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热点问题辨析
经济全球化是“资本主义本身的普遍化,它的社会关系、它的运动法则、它的矛盾普遍性——商品经济、资本积累和追求最大限度利润的逻辑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7]不少民族主义者也极其尖锐地揭示出经济全球化的实质。科特迪瓦前总统贝迪埃说:“西方国家关于全球化的观点远没有被其他国家接受。在这场实行垄断的全球游戏中,非洲不是参加者”。[8]2000年4月中旬在哈瓦那召开的首届南方首脑会议上,一些国家领导人指出:“拥有先进科学技术的发达国家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受益者。发达国家在经济领域中独断专行,横行霸道,它们的资金成了富国征服穷国的大炮。由于国际社会的不平等,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在国际金融和贸易关系上有决定权”。[9]关于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我们也不妨引述著名金融大鳄乔治·索罗斯的观点。他说:“全球经济实际上应被视为全球资本主义体系”。[10]“我们可以把资本主义体系比作一个帝国……它也有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之分。中心地区往往以边缘地区的牺牲为代价来获取利益。更重要的是,全球资本主义具有扩张主义倾向。它一味追求征服,决不是寻找一个均衡状态。只要还存在着没有被纳入该体系的市场和资源,它的扩张就不会停下来”。“中心地区是资本的供给者;边缘地区是资本的使用者。中心地区也是领导者、创造者和信息交换中心,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它不仅控制着自己的经济政策,同时还掌握着边缘地区的经济命脉”。[11]
美国政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一贯以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开放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允许外国大型跨国公司收购本民族支柱企业和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等为条件,给予发展中国家贷款。其结果是,发展中国家不仅进一步依附化,而且经济形势更加动荡不定。有鉴于此,一些多少正直的西方经济学家也对新自由主义提出异议。著名美国经济学家、前世界银行副行长斯蒂格利茨于1998年1月首次提出“后华盛顿共识”(即超越“华盛顿共识”),用其他共识取代“华盛顿共识”。他说:“往好里说,它(华盛顿共识)是不完全的,往坏里说,它是误导的”(拉美新自由主义改革已经造成灾难性后果,例如近期的阿根廷经济危机)。其实,新自由主义只不过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流派,其他学派对它多有异议。更甚者,在西方国家内,政府从来没有放弃国家调控和政府干预,从来也没有放弃贸易保护主义,然而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它们历来推行新自由主义(世界主义),因为新自由主义式的经济全球化最能使它们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三、对我国学术界关于经济全球化一些论点的看法
有的论者认为:经济全球化不是资本主义化。尽管目前的经济全球化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但不能据此认为经济全球化就是发达国家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的工具。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不乏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各国商品如果按照国际价值交换当然不存在剥削问题。因此经济全球化并非是百分之百的资本主义化。然而由于发达国家主宰全球经济,我们只能从主体、主导方面观察经济全球化的实质。事物的性质只能由矛盾的主导方面规定。而发达国家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是不争的事实。要利用外资就决不能拒绝合法剥削,但是我们利用外资无需说外资没有剥削。
有的论者认为: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市场经济化,也就是实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最优配置,达到“以最有利的条件生产,在最有利的市场销售”这一世界经济的最优状态。对于这一观点,笔者持以下看法:苏东国家和中国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这确实扩大了经济全球化的空间,但是,经济全球化早已存在,从来不以这些事件为转移;商品、货币、资本、技术的全球流动只能通过市场来进行,说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市场经济化,这是同义反复,不能说明经济全球化的实质;即使在发达国家内,按照西方经济学标准,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即所谓的帕累托最优)从来也没有、也不可能实现,至于所称的全球经济的帕累托最优更是空谈;不能把经济全球化仅仅看做商品、资本等的物质流动或纯粹的自然现象。这种观点拒绝从生产关系、从国际经济关系方面把握经济全球化的实质。然而资源配置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其目的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因此,我们绝对不能脱离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去观察经济全球化的实质;“以最有利的条件生产,在最有利的市场销售”确实是西方跨国公司的经营战略,但是这种西方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最优资源配置”,一旦达到控制发展中国家支柱产业、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时,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决不是“最优资源配置”。主要来源于西方国家的巨额国际投资在全球流动,进行它们的“最优资源配置”,但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其结果是金融市场动荡,甚至引发金融危机,从而可能成为最劣的资源配置;“在全球范围实现最优资源配置”就等于说经济全球化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惜,客观事实并非如此。我们赞成经济全球化具有二重作用的观点。
