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和低出生率以及人类自身寿命的增长和退休年龄的提早等人口结构变化,再加上现收现付制缺乏养老资金的增值渠道,直接导致在现收现付制下巨额养老金难以支付的结果,迫使各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同时,民众思想观念的改变,西方政治界、经济界的学者和政府首脑的认同,特别是拉美各国代表和英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成功,世界银行多次的权威推荐以及基金制本身所表现出来的如养老金财产化和自愿选择的一些优点,增加了养老保险向基金制改革的可能性。(注:蒋岳祥,《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因与方法浅析》,已投稿。)将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制度私有化,对于民众、西方政治家和国家首脑几年前还不敢想象的事,如今却得到了越来越多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政界的支持,各种改革方案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使得原有现收现付制下的养老金发放和领取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探讨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有利于我们把握国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二、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和养老基金管理发展趋势
1.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养老保险制度按受益形式的不同可划分为两种:一种是规定受益制,另一种是规定缴费制。规定受益制(Defined Benefit)是指,养老金项目的主办者做出承诺,按照特定公式决定参加者的养老金的受益,只要参加者按规定缴费和缴足一定的年限,参加者就可以得到一笔年金(Annuity),或进行一次性(Lump-Sum)支付的制度。它通常是现收现付制支付养老金的形式。规定缴费制(Defined Contribution)是指,养老金项目主办者,为每个参加者设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参加者可以在主办者规定的限额比例内向基金账户缴费,在参加者退休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时,按照其账户的资金情况向其发放养老金的制度。它通常是基金制支付兑现养老金的形式,而且个人账户多余的资金可作为财产,继承给相应的受益人。(注:Monika Queisser,The Second-Generation Pension Reforms in Latin America,Ageing Working Paper 5.4,Q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Paris,2001.)
目前的趋势是逐步取消规定受益制,采用规定缴费制,这样可以为每个职工建立可投资的个人养老基金储蓄账户,将养老基金直接推向资本市场。个人在工作期间的缴费以及养老金投资到资本市场后的回报都可以记录在账户上,到工人退休时,根据其账户上的资金账面情况,安排受益形式。
智利政府早在1981年就开始实施基金制,打开了通往基金制的大门。通过准确定义原有养老制度下的养老金的价格,使个人拥有相应份额的资产,为每个职工建立可投资的个人养老基金储蓄账户,成立相应的基金管理机构,专项管理经营该基金,提供投资方案和渠道,鼓励和刺激投资,使得养老金成为刺激经济增长的因素而不是相反阻碍经济的增长;并且提高了个人支配养老金的自由度等措施,建立了基于可投资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私有制。由于智利的养老金改革较为成功,在最近几年里,相继有7个拉美国家,如秘鲁(1993)、哥伦比亚(1994)、阿根廷(1994)、乌拉圭(1996)、玻利维亚(1997)、墨西哥(1997)和萨尔瓦多殿(1996)等国家,也不同程度地仿效智利政府的做法。(注:Salomon Smith Barney,Private Pension Funds in Latin America:1997 Update.)1999年3月,波兰成了第一个东欧的国家,率先采用了智利的养老金制度的做法。(注:Peter J.Ferrara,A Plan For Privatizing Social Security,The Cato Project on Social
Security Privatization,SSP No.8,April,2000.)
英国政府1978年在建立第二个层次(其第一个层次是统一比例的基本养老金计划)的与收入关联的养老金计划SERPS(State Earnings Related Pension Scheme)时,同时也制定了鼓励职工参加个人养老金计划的条款。如果职工退出SERPS而参加个人养老金计划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税率的优惠,按优惠的税率将资金直接存入个人养老金计划。这个优惠的税率比例目前是工资的4.6%,比SERPS的税率低很多,它是这样计算出来的:按现有资本市场的平均年投资回报率4.25%,使得参加个人养老金计划的职工到退休时购买退休年金的收益与SERPS的受益相当。这样参加个人养老金计划的职工的以前的缴付就不归还了,政府就没有义务支付这些职工在旧体制下的养老金债务了。英国政府的这种养老保险转制的安排最大的优点就是使得政府的转移支付达到较小的程度。
也有些国家如瑞典、意大利、拉脱维亚等国则采用了名义账户养老金制度转型模式。波兰在采用了部分拉美养老金制度转型模式时,在解决转移费用问题时,也采用了名义账户的转型方法。
瑞典名义账户养老金制度转型模式的基本特点是:
(1)将原有现收现付制中的规定受益改为规定缴费,但整个养老保险体制仍然按现收现付制运行。这些做法的优点在于使得政府不再承诺养老金的受益,养老金的受益依赖于缴费的情况,使得受益与此前的贡献更为接近。
(2)账户上可以明确记录个人所缴费的情况,以及基金投资后的回报,但由于整个养老保险体制仍然按现收现付制运行,所有的资金或大部分资余已经支付给退休的人员,其账户上的资金是虚的,故称为名义帐户。
(3)名义账户的设计,使得养老保险制度在转型过程中不产生转移费用,而使得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下的退休者继续得到支付。
我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基本养
智利和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为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参照的范本。有些采用参加新制度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还需向旧的体制缴纳一定的费用,或归还一定比例而不是全部的旧体制下的权益,据此来减轻部分转移费用的支付压力。(注:Superintendencia de Administradoras de Fondos &nb 《国外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59478.html
人口老龄化和低出生率以及人类自身寿命的增长和退休年龄的提早等人口结构变化,再加上现收现付制缺乏养老资金的增值渠道,直接导致在现收现付制下巨额养老金难以支付的结果,迫使各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同时,民众思想观念的改变,西方政治界、经济界的学者和政府首脑的认同,特别是拉美各国代表和英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成功,世界银行多次的权威推荐以及基金制本身所表现出来的如养老金财产化和自愿选择的一些优点,增加了养老保险向基金制改革的可能性。(注:蒋岳祥,《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因与方法浅析》,已投稿。)将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制度私有化,对于民众、西方政治家和国家首脑几年前还不敢想象的事,如今却得到了越来越多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政界的支持,各种改革方案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使得原有现收现付制下的养老金发放和领取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探讨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有利于我们把握国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二、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和养老基金管理发展趋势
1.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养老保险制度按受益形式的不同可划分为两种:一种是规定受益制,另一种是规定缴费制。规定受益制(Defined Benefit)是指,养老金项目的主办者做出承诺,按照特定公式决定参加者的养老金的受益,只要参加者按规定缴费和缴足一定的年限,参加者就可以得到一笔年金(Annuity),或进行一次性(Lump-Sum)支付的制度。它通常是现收现付制支付养老金的形式。规定缴费制(Defined Contribution)是指,养老金项目主办者,为每个参加者设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参加者可以在主办者规定的限额比例内向基金账户缴费,在参加者退休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时,按照其账户的资金情况向其发放养老金的制度。它通常是基金制支付兑现养老金的形式,而且个人账户多余的资金可作为财产,继承给相应的受益人。(注:Monika Queisser,The Second-Generation Pension Reforms in Latin America,Ageing Working Paper 5.4,Q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Paris,2001.)
