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认同与国际政治——一种文化视角
装,不消灭对方就被对方消灭是双 方共同的理念,战争成了唯一解决问题的途径,于是双方陷入无止境的暴力循环。在霍 布斯状态下,国家的安全诉求却使国家窘于没有安全保障的困境之中。
洛克文化构建了另一种安全文化:在主权原则下各国相互承认对方的生存权,不再视 对方为敌人而是竞争对手,相互的存在不再给对方的安全造成威胁,在国际法的约束下 自助体系中的国家不以杀戮和夺取对方生命的方式实现自身安全,即使使用暴力解决争 端,其程度也被限制在“生存和允许生存”的界限内。(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 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52页。)在洛克文化下建构的集体安全,是以集体力量威慑 或制止其内部可能出现的侵略者和侵略行为的办法,保护每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的一种 安全保障体系。(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376页。)其目的是为 防止内部成员对其它成员发生侵略行为。在一个国家无论采取“自助”还是“结盟”( 国家仍是自助的)的手段都难以摆脱安全困境的情况下,集体安全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 和可靠的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途径。但是集体安全存在致命的缺陷:首先,洛克状态下 ,国家虽然告别了“一国的安全即为别国的不安全”的安全困境,但国家间的竞争对手 关系和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式依然存在。其次,集体安全体系依靠共识和契约的约束力 量凝聚内部成员,保持体系的平衡和稳定,但体系内一方实力的消长必然打破原来的平 衡,带来国家间不同形式的冲突,破坏整个安全体系的稳定。第三,因成员对威胁安全 的危险程度的评价不同,如威胁在地理上与本国相距遥远,或者即使临近危险但由于种 种原因可以避开,集体安全因此无法保证成员在维护他国安全时保持行动上的一致性。 第四,个别国家为了保护其国家利益或长远利益,可能利用集体安全安体系打击“侵略 国家”,甚至不顾国际法,损害“被惩罚国家”的权利。(注:
在康德文化中,成员国相互间积极认同,任何一国之安全都被视为所有成员国之安全 ,国家间不以武力为解决彼此间争端的手段。(注:Alexander Wendt,“Anarchy IsWhat States Make of It”,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
1992, pp.400—401;Alexander Wendt,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Cambridge Mas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p.297—302.)康德文化建构的 不是集体安全体系,而是高于集体安全的多元安全共同体机制。在康德文化的多元安全 共同体内,“国家间将积极地界定彼此的身份致使每个国家的安全被看作是所有国家的 责任”(注:Alexander Wend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The Social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 1992,p.400.)彼此互信,自愿放弃使用军事力量,形成“一种广泛分享的对和 平变革的预期”(注:Emanuel Adler,“Arms Control,Disarmament,and NationalSecurity:A Thirty Year Retrospective
and a New Set of Anticipations”,Daedalus,Vol.120,No.1,Winter 1991,p.11;Richard
Ashley,“The Geopolitics and Geopolitical Space:Toward a Critical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
,Alternatives,Vol.12,No.4,October 1987,p.430.),国家将不再以自助和自利的范 畴进行思考,而是以国际共同体的术语来界定他们的利益。在这个新世界中,“国家利 益就是国际利益”。(注:Alexander Wend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 6,No.2,Spring 1992,p.400.)