有的论者认为: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触及具有根本性意义的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选择又具有国际的外部约束,要求各国不顾自己的条件,选择一种普遍的发达的市场经济制度。这段话的意思是,中国不必顾及自己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要选择全球普遍实行的私有制经济制度,这才符合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有人更公开主张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像发达国家那样,只保留公共产品、自然垄断和国防几个部门。还有人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惟一出路是私有化”。笔者认为,这些观点正符合“华盛顿共识”的要求。中国加入经济全球化并不需要放弃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资本主义道路绝非强国富民的道路。
与上述问题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民族独立还是否应当存在?有人认为:“今天的世界,与其说是主权国家的总和,不如说是跨国公司的总和”。有人说:“股票在全球发行,零部件在全球采购,生产在全球进行,跨国公司已无国籍”。另一些人认为:“不管中国资本、外国资本,只要在中国领土的公司,就是中国的公司,其产品就是本民族产品”。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其理由如下:这些观点赋予国际垄断资本一种神秘的隐身术,它是无国籍的,属于全球的,或者赋予民族领土一种黑洞般的吸引力,外资只要掉入这个黑洞,一下子就变成“本民族的”。于是民族独立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竟然成为多余的话题。我们当然应当拒绝这种观点。一向强调产权清晰的某些论者,为什么此时此刻故意模糊产权呢?须知,跨国公司虽然
四、经济全球化的二重作用
经济全球化具有二重作用还是单一正作用,以及利弊孰大孰小是另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二重性是利弊互见,正效应与负效应共存。笔者针对新自由主义的批评决不低估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在历史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摧毁了封建经济和自然经济。资本主义较之封建主义当然是一种历史进步;国际贸易使交换双方获得国际分工的比较利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进口替代”或“出口导向”政策都不能脱离世界市场;发展中国家一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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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一贯以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开放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允许外国大型跨国公司收购本民族支柱企业和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等为条件,给予发展中国家贷款。其结果是,发展中国家不仅进一步依附化,而且经济形势更加动荡不定。有鉴于此,一些多少正直的西方经济学家也对新自由主义提出异议。著名美国经济学家、前世界银行副行长斯蒂格利茨于1998年1月首次提出“后华盛顿共识”(即超越“华盛顿共识”),用其他共识取代“华盛顿共识”。他说:“往好里说,它(华盛顿共识)是不完全的,往坏里说,它是误导的”(拉美新自由主义改革已经造成灾难性后果,例如近期的阿根廷经济危机)。其实,新自由主义只不过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流派,其他学派对它多有异议。更甚者,在西方国家内,政府从来没有放弃国家调控和政府干预,从来也没有放弃贸易保护主义,然而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它们历来推行新自由主义(世界主义),因为新自由主义式的经济全球化最能使它们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三、对我国学术界关于经济全球化一些论点的看法
有的论者认为:经济全球化不是资本主义化。尽管目前的经济全球化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但不能据此认为经济全球化就是发达国家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的工具。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不乏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各国商品如果按照国际价值交换当然不存在剥削问题。因此经济全球化并非是百分之百的资本主义化。然而由于发达国家主宰全球经济,我们只能从主体、主导方面观察经济全球化的实质。事物的性质只能由矛盾的主导方面规定。而发达国家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是不争的事实。要利用外资就决不能拒绝合法剥削,但是我们利用外资无需说外资没有剥削。