目前的趋势是逐步取消规定受益制,采用规定缴费制,这样可以为每个职工建立可投资的个人养老基金储蓄账户,将养老基金直接推向资本市场。个人在工作期间的缴费以及养老金投资到资本市场后的回报都可以记录在账户上,到工人退休时,根据其账户上的资金账面情况,安排受益形式。
智利政府早在1981年就开始实施基金制,打开了通往基金制的大门。通过准确定义原有养老制度下的养老金的价格,使个人拥有相应份额的资产,为每个职工建立可投资的个人养老基金储蓄账户,成立相应的基金管理机构,专项管理经营该基金,提供投资方案和渠道,鼓励和刺激投资,使得养老金成为刺激经济增长的因素而不是相反阻碍经济的增长;并且提高了个人支配养老金的自由度等措施,建立了基于可投资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私有制。由于智利的养老金改革较为成功,在最近几年里,相继有7个拉美国家,如秘鲁(1993)、哥伦比亚(1994)、阿根廷(1994)、乌拉圭(1996)、玻利维亚(1997)、墨西哥(1997)和萨尔瓦多殿(1996)等国家,也不同程度地仿效智利政府的做法。(注:Salomon Smith Barney,Private Pension Funds in Latin America:1997 Update.)1999年3月,波兰成了第一个东欧的国家,率先采用了智利的养老金制度的做法。(注:Peter J.Ferrara,A Plan For Privatizing Social Security,The Cato Project on Social
Security Privatization,SSP No.8,April,2000.)
英国政府1978年在建立第二个层次(其第一个层次是统一比例的基本养老金计划)的与收入关联的养老金计划SERPS(State Earnings Related Pension Scheme)时,同时也制定了鼓励职工参加个人养老金计划的条款。如果职工退出SERPS而参加个人养老金计划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税率的优惠,按优惠的税率将资金直接存入个人养老金计划。这个优惠的税率比例目前是工资的4.6%,比SERPS的税率低很多,它是这样计算出来的:按现有资本市场的平均年投资回报率4.25%,使得参加个人养老金计划的职工到退休时购买退休年金的收益与SERPS的受益相当。这样参加个人养老金计划的职工的以前的缴付就不归还了,政府就没有义务支付这些职工在旧体制下的养老金债务了。英国政府的这种养老保险转制的安排最大的优点就是使得政府的转移支付达到较小的程度。
也有些国家如瑞典、意大利、拉脱维亚等国则采用了名义账户养老金制度转型模式。波兰在采用了部分拉美养老金制度转型模式时,在解决转移费用问题时,也采用了名义账户的转型方法。
瑞典名义账户养老金制度转型模式的基本特点是:
(1)将原有现收现付制中的规定受益改为规定缴费,但整个养老保险体制仍然按现收现付制运行。这些做法的优点在于使得政府不再承诺养老金的受益,养老金的受益依赖于缴费的情况,使得受益与此前的贡献更为接近。
(2)账户上可以明确记录个人所缴费的情况,以及基金投资后的回报,但由于整个养老保险体制仍然按现收现付制运行,所有的资金或大部分资余已经支付给退休的人员,其账户上的资金是虚的,故称为名义帐户。
(3)名义账户的设计,使得养老保险制度在转型过程中不产生转移费用,而使得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下的退休者继续得到支付。
我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刺激作用和劳动贡献差别。建立个人账户的目的也是为进一步向基金制改革打下基础。但我国还没有寻找到一条很好的解决转移费用问题的方法,许多账户上虽然有缴费的记录,但这些基金已经用于支付退休一代的养老金了,所以,这个账户也具有名义账户的意义。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属于此种模式。
智利和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为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参照的范本。有些采用参加新制度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还需向旧的体制缴纳一定的费用,或归还一定比例而不是全部的旧体制下的权益,据此来减轻部分转移费用的支付压力。(注:Superintendencia de Administradoras de Fondos &nb 《国外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发展趋势及其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