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经济解释与分析
sp; (1)中的X可视为经济转轨过程中,农户劳动力的真实机会成本,且эL/эX<0 ,表明农业生产雇工工资WA越高、农户在非农产业就业的期望净收入p1WI越高,农户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时间越少,这可以解释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户对土地经营出现明显淡化的现象[17]。这些淡出农业生产的土地,理论上成为土地流转的重要供给,可以部分解释为何发达地区流转程度高。
现阶段影响X的制度因素主要是户籍管理制度和城市企业招工制度,以及其他产业能为农民提供的工资水平。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刚性和过去延续多年的户籍制度的束缚,农民在非农产业实现就业的成功率不高。即使已经在非农产业实现就业者,办理各种居住证、就业证等就业管制措施提高了农民就业的成本。而在近年的结构调整过程中,城市职工下岗和失业情况严峻,使得地方政府加大了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的管制力度。已有的研究也证实了劳动力市场的限制显著地影响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活跃和有效性(姚洋,1999)
(2)中的Y可视为农业生产资本投入的价格,且эK/эY<0 ,эL/эY>0 ,эH/эY,表明当机械、化肥等资本价格上涨时,农民减少资本投入而用更多的劳动和土地予以替代是理性的行为。这可以解释一些旨在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政策措施,并没有在广大的农村普遍推行,可能是由于增加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成本的上升,大部分传统农业生产地区维持了较多劳动、较多土地对资本的替代,经济越是落后的地区这样的替代越为明显[18]。
(3)中的Z可视为农户将土地投入农业生产的真实机会成本,且эH/эZ<0,更为确切的分解为эH/эt<0,эH/эp2<0,эH/эPR<0,эH/эe>0 。第一项负值表明,农业生产的费用负担越重,农户投入农业生产的土地越少,或者说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越小。第二和第三项负值表明,土地流转的可能性越高,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净收入越高,农民保有的土地将越少,实施流转的土地越多。第四项正值则表明,土地为农民提供的非货币效用越多,农民保有的土地越多,实施流转的土地越少。
而分别决定这四个外生变量的制度因素主要是:
① 农户的费税负担和费税制度改革的情况。政府从1998年致力推行的农业生产费改税很大程度上是针对农民负担过重、农业生产积极性不足而作出的政策调整。
②土地承包制的稳定性。已有的研究表明尽管稳定的地权对产量的效果不明显,但对投资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姚洋,2000;罗伊·普罗斯特曼等,2001)。从土地流转角度看,高频度的的土地调整等于对农业生产征收一种随机税。所以长期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对出让方和受让方都是重要的保障。它使前者减轻失去土地的担心,后者则更有动力对农业生产进行长期投入,从而提高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概率。
③村集体的政治决策。我国法律对农村土地产权的界定是:1984年的《宪法》规定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1988年修改的《宪法》补充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此后,国有城镇土地有了转让程序和办法,农村集体土地仍然没有转让的程序和办法,没有形成规范的使用权流转制度。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村民委员会又是农村最基层的行政单位,所以村集体的政治决策将明显地影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从目前土地流转的各环节来看,行政操作的痕迹不仅清晰可见,而且在有些地区构成整个变革的“主线”[19]。另一方面,即使这种流转完全出于自发,依旧离不开行政审批认可这一程序。没有规范的程序和办法可依,在为以后的土地纠纷埋下隐患的同时,也给村干部的寻租行为提供了空间。所以,如果考虑游说村干部的费用以及流转合同的不完备,土地流转给农户带来的净收益将会下降。
④农村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从表4提供的数据看,现阶段土地为当地农户提供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效用非常显著。土地作为社会保障的替代物,为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农村中大量的隐蔽性失业之所以没有造成大的社会动荡,土地对这些失业人口的吸纳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其他条件不变时,这两个功能越是显著,农户保有的土地量就会越多[20]。当然,随着货币收入的提高,人们以货币收入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将随之提高,如果配以类似城市中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在农村中展开,那么土地的这两个基本功能将会明显的退化,较多的土地也就不会迟滞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城镇化的进程在这些地区明显快于平均水平[21]。
四、关于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函数的再讨论
随着计划经济时代农产品购销体制的逐步取消和商品市场的完善,目前大部份农村地区农产品需进入市场销售的份额占总产量的50%以上,少数地区达到80%左右,因此PA对于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的收益有显著影响[22],这可以解释为何大部分地区提倡开展农业产业化,旨在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产品,实行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经科教一体化经营(焦必方,1998)。而农产品价格上涨如何影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则取决于农业生产的技术特征。
仅从(1)到(3)式看,随着农产品市场价格和农业技术进步因子提高,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力、资本和土地投入量都会增加,而劳动力和资本的成本上升则减少两者的投入,所以劳动力和资本投入的变动对土地投入的影响取决于各要素间的替代性和互补性哪个更为显著。前文设定的柯布-道格拉斯函数形式虽然使讨论易于展开,但并不能清楚的解答这一问题。一个基本的经验事实是,中国农村人均耕地面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劳动力机会成本极低时,劳动替代资本和土地几乎接近极限,而资本和土地则较多地表现为互补性[23]。
Ⅴ结论和体会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仅从效率角度看,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确实具有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率的积极作用。要在今后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可以自由和规范的流转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现阶段金融制度安排的可得性、劳动力市场的限制性、土地承包制的稳定性、村集体的政治决策、土地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功能以及农业生产的技术特征导致了流转程度在不同地区的差异。
在利用一个农户模型进行比较静态分析的过程中,我们指出了哪些制度因素限定各外生变量从而影响农户的微观决策。如果确实承认农户的决策是面临约束条件下的理性行为,那么那些旨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而限制或强制土地流转的措施就可能反而有违于初衷。在农村的各项改革中,打破那些限制农民实现潜在效率的滞后制度,供给那些确实无法由市场供给的制度安排才是发展中国家政府的当务之急。