有的论者认为: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市场经济化,也就是实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最优配置,达到“以最有利的条件生产,在最有利的市场销售”这一世界经济的最优状态。对于这一观点,笔者持以下看法:苏东国家和中国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这确实扩大了经济全球化的空间,但是,经济全球化早已存在,从来不以这些事件为转移;商品、货币、资本、技术的全球流动只能通过市场来进行,说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市场经济化,这是同义反复,不能说明经济全球化的实质;即使在发达国家内,按照西方经济学标准,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即所谓的帕累托最优)从来也没有、也不可能实现,至于所称的全球经济的帕累托最优更是空谈;不能把经济全球化仅仅看做商品、资本等的物质流动或纯粹的自然现象。这种观点拒绝从生产关系、从国际经济关系方面把握经济全球化的实质。然而资源配置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其目的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因此,我们绝对不能脱离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去观察经济全球化的实质;“以最有利的条件生产,在最有利的市场销售”确实是西方跨国公司的经营战略,但是这种西方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最优资源配置”,一旦达到控制发展中国家支柱产业、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时,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决不是“最优资源配置”。主要来源于西方国家的巨额国际投资在全球流动,进行它们的“最优资源配置”,但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其结果是金融市场动荡,甚至引发金融危机,从而可能成为最劣的资源配置;“在全球范围实现最优资源配置”就等于说经济全球化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惜,客观事实并非如此。我们赞成经济全球化具有二重作用的观点。
有的论者认为: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触及具有根本性意义的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选择又具有国际的外部约束,要求各国不顾自己的条件,选择一种普遍的发达的市场经济制度。这段话的意思是,中国不必顾及自己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要选择全球普遍实行的私有制经济制度,这才符合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有人更公开主张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像发达国家那样,只保留公共产品、自然垄断和国防几个部门。还有人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惟一出路是私有化”。笔者认为,这些观点正符合“华盛顿共识”的要求。中国加入经济全球化并不需要放弃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资本主义道路绝非强国富民的道路。
与上述问题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民族独立还是否应当存在?有人认为:“今天的世界,与其说是主权国家的总和,不如说是跨国公司的总和”。有人说:“股票在全球发行,零部件在全球采购,生产在全球进行,跨国公司已无国籍”。另一些人认为:“不管中国资本、外国资本,只要在中国领土的公司,就是中国的公司,其产品就是本民族产品”。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其理由如下:这些观点赋予国际垄断资本一种神秘的隐身术,它是无国籍的,属于全球的,或者赋予民族领土一种黑洞般的吸引力,外资只要掉入这个黑洞,一下子就变成“本民族的”。于是民族独立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竟然成为多余的话题。我们当然应当拒绝这种观点。一向强调产权清晰的某些论者,为什么此时此刻故意模糊产权呢?须知,跨国公司虽然
在全球发行股票,在全球采购零部件,在全球利用各种资源,但是资本所有权、关键技术所有权、专利、品牌都主要掌握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大股东们的手中。例如,在巴西领土生产的汽车绝大部分是属于美国汽车公司的,而不是属于巴西的。所有权决定分配权,跨国公司所获全球利润大部分流回母国,流入大股东们的银行账户。跨国公司无国籍论,在本土的跨国公司等同民族公司论可以休矣!这种观点的政策含义是,敞开国门,吸收外资多多益善,无需顾及本民族支柱产业被控制,市场被操纵,因为据说,外企一到某国领土,其产品也就是某国本民族的。显然,这种迎合“华盛顿共识”的资本流动自由的观点,我们是决不能苟同的。当然,笔者必须马上说明一点,在维护本民族经济独立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外资是非常正确的。然而合理利用外资与依附于外资会产生两种天壤之别的结局。参加经济全球化是为了本民族经济更好地自主发展,而不是被外资操纵和控制。这里我想引述一位美国学者的有益观点,以供比较和思考。在2001年1月我国举行的第二届全球化论坛会议上,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安东尼·赛奇说:“全球化和加入WTO……更不能代替一个国家国内有效的发展战略。……政府首先应该考虑的还是国内的需求,融入世界经济必须视为国内经济发展的一步,其本身并不是一个目标。我们不提倡国际经济一体化在国内政策的制定中起主要的作用。”[12]
四、经济全球化的二重作用
经济全球化具有二重作用还是单一正作用,以及利弊孰大孰小是另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二重性是利弊互见,正效应与负效应共存。笔者针对新自由主义的批评决不低估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在历史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摧毁了封建经济和自然经济。资本主义较之封建主义当然是一种历史进步;国际贸易使交换双方获得国际分工的比较利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进口替代”或“出口导向”政策都不能脱离世界市场;发展中国家一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