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县市财源建设机制的思考
定质量效益、定资金投入、定奖惩办法”的五定责任机制,切实加强财源建设领导,理清财源建设思路,明确发展战略,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按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财源项目培植情况、项目投入产出情况,实行绩效考核奖惩。
(五)协调联系机制。协调联系机制是正确处理好财源建没诸要素相互关系的重要方式。协调联系机制的重要内容是要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促进财政收入总量增加和质量提升。
(六)监督管理机制。监督管理机制是确保财源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构成要素。其功能是围绕财源建设的目标,对影响财源建设活动的各种因素迅速做出反应,调节和制约相关行为,使其按一定方式有序运转。
三、从完善机制入手,加强县市财源建设
(一)完善财源建设投入机制。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财源建设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二是改进投入方式,变直接投入为配套投入,保持每年财政资金投入适度增长;三是发挥财政资源在二次分配上的导向作用,变财政担保为搭桥,为企业融资服务;四是发挥科技“三项经费”和创新基金的导向作用,变统一拨付为以奖代补,增加企业的生产性资金投入,搭建创业平台。同时,要大力扶持个体、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逐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
(二)完善财源建设筹资机制。一是以项目争取资金。以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黑龙江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为导向,选准选好一批重大项目(包括基础设施、生产性、高新技术项目)以及扶贫、民族地区开发、教育卫生事业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努力争取国家财政专款、转移支付和贴息资金。同时通过项目招商引资和推荐上市等方式,努力争取社会性和金融性资金参与。按国际惯例如BOT、TOT等运作方式,积极吸引海外资金投入。二是以资金争取资金。每年争取省财政安排资金作贷款贴息,县市财政相应安排一定资金作贴息,吸引和带动其他资金投入,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三是以政策争取资金。制定更加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利率、折旧、贴息和补贴,争取国内外资金投入,同时积极吸纳省外资金,做好资金进入的配套服务工作。四是千方百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有序开发和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把有限资金集中使用,优先解决财源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三)完善财源建设奖励机制。一是财源建设奖励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对财源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及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二是县市、乡镇招商引资、兴业办场开辟财源所实现的地方财政收入划归县市和乡镇,用于弥补经费不足,改善办公条件和适度的个人奖励。三是按照税收受益和分级负担的原则以及贡献与奖励挂钩的办法,建立纳税大户奖励专项资金,对财政贡献大的纳税户,实行为企业贷款贴息及其它投资补助,以促进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做大做强,增强发展后劲,壮大税源基础。四是政府制定出台在招商引资、投资办场方面的优惠政策,可按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完善财源建设责任机制。要把财源建设的成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层层建立财源建设目标责任制。一是县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签订财源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分解、量化财源建设指标,落实责任,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抓到底。二是建立财源建设情况通报制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检查。三是建立财源建设领导挂点和部门对口帮扶制度,实行财源建设指标和部门工作任务、干部福利待遇挂钩,每年考核一次,兑现奖罚。
(五)完善财源建设协调联系机制。要建立报告制度,对重点企业、重点财源项目进行专题研讨,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效益情况,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建立纳税大户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市县规模以上企业的税收入库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对年纳税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表彰。成立企业家俱乐部,为企业家相互之间加强联系与合作,为企业家与政府工作人员和专家、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协商,为开展企业管理宣传、培训和信息发布,构建互动平台。建立政企联系会议制度,县市政府和机关部门,应定期与当地大中型企业互通情况,协商解决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地区财源建设。
(六)完善财源建设监督管理机制。对于财税部门而言,在经济发展、财源不断壮大进程中,要把扩大财政收入规模的着力点放在强化税收征管上。尤其是税务部门要树立“税源有限,管理无限”的征管理念,建立健全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横向互动机制。同时,县市政府还要努力构建“政府主导、财政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管理体系,实施对各税种、涉税行为及非税收入收缴的全方位管理,推进财政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程,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要强化乡(镇)、村国有(集体)资产出租、出售资金的管理,增加国有(集体)资本经营收入。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收支两条线,控制行政经费,做到“强本”与“节流”一起抓,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加快发展中去。
我省启动千亿元财源建设工程[N].黑龙江日报.2009-01-24.
李维新,刘海涛.转变观念实施我省“绿色财源建设”.理论探讨,2005(4).
