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八大看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体现
会生存需求,这是人的较低层次的需求;第二类属于人的自我实现的需求,这是人的最高层次的需求。劳动是人类的主观能动的过程,人类通过劳动,不断地进行自我认识和自我创造,从而达到自我实现。而自我实现的人在物质和精神层面都得到了满足,幸福感自孕期中。
2.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核心——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有机统一
个人的存在和发展是不能脱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因为个人和社会是互为辩证统一的关系的。如果离开了个人的存在和发展,那么社会也将无法生存下去。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的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由此可见,人是社会中的现实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现实生活中的人是个体和社会的统一体。所以人类的幸福包括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社会幸福和个人幸福的辩证关系中,社会幸福的意义远远大于个人幸福,它在决定着个人幸福的同时,又将个人幸福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不会把个体的人孤立于社会而抽象地去谈论人类的幸福的。因为每个人都处在社会环境当中,我们在追求幸福的同时,都在和社会以及他人发生联系。在马克思看来,个人的幸福必须要在社会当中才能实现,人类最高意义的幸福就是为他人、为社会谋求幸福。个人的实际需要和目标的实现和满足,这些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幸福,要想达到幸福的最高境界,就必须为他人,为整个社会谋求幸福,这也是共产党人的幸福。马克思指出:“那些为最大多数人们带来幸福的人,经验赞扬他们为最幸福的人。”[4]因此,个人应该以社会整体幸福为基础,来在实现自己的幸福,而社会也应该维护和确保个人的幸福的实现。
3.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内在要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马克思认为人类与自然是应该和谐相处的。人类的生存是离不开自然界的,人类要想获得幸福,就必须先从自然界那里获得自己基本的生存资料。没有自然界,也就没有我们人类。自然界是人类存在的基本前提,自然界制约着人类的发展,所以在人类的实践活动当中,必须要处理好和自然界的关系。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终目的就是寻找并追求自己人生的幸福,所以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类要合理地利用自然界给人类提供的便利条件,再通过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创造出人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从而达到与自然界的和谐共存与共同发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5]人类应该把自然界的承受能力作为其行为活动的首要考虑点,切不可过度,不然会造成人与自然的极端对立,引来大自然对人类的无情报复。在人与自然相互发展的过程当中,人类务必要控制好自己行为的度,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状态。所以,只有当人类与自然界和谐发展,人类才能够获得幸福,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内在要求。
4.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终极目标——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必须是全面的、自由的,它包含了: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个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能力的提高、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发展。所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它是指现实的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得到充分发展、从而实现人的这一特性。要让人先成为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接着才能让人意识到自己是幸福的人。
二、从十八大看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
1.改善民生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民生问题不但是重要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工作,一切奋斗都是为了造福于人民。做好民生工作是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已成为全党共识。
2.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这是党自十六大以来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和实践上的一个伟大创新,在科学发展观当中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飞跃,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代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实质内涵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契合了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就是让人民的生活水平更有质量,使人民的幸福感增加。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布局,这充分说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文明形态,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要思想的飞跃。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是实现人民幸福的必要条件。
3.公平正义
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报告中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念,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的升华和以人为本理念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党将以更大力度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明确信号。公平不仅体现在分配领域,还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待遇、保障、机会等方面的公平,是人民幸福的前提和基石。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 《从十八大看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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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核心——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有机统一
个人的存在和发展是不能脱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因为个人和社会是互为辩证统一的关系的。如果离开了个人的存在和发展,那么社会也将无法生存下去。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的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由此可见,人是社会中的现实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现实生活中的人是个体和社会的统一体。所以人类的幸福包括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社会幸福和个人幸福的辩证关系中,社会幸福的意义远远大于个人幸福,它在决定着个人幸福的同时,又将个人幸福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不会把个体的人孤立于社会而抽象地去谈论人类的幸福的。因为每个人都处在社会环境当中,我们在追求幸福的同时,都在和社会以及他人发生联系。在马克思看来,个人的幸福必须要在社会当中才能实现,人类最高意义的幸福就是为他人、为社会谋求幸福。个人的实际需要和目标的实现和满足,这些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幸福,要想达到幸福的最高境界,就必须为他人,为整个社会谋求幸福,这也是共产党人的幸福。马克思指出:“那些为最大多数人们带来幸福的人,经验赞扬他们为最幸福的人。”[4]因此,个人应该以社会整体幸福为基础,来在实现自己的幸福,而社会也应该维护和确保个人的幸福的实现。
3.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内在要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马克思认为人类与自然是应该和谐相处的。人类的生存是离不开自然界的,人类要想获得幸福,就必须先从自然界那里获得自己基本的生存资料。没有自然界,也就没有我们人类。自然界是人类存在的基本前提,自然界制约着人类的发展,所以在人类的实践活动当中,必须要处理好和自然界的关系。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终目的就是寻找并追求自己人生的幸福,所以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类要合理地利用自然界给人类提供的便利条件,再通过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创造出人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从而达到与自然界的和谐共存与共同发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5]人类应该把自然界的承受能力作为其行为活动的首要考虑点,切不可过度,不然会造成人与自然的极端对立,引来大自然对人类的无情报复。在人与自然相互发展的过程当中,人类务必要控制好自己行为的度,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状态。所以,只有当人类与自然界和谐发展,人类才能够获得幸福,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内在要求。
4.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终极目标——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必须是全面的、自由的,它包含了: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个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能力的提高、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发展。所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它是指现实的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得到充分发展、从而实现人的这一特性。要让人先成为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接着才能让人意识到自己是幸福的人。
二、从十八大看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
1.改善民生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民生问题不但是重要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工作,一切奋斗都是为了造福于人民。做好民生工作是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已成为全党共识。
2.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这是党自十六大以来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和实践上的一个伟大创新,在科学发展观当中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飞跃,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代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实质内涵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契合了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就是让人民的生活水平更有质量,使人民的幸福感增加。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布局,这充分说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文明形态,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要思想的飞跃。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是实现人民幸福的必要条件。
3.公平正义
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报告中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念,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的升华和以人为本理念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党将以更大力度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明确信号。公平不仅体现在分配领域,还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待遇、保障、机会等方面的公平,是人民幸福的前提和基石。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 《从十八大看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