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行政管理 >> 中国政治论文 >> 正文

城市农民工与城市中的非正规就业


    19.8
11小时        19       6.3
12小时        37     12.2
13小时        14       4.6
14小时        28       9.2
15小时及以上     21       6.9
合计          303      100.0

  
  在劳动保障问题上,正式单位的职工,有人为他们说话,而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则没有人为他们说话。考虑到全国的农民工有8千万到1亿人之多,在劳动保障问题上,保护他们利益的意义十分巨大。
  最后是非正规就业的医疗保障问题。虽然农民工一般都是年轻力壮,但是,由于他们从事的多是繁重的体力劳动,居住简陋,生活条件又很差,所以常常容易导致生病。根据笔者的调查,2001年和2002年生过病的农民工比例分别为36.4%和46.0%,2001年13.5%的农民工生病在3次及以上,2002年则有17%的人生病在3次及以上。有些人甚至多次生病,农民工生病的次数以及花费的具体情况参见下面表12和表13。
  对于如此年轻力壮的人群来说,比例显然是高了一些。
  两次调查显示,农民工看病的花销还是比较高的,费用超过1000元的农民工,2000年占25.5%,2001年占20.3%。农民工看病的人均支出,2000年是885.46元,2002年是891.88元,最高的付费达2万元之多;而他们所就业的单位为他们看病的平均支出却仅有几十元。2002年的数据证明,93%的人生病后单位分文未付,只有7%的人得到过单位支付的药费。由此可见在医疗看病方面,处于非正规就业状态的农民工,根本谈不上有什么保障待遇。
  总之,非正规就业农民工的劳动保障与社会保障是一个十分严峻的社会

问题。目前,由于户籍的限制,他们被完全排斥在城市社会保障体制之外,在生活条件、就业、医疗等诸多方面,都处于一种随时受到威胁的状态。如上文所证明的,高比例的城市农民工曾出现过身上一分钱也没有的情况,由于被排斥于城市的保障体系之外,于是,违法、违规成为一部分人维持生存的手段。这本身对于城市社会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上文已述,城市农民工非正规就业群体人数十分巨大,如此巨大人口的不稳定会成为全社会不稳定的源泉。所以笔者认为,对于非正规就业者,也应该建立起一种与之相适应的保障体制。
    表12 您外出以来生过病吗?  
生病的次数          人数         百分比%
          2000年   2002年   2000年    2002年
0(没有生过病)   304      162      63.6     54.0
1次           57     52      11.9     17.3
2次           52     35      10.9     11.7
3次           27     23     5.6    7.7
4-7次          25     21     5.2    7.0
8次及以上        13       7     2.7    2.3
合计          478      300    100.0   100.0

  
    表13 您生病后看病花费一共有多少(多次请累加)?  
农民工生病花费的分组      人数       百分比%
  (元)        2000年  2002年  2000年  2002年
10-49             13    18    7.4   13.5
50-99             16    16    9.1   12.0
100-199            29    27     16.5   20.3
200-399            38    23     21.6   17.3
400-999            35    22     19.9   16.6
1000-1999           24    12     13.6     9.0
2000-4999           15      9    8.5     6.8
5000-20000           6      6    3.4     4.5
合计             176     133   100.0    100.0

  
  那么,由谁来提供此种保障呢?正规就业的保障是雇主和政府提供的,非正规就业者的保障,也应该由类似的渠道来提供。向所有就业者提供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是政府和雇主不可推卸的责任,正规就业如此,非正规就业也应该如此。然而,目前,非正规就业问题上,雇主和地方政府都有推卸责任的倾向,笔者认为,应通过法规的形式对于他们的行为有所约束。
    结论
  最后,笔者再归纳一下本文的基本观点。笔者认为,在未来的几十年中,非正规就业会是数以亿计的流入中国城市的农民工就业的主要形式。既然是多数人就业的主要渠道,城市管理者就要考虑,如何保护作为就业人口主体的人群。
  笔者强调,应充分认识非正规就业的正向社会功能,它既是中国人就业的主渠道也是创造物质财富的重要渠道。进入WTO以后,在就业和社会资源配置问题上,我们会遇到一个基本矛盾。为与WTO接轨,正规就业的劳动合同就要更为规范化,为此,就不得不较大幅度提高劳动力成本,而为了保持和提高经济效益,就不得不裁减就业者;然而,为解决我国的巨大剩余劳动力的压力又必须扩大就业。怎样解决这一基本矛盾呢?出路只有一条,就是扩大非正规部门与非正规就业。上文已述,我国劳动力总共有7.1-7.2亿人,能够进入正规就业体系的大约两亿人,剩下的5亿多只能在非正规就业体系中生存。所以,非正规就业为中国巨大的失业人口、流动人口、过剩的农村劳动力留下了巨大的生存空间。
  因此,应改变目前对于非正规就业的管理对策,改变一些地方打击非正规就业的作法,应对其采取扶持、帮助的对策。根据一些国家的经验,可采取所谓“供方干预”的方式,增加非正规就业者获得培训等类似资源的机会。在具体的政策法规中,应逐步取消城市中的那些对于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从社会公平的角度看,这也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利益的必要机制。从根本上说,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都应当得到保障,而不应该仅仅是城市居民和正规就业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 陈淮,2000,《非正规就业:战略与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正规部门就业研讨会”论文,北京:10月14日。
  2 国际劳工局,1993,《第十五届国际劳动统计学家大会报告Ⅲ:非正规部门的就业统计》,日内瓦。
  3 胡鞍钢,2000,《非正规部门和非正规就业:特点、障碍及对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正规部门就业研讨会”论文。

《城市农民工与城市中的非正规就业(第6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59422.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中国政治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