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净价交易系列知识(三):如何进行国债净价交易
这次实行国债净价交易方式,仍遵守交易所现行的交易规则。除此之外,投资者还需要注意的以下几点:(1)、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2)、国债净价交易以每百元国债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也按每百元国债所含利息额列示;(3)、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
至于国债净价的交易和结算方式,在净价交易方式下,国债买卖双方都是以净价(即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进行报价,结算交割时买方和卖方实际支付和得到的金额包括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两部分,即:结算价格=净价成交价格+应计利息额。
国债净价交易"应计利息额"的计算方法是:应计利息额的计算应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小数点后8位数,实际在行情显示上的结果是根据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计算公式: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义:1、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付息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当日实际日历天数。
来源:上海证券报2002.3.20
(张炜 秦宏)
《国债净价交易系列知识(三):如何进行国债净价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