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专利管理政策及其借鉴
美国作为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其市场经济体制早已步入成熟发展阶段,政府的职能也主要体现在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服务功能上。由于历史、文化等多方面原因,美国的政府机构在整个社会运行中的管理作用远不如我国政府机构对社会的作用,但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美国联邦政府机构的介入则很深,管理上也较之我国政府更加缜密和严格。特别是对美国联邦政府机构拨款产生的专利权的管理上,不是放任,而是宏观上有政策指导,具体项目上也有专门机构操作、经营。
(四)外交、贸易等多种手段并用,保护海外知识产权
美国政府认为,以专利权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是美国新经济的基础,也是当代美国经济的核心利益之一。因此,保护美国在海外的知识产权是美国对外政策的重要目标。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制定了相关法律,为美国应付在海外知识产权被侵犯提供法律基础,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特殊301条款。该条款规定,美国贸易代表呈送一份年度报告,列出拒绝有效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的国家并注明其中的重点国家;在确定重点国家后30天内,美国贸易代表开始对这些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调查,在半年内做出采取报复措施的决定,即实施进口限额,增加进口关税,或取消贸易优惠待遇。同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还在每年一度的国别贸易壁垒报告中对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在多边外交活动中,特别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中,美国不但使有关反补贴的规则便利于美国技术政策的制定与运作,而且使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条款体现美国的利益需要。
美国把知识产权列为贸易政策的关键部分,以创造一个更加尊重知识产权的国际框架。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WTO谈判所达成的一揽子协定提高了美国发明人和知识产权持有人在海外获得和维护平行权利的能力。尽管现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下,各国间对于知识产权法律、管理和执法的纠纷完全可以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理事会解决,但美国仍然抓住特别301大棒不放,这样可以更及时、有力、不受干扰地反应美国的意志。
(五)企业普遍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和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了竞争,美国企业界越来越重视对各种各类智力劳动成果给予知识产权保护,并通过执法维护其商业利益,获得企业市场竞争力。一批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断要求美国政府强化对美国企业最具竞争实力的智力劳动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保护范围,以保护美国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优势。如美国近年来对计算机软件、商业方法、基因工程实施的知识产权及专利保护政策就是最好的说明。
美国多数企业中,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从整体管理体系的定位到管理部门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及实际职能,都具有重要地位,决策层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企业把专利战略作为企业发展战略和竞争战略的核心,作为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美国企业在高度重视研究开发的同时,不仅高度重视专利权的获取,而且特别重视海外专利权的获取。许多企业目前已经不只是为已经研究开发的技术申请专利,而且利用专利手段在新技术领域进行“圈地运动”,划地为界,据为己有,以形成大批所谓战略性专利,建立以专利为基础的垄断格局。美国企业不仅重视国内专利权的保护,而且十分重视其专利权在国外的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