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可能关注的产业领域及券商的应对策略
一、《规定》为外商和QFII机构的投资方向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从去年4月1日起,我国施行了新修订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的指导目录》。新的产业政策和目录继续贯彻了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明显加大了对外商投资的开放力度,主要表现在:一是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积极鼓励外商来华投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186条增加到262条,限制类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外商投资农业、交通、能源、原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航空航天等将受到鼓励。从事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享受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二是放宽外商投资的持股比例限制,如取消港口公用码头的中方控股要求。三是开放新的外商投资领域,将原来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和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四是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地域、数量、经营范围持股比例要求和时间表,进一步开放银行、保险、商业、外贸、旅游、电信、运输、会计、审计、法律等服务贸易领域,同时将有关承诺的内容列为附件。五是鼓励外商投资西部地区放宽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持股比例和行业限制。六是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将一般工业产品划入允许类,通过竞争促进产业、产品结构升级。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为外商和QFII机构的投资方向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外商投资方向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并有利于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利用外商投资的重要产业导向政策,是指导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有关政策的依据。规定和目录的发布对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商投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门人才,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步伐,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如表1所示,今后一段时期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如表2所示。
表1 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一览表
附图
资料来源:国务院,《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人民日报》,2002.2.28
表2 今后一段时期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
附图
资料来源: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研信息,2002.3.13
目前现代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和旅游业吸引外资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交通运输、建筑、律师、会计、咨询医疗卫生、教育等行业的对外开放将稳步扩大,金融、保险、电信、证券领域的种种限制将有步骤地取消。这表明外商投资的领域正在逐步拓宽,服务业已开始成为吸引外资的一个新热点。在此基础上,我国政府将继续统一和规范外商投资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
二、QFII机构会青睐哪些产业领域
1.上证180指数成份股将会成为QFII机构一个理想的投资对象
合格境外投资者进入国内八股市场后,将会青睐哪些产业领域呢?根据当年台湾地区实施QFII制度的经验,外国投资者可能只会对一小部分成长性良好、公司治理水平较高、运作规范的股票感兴趣。2001年底,韩国股市中QFII机构的持股数量仅占14.7%,而其流通市值则占到36.6%,说明QFII机构对大盘蓝筹股比较看好。对此,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应当关注三类股票,即带B股、H股的A股上市公司,“道中88”成份股,优势产业股和行业龙头股。由于QFII机构在世界其他新兴市场上,其投资对象偏爱于流动性好、业绩突出的蓝筹股,对于注重资产安全性的养老基金、保险基金来说,尤为如此。可见,那些流动性好、以蓝筹股为主体的上证180指数成份股将会成为QFII机构一个理想的投资对象,其中低市盈率蓝筹股和中低市盈率绩优成长股对QFII机构将极具吸引力,例如中国联通、招商银行、宝钢股份和中国石化等。近日上海证券研发中心采用逐步淘汰法来精选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中的低市盈率绩优蓝筹股和中低市盈率绩优成长股,并结合QFII机构可能青睐的行业和个股,构造了一组QFII机构可能重点关注的“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优化投资组合”(如表3所示)。从行业分布来看,《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QFII的境内证券投资提供了明确的产业政策导向,可以相信,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领域将会成为QFII的关注重点,同时也会成为市场中长期的投资热点。
2.瑞银华宅建议外国投资者锁定四类中国公司
瑞银华宝建议,现在外国投资者应重点研究四类中国公司:一是自然垄断领域的上市公司,如机场、港口、高速公路和广电类公司;二是有中国特色的公司,如五粮液、古井贡等酒类公司以及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的纺织品公司;第三是诸如TCL、青岛啤酒、联想等民族品牌公司;第四是资源类公司,包括煤矿、铁矿和旅游资源等,如黄山旅游等公司。这表明QFII制度正式实施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会重点关注和青睐上述四类中国价值型公司。换言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能涉足的对象会从这四类中国公司中进行选择。目前瑞银华宝已锁定60家国内上市公司作为重点研究目标。
表3 QFII机构可能重点关注的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优化投资组合
附图
资料来源:周侃、郑伟刚,《构造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优化投资组合》,《中国证券报》,2002.12.11
无独有偶,香港中国成长投资基金认为,理性投资者的投资是很谨慎的,他们的任务就是要寻找有稳定现金流和长期盈利能力的优秀上市公司。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批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企业将会脱颖而出,这些企业在今后20年内仍有极大可能成为行业龙头。外国投资者进入国内股市后,将会寻找在不同行业里能长期存活下来、并且有较高的成功确定性的企业。海外中国基金的投资理念由此可见一斑。里昂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盂怡也表示了比较相近的看法,他们注重长期投资,会选择那些资产质量优良、项目前景较好、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上市公司。所罗门.史密斯.巴尼公司亚太区EMA部副总裁黄益平则认为,外资比较感兴趣的股票包括流动性较好、市值较大、价格相对合理、并有一定投资回报的股票,此外对公司治理结构也有一定的要求。当然,市盈率的高低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指标。同时根据该公司的调查,大约有70%~80%的海外投资者对国内证券市场表示了非常浓厚的兴趣,他们倾向于相对长期的投资,而不是短线交易。
3.政府部门为QFII机构的投资再次指明了产业政策导向