当然,将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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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影响X的制度因素主要是户籍管理制度和城市企业招工制度,以及其他产业能为农民提供的工资水平。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刚性和过去延续多年的户籍制度的束缚,农民在非农产业实现就业的成功率不高。即使已经在非农产业实现就业者,办理各种居住证、就业证等就业管制措施提高了农民就业的成本。而在近年的结构调整过程中,城市职工下岗和失业情况严峻,使得地方政府加大了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的管制力度。已有的研究也证实了劳动力市场的限制显著地影响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活跃和有效性(姚洋,1999)
(2)中的Y可视为农业生产资本投入的价格,且эK/эY<0 ,эL/эY>0 ,эH/эY,表明当机械、化肥等资本价格上涨时,农民减少资本投入而用更多的劳动和土地予以替代是理性的行为。这可以解释一些旨在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政策措施,并没有在广大的农村普遍推行,可能是由于增加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成本的上升,大部分传统农业生产地区维持了较多劳动、较多土地对资本的替代,经济越是落后的地区这样的替代越为明显[18]。
(3)中的Z可视为农户将土地投入农业生产的真实机会成本,且эH/эZ<0,更为确切的分解为эH/эt<0,эH/эp2<0,эH/эPR<0,эH/эe>0 。第一项负值表明,农业生产的费用负担越重,农户投入农业生产的土地越少,或者说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越小。第二和第三项负值表明,土地流转的可能性越高,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净收入越高,农民保有的土地将越少,实施流转的土地越多。第四项正值则表明,土地为农民提供的非货币效用越多,农民保有的土地越多,实施流转的土地越少。
而分别决定这四个外生变量的制度因素主要是:
① 农户的费税负担和费税制度改革的情况。政府从1998年致力推行的农业生产费改税很大程度上是针对农民负担过重、农业生产积极性不足而作出的政策调整。
②土地承包制的稳定性。已有的研究表明尽管稳定的地权对产量的效果不明显,但对投资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姚洋,2000;罗伊·普罗斯特曼等,2001)。从土地流转角度看,高频度的的土地调整等于对农业生产征收一种随机税。所以长期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对出让方和受让方都是重要的保障。它使前者减轻失去土地的担心,后者则更有动力对农业生产进行长期投入,从而提高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概率。
③村集体的政治决策。我国法律对农村土地产权的界定是:1984年的《宪法》规定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1988年修改的《宪法》补充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此后,国有城镇土地有了转让程序和办法,农村集体土地仍然没有转让的程序和办法,没有形成规范的使用权流转制度。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村民委员会又是农村最基层的行政单位,所以村集体的政治决策将明显地影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从目前土地流转的各环节来看,行政操作的痕迹不仅清晰可见,而且在有些地区构成整个变革的“主线”[19]。另一方面,即使这种流转完全出于自发,依旧离不开行政审批认可这一程序。没有规范的程序和办法可依,在为以后的土地纠纷埋下隐患的同时,也给村干部的寻租行为提供了空间。所以,如果考虑游说村干部的费用以及流转合同的不完备,土地流转给农户带来的净收益将会下降。
④农村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从表4提供的数据看,现阶段土地为当地农户提供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效用非常显著。土地作为社会保障的替代物,为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农村中大量的隐蔽性失业之所以没有造成大的社会动荡,土地对这些失业人口的吸纳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其他条件不变时,这两个功能越是显著,农户保有的土地量就会越多[20]。当然,随着货币收入的提高,人们以货币收入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将随之提高,如果配以类似城市中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在农村中展开,那么土地的这两个基本功能将会明显的退化,较多的土地也就不会迟滞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城镇化的进程在这些地区明显快于平均水平[21]。
四、关于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函数的再讨论
随着计划经济时代农产品购销体制的逐步取消和商品市场的完善,目前大部份农村地区农产品需进入市场销售的份额占总产量的50%以上,少数地区达到80%左右,因此PA对于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的收益有显著影响[22],这可以解释为何大部分地区提倡开展农业产业化,旨在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产品,实行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经科教一体化经营(焦必方,1998)。而农产品价格上涨如何影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则取决于农业生产的技术特征。
仅从(1)到(3)式看,随着农产品市场价格和农业技术进步因子提高,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力、资本和土地投入量都会增加,而劳动力和资本的成本上升则减少两者的投入,所以劳动力和资本投入的变动对土地投入的影响取决于各要素间的替代性和互补性哪个更为显著。前文设定的柯布-道格拉斯函数形式虽然使讨论易于展开,但并不能清楚的解答这一问题。一个基本的经验事实是,中国农村人均耕地面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劳动力机会成本极低时,劳动替代资本和土地几乎接近极限,而资本和土地则较多地表现为互补性[23]。
Ⅴ结论和体会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仅从效率角度看,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确实具有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率的积极作用。要在今后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可以自由和规范的流转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现阶段金融制度安排的可得性、劳动力市场的限制性、土地承包制的稳定性、村集体的政治决策、土地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功能以及农业生产的技术特征导致了流转程度在不同地区的差异。
在利用一个农户模型进行比较静态分析的过程中,我们指出了哪些制度因素限定各外生变量从而影响农户的微观决策。如果确实承认农户的决策是面临约束条件下的理性行为,那么那些旨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而限制或强制土地流转的措施就可能反而有违于初衷。在农村的各项改革中,打破那些限制农民实现潜在效率的滞后制度,供给那些确实无法由市场供给的制度安排才是发展中国家政府的当务之急。
当然,将更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