刘海.,孙慧玲,李文生,黑龙江省财源建设现状及对策分析叨,学术交流,2006(1).
《黑龙江省县市财源建设机制的思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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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调联系机制。协调联系机制是正确处理好财源建没诸要素相互关系的重要方式。协调联系机制的重要内容是要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促进财政收入总量增加和质量提升。
(六)监督管理机制。监督管理机制是确保财源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构成要素。其功能是围绕财源建设的目标,对影响财源建设活动的各种因素迅速做出反应,调节和制约相关行为,使其按一定方式有序运转。
三、从完善机制入手,加强县市财源建设
(一)完善财源建设投入机制。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财源建设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二是改进投入方式,变直接投入为配套投入,保持每年财政资金投入适度增长;三是发挥财政资源在二次分配上的导向作用,变财政担保为搭桥,为企业融资服务;四是发挥科技“三项经费”和创新基金的导向作用,变统一拨付为以奖代补,增加企业的生产性资金投入,搭建创业平台。同时,要大力扶持个体、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逐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
(二)完善财源建设筹资机制。一是以项目争取资金。以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黑龙江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为导向,选准选好一批重大项目(包括基础设施、生产性、高新技术项目)以及扶贫、民族地区开发、教育卫生事业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努力争取国家财政专款、转移支付和贴息资金。同时通过项目招商引资和推荐上市等方式,努力争取社会性和金融性资金参与。按国际惯例如BOT、TOT等运作方式,积极吸引海外资金投入。二是以资金争取资金。每年争取省财政安排资金作贷款贴息,县市财政相应安排一定资金作贴息,吸引和带动其他资金投入,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三是以政策争取资金。制定更加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利率、折旧、贴息和补贴,争取国内外资金投入,同时积极吸纳省外资金,做好资金进入的配套服务工作。四是千方百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有序开发和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把有限资金集中使用,优先解决财源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三)完善财源建设奖励机制。一是财源建设奖励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对财源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及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二是县市、乡镇招商引资、兴业办场开辟财源所实现的地方财政收入划归县市和乡镇,用于弥补经费不足,改善办公条件和适度的个人奖励。三是按照税收受益和分级负担的原则以及贡献与奖励挂钩的办法,建立纳税大户奖励专项资金,对财政贡献大的纳税户,实行为企业贷款贴息及其它投资补助,以促进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做大做强,增强发展后劲,壮大税源基础。四是政府制定出台在招商引资、投资办场方面的优惠政策,可按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完善财源建设责任机制。要把财源建设的成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层层建立财源建设目标责任制。一是县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签订财源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分解、量化财源建设指标,落实责任,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抓到底。二是建立财源建设情况通报制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检查。三是建立财源建设领导挂点和部门对口帮扶制度,实行财源建设指标和部门工作任务、干部福利待遇挂钩,每年考核一次,兑现奖罚。
(五)完善财源建设协调联系机制。要建立报告制度,对重点企业、重点财源项目进行专题研讨,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效益情况,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建立纳税大户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市县规模以上企业的税收入库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对年纳税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表彰。成立企业家俱乐部,为企业家相互之间加强联系与合作,为企业家与政府工作人员和专家、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协商,为开展企业管理宣传、培训和信息发布,构建互动平台。建立政企联系会议制度,县市政府和机关部门,应定期与当地大中型企业互通情况,协商解决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地区财源建设。
(六)完善财源建设监督管理机制。对于财税部门而言,在经济发展、财源不断壮大进程中,要把扩大财政收入规模的着力点放在强化税收征管上。尤其是税务部门要树立“税源有限,管理无限”的征管理念,建立健全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横向互动机制。同时,县市政府还要努力构建“政府主导、财政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管理体系,实施对各税种、涉税行为及非税收入收缴的全方位管理,推进财政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程,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要强化乡(镇)、村国有(集体)资产出租、出售资金的管理,增加国有(集体)资本经营收入。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收支两条线,控制行政经费,做到“强本”与“节流”一起抓,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加快发展中去。
我省启动千亿元财源建设工程[N].黑龙江日报.2009-01-24.
李维新,刘海涛.转变观念实施我省“绿色财源建设”.理论探讨,2005(4).
刘海.,孙慧玲,李文生,黑龙江省财源建设现状及对策分析叨,学术交流,2006(1).
《黑龙江省县市财源建设机制的思考(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