去年12月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在“中国:资本之年”论坛上表示,我国在吸收外资规模稳步扩大的同时,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的重点已从一般制造业发展到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也取得积极进展。我国将鼓励外商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产业和配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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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4月1日起,我国施行了新修订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的指导目录》。新的产业政策和目录继续贯彻了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明显加大了对外商投资的开放力度,主要表现在:一是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积极鼓励外商来华投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186条增加到262条,限制类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外商投资农业、交通、能源、原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航空航天等将受到鼓励。从事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享受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二是放宽外商投资的持股比例限制,如取消港口公用码头的中方控股要求。三是开放新的外商投资领域,将原来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和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四是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地域、数量、经营范围持股比例要求和时间表,进一步开放银行、保险、商业、外贸、旅游、电信、运输、会计、审计、法律等服务贸易领域,同时将有关承诺的内容列为附件。五是鼓励外商投资西部地区放宽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持股比例和行业限制。六是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将一般工业产品划入允许类,通过竞争促进产业、产品结构升级。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为外商和QFII机构的投资方向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外商投资方向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并有利于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利用外商投资的重要产业导向政策,是指导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有关政策的依据。规定和目录的发布对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商投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门人才,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步伐,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如表1所示,今后一段时期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如表2所示。
表1 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一览表
附图
资料来源:国务院,《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人民日报》,2002.2.28
表2 今后一段时期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
附图
资料来源: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研信息,2002.3.13
目前现代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和旅游业吸引外资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交通运输、建筑、律师、会计、咨询医疗卫生、教育等行业的对外开放将稳步扩大,金融、保险、电信、证券领域的种种限制将有步骤地取消。这表明外商投资的领域正在逐步拓宽,服务业已开始成为吸引外资的一个新热点。在此基础上,我国政府将继续统一和规范外商投资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
二、QFII机构会青睐哪些产业领域
1.上证180指数成份股将会成为QFII机构一个理想的投资对象
合格境外投资者进入国内八股市场后,将会青睐哪些产业领域呢?根据当年台湾地区实施QFII制度的经验,外国投资者可能只会对一小部分成长性良好、公司治理水平较高、运作规范的股票感兴趣。2001年底,韩国股市中QFII机构的持股数量仅占14.7%,而其流通市值则占到36.6%,说明QFII机构对大盘蓝筹股比较看好。对此,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应当关注三类股票,即带B股、H股的A股上市公司,“道中88”成份股,优势产业股和行业龙头股。由于QFII机构在世界其他新兴市场上,其投资对象偏爱于流动性好、业绩突出的蓝筹股,对于注重资产安全性的养老基金、保险基金来说,尤为如此。可见,那些流动性好、以蓝筹股为主体的上证180指数成份股将会成为QFII机构一个理想的投资对象,其中低市盈率蓝筹股和中低市盈率绩优成长股对QFII机构将极具吸引力,例如中国联通、招商银行、宝钢股份和中国石化等。近日上海证券研发中心采用逐步淘汰法来精选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中的低市盈率绩优蓝筹股和中低市盈率绩优成长股,并结合QFII机构可能青睐的行业和个股,构造了一组QFII机构可能重点关注的“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优化投资组合”(如表3所示)。从行业分布来看,《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QFII的境内证券投资提供了明确的产业政策导向,可以相信,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领域将会成为QFII的关注重点,同时也会成为市场中长期的投资热点。
2.瑞银华宅建议外国投资者锁定四类中国公司
瑞银华宝建议,现在外国投资者应重点研究四类中国公司:一是自然垄断领域的上市公司,如机场、港口、高速公路和广电类公司;二是有中国特色的公司,如五粮液、古井贡等酒类公司以及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的纺织品公司;第三是诸如TCL、青岛啤酒、联想等民族品牌公司;第四是资源类公司,包括煤矿、铁矿和旅游资源等,如黄山旅游等公司。这表明QFII制度正式实施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会重点关注和青睐上述四类中国价值型公司。换言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能涉足的对象会从这四类中国公司中进行选择。目前瑞银华宝已锁定60家国内上市公司作为重点研究目标。
表3 QFII机构可能重点关注的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优化投资组合
附图
资料来源:周侃、郑伟刚,《构造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优化投资组合》,《中国证券报》,2002.12.11
无独有偶,香港中国成长投资基金认为,理性投资者的投资是很谨慎的,他们的任务就是要寻找有稳定现金流和长期盈利能力的优秀上市公司。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批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企业将会脱颖而出,这些企业在今后20年内仍有极大可能成为行业龙头。外国投资者进入国内股市后,将会寻找在不同行业里能长期存活下来、并且有较高的成功确定性的企业。海外中国基金的投资理念由此可见一斑。里昂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盂怡也表示了比较相近的看法,他们注重长期投资,会选择那些资产质量优良、项目前景较好、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上市公司。所罗门.史密斯.巴尼公司亚太区EMA部副总裁黄益平则认为,外资比较感兴趣的股票包括流动性较好、市值较大、价格相对合理、并有一定投资回报的股票,此外对公司治理结构也有一定的要求。当然,市盈率的高低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指标。同时根据该公司的调查,大约有70%~80%的海外投资者对国内证券市场表示了非常浓厚的兴趣,他们倾向于相对长期的投资,而不是短线交易。
3.政府部门为QFII机构的投资再次指明了产业政策导向
去年12月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在“中国:资本之年”论坛上表示,我国在吸收外资规模稳步扩大的同时,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的重点已从一般制造业发展到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也取得积极进展。我国将鼓励外商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产业和配套产
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我国将继续鼓励外资企业引进、开发和创新技术,促进外商投资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进一步促进外商到中西部地区投资。这为QFII机构的投资再次指明了产业政策导向,意味着QFII机构进入国内A股市场后,将会重点关注和看中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等领域中成长性较高的优质上市公司,并将涉足中西部地区的资源类上市公司。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的预测,2003年我国利用外资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速但地区间的差别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