我应当不应当如何。事事处处联系自身的思想、行为而进行反思,因而必然时时处处涉己。学与切己自反相结合,是儒家道德思维的一个鲜明特色,道德思维就是要把所获得的知识同己身相联系,从中明了做人的道理。道德思维总是离不开主体自身——“我”,总要以“我”为整个思维的支点。舍弃了“我”,其思维则不具有道德的意义,或者说不属于道德思维。在道德思维中,“我”是轴心、是重心。道德思维的目的,就在于使“我”有所得,在于通过自省,来陶冶情感、磨练意志、增进理性、完善人格。为己之学不仅在思维中是切己的,而且在实践中也是涉己的。既然道德修养或为己之学要切己涉己,那么要在学习过程中有所成就,即使自己的人格境界有所提升,就只能靠自己的作为和努力。孔子说:“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1](《论语·卫灵公》。下引该书只注篇名)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就在自身之内,不在自身之外,如何实现这种价值,是自己的事,不是别人的事,只能依靠自己,不能依靠别的什么力量,因此,儒家所讲的为己,只能是自为,而不是他为,是靠自己的躬身践履。儒家认为,自我修养不是一个能不能的问题,而是一个为不为的问题,这就必须从自我做起。“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1](《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1](《述而》)“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1](《泰伯》)“仁以为己任”就是说这是做人的责任,完全是自己的事,只能靠自己去实现。
  那么,儒家的为己之学传统,其价值导向的精神实质是什么?我们认为:
  第一,儒家的为己之学是成人成圣的心性之学,而非功名利禄的事功之学,旨在强调一种道德价值而非功利价值。这一方面是指为己之学的内容是德性心性,另一方面也是儒家的一种价值导向。在儒家学说中之所以会出现为己之学与为人之学的冲突,穷根溯源,与儒家(先秦)的“学而优则仕”的办学宗旨和“内圣外王”的最高理念有直接的关联。春秋战国的社会大变革时期对人才的需求,各国的养士之风与私学兴起,使“学而优则仕”成为普遍的社会风气,自然也就成为各家及儒家的办学宗旨,与此相关联,儒家把利禄视为为学的当然所得,认为“学也,禄在其中矣。”[1](《卫灵公》)功名利禄虽不为儒家所完全排斥,但必须在符合仁义道德的情况下才是被允许的。儒家的基本价值导向是重义轻利,以义取利,因此,在道德价值与功利价值方面必然强调道义为先的价值导向。内圣外王是儒学的基本理论和思维模式,儒家坚持内圣是外王的基础,只有从内圣中才能开出外王。另一方面,内圣还必须走向外王,不仅要成圣成德,独善其身,还要成名成功,兼善天下。儒家既然要求外王之功,那么“学以求人知”、“学以求功名利禄”,自然会成为儒学的应有之义。甚至应该说,成就外王之功是儒者自我完善、实现自身价值的必要组成部分。由此看来,由“内圣外王”的理念所导致的为己与为人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矛盾中,儒家坚持为己之学的导向,为己之学就是内圣之学。从孔子儒家的“为己之学”中,鲜明体现了人的内在德性价值的优先性和首要性。儒家这种强调人的德性价值的人文关切虽然有超时代的永恒价值,但也不免有其理想化的色彩和在现实中的软弱无力,但这种提升人性的人文关怀精神仍然是可贵的。
  第二,是对人的自我完善、安身立命的内在价值的弘扬,是对人不受外在的功名利禄所役的独立精神和人的

主体性的肯定。修心、进德、成性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自我完善,实现身心和谐、人际和谐,最后达致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要人们善养浩然之气,要有“大丈夫”气概。苟子说:“志意修,则骄富贵;道义重,则轻王公,内省而外物轻矣。传曰:君子货物,必人役于物,此之谓矣。”[5](《荀子·修身》)这种内在精神诉求就是人的安身立命之所,安身立命之所不在彼岸,也不在来生,而是在自己的身心性命中,在自己的现实存在之中。这实际上就是在自己身上实现人生的理想,找到人生的归宿。而“为己之学”就是这种安身立命的唯一正途,以主体实现为最高原则,以自我实现为旨归,自安其身,自立其命,以实现自身心灵的安宁,而不为外物所动。
  第三,是对为学的正确学风的倡导,对功利的、虚浮的不良学风的贬抑。儒家既然把修德成性看作为学的内容,把弘扬人的德性内在价值看作其为学宗旨,那么,自然认为能够达致这一目标的为己之学是一种正确的、良好的学风,并对那种追求外在的虚名,把为学当作谋利进身的工具的不良学风进

《儒家为己之学传统的现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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