虽然都是保护成员安全的安全机制,但康德文化中的安全共同体在本质上比集体安全 优越。集体安全具有强制性,是通过外在的威胁和制约实现世界的和平。但是,多元安 全共同体是建立在自愿、互信和集体认同基础之上的,不具有强制性,主张通过内在的 认同和自律实现世界的和平。集体安全体系内可能会有“麻烦制造者”(trouble maker ),但是在安全共同体内不会有任何国家成为挑战体系的“麻烦制造者”。在安全共同 体中,所有国家都认为战争行为是不可接受的,而且这种想法是不可改变的。
因此,集体认同的程度即不同等级的文化认同决定国家间关系的类型和国际安全的存 在程度。根据温特的分析,只有在以朋友关系界定的康德文化下,国家间才能真正建构 《集体认同与国际政治——一种文化视角(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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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文化构建了另一种安全文化:在主权原则下各国相互承认对方的生存权,不再视 对方为敌人而是竞争对手,相互的存在不再给对方的安全造成威胁,在国际法的约束下 自助体系中的国家不以杀戮和夺取对方生命的方式实现自身安全,即使使用暴力解决争 端,其程度也被限制在“生存和允许生存”的界限内。(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 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52页。)在洛克文化下建构的集体安全,是以集体力量威慑 或制止其内部可能出现的侵略者和侵略行为的办法,保护每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的一种 安全保障体系。(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376页。)其目的是为 防止内部成员对其它成员发生侵略行为。在一个国家无论采取“自助”还是“结盟”( 国家仍是自助的)的手段都难以摆脱安全困境的情况下,集体安全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 和可靠的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途径。但是集体安全存在致命的缺陷:首先,洛克状态下 ,国家虽然告别了“一国的安全即为别国的不安全”的安全困境,但国家间的竞争对手 关系和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式依然存在。其次,集体安全体系依靠共识和契约的约束力 量凝聚内部成员,保持体系的平衡和稳定,但体系内一方实力的消长必然打破原来的平 衡,带来国家间不同形式的冲突,破坏整个安全体系的稳定。第三,因成员对威胁安全 的危险程度的评价不同,如威胁在地理上与本国相距遥远,或者即使临近危险但由于种 种原因可以避开,集体安全因此无法保证成员在维护他国安全时保持行动上的一致性。 第四,个别国家为了保护其国家利益或长远利益,可能利用集体安全安体系打击“侵略 国家”,甚至不顾国际法,损害“被惩罚国家”的权利。(注:
倪世雄等:《当代西方 国际关系理论》,第383页。)如美国对南联盟、伊拉克的军事打击。
在康德文化中,成员国相互间积极认同,任何一国之安全都被视为所有成员国之安全 ,国家间不以武力为解决彼此间争端的手段。(注:Alexander Wendt,“Anarchy IsWhat States Make of It”,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
1992, pp.400—401;Alexander Wendt,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Cambridge Mas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p.297—302.)康德文化建构的 不是集体安全体系,而是高于集体安全的多元安全共同体机制。在康德文化的多元安全 共同体内,“国家间将积极地界定彼此的身份致使每个国家的安全被看作是所有国家的 责任”(注:Alexander Wend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The Social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 1992,p.400.)彼此互信,自愿放弃使用军事力量,形成“一种广泛分享的对和 平变革的预期”(注:Emanuel Adler,“Arms Control,Disarmament,and NationalSecurity:A Thirty Year Retrospective
and a New Set of Anticipations”,Daedalus,Vol.120,No.1,Winter 1991,p.11;Richard
Ashley,“The Geopolitics and Geopolitical Space:Toward a Critical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
,Alternatives,Vol.12,No.4,October 1987,p.430.),国家将不再以自助和自利的范 畴进行思考,而是以国际共同体的术语来界定他们的利益。在这个新世界中,“国家利 益就是国际利益”。(注:Alexander Wend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 6,No.2,Spring 1992,p.400.)
虽然都是保护成员安全的安全机制,但康德文化中的安全共同体在本质上比集体安全 优越。集体安全具有强制性,是通过外在的威胁和制约实现世界的和平。但是,多元安 全共同体是建立在自愿、互信和集体认同基础之上的,不具有强制性,主张通过内在的 认同和自律实现世界的和平。集体安全体系内可能会有“麻烦制造者”(trouble maker ),但是在安全共同体内不会有任何国家成为挑战体系的“麻烦制造者”。在安全共同 体中,所有国家都认为战争行为是不可接受的,而且这种想法是不可改变的。
因此,集体认同的程度即不同等级的文化认同决定国家间关系的类型和国际安全的存 在程度。根据温特的分析,只有在以朋友关系界定的康德文化下,国家间才能真正建构 《集体认同与国际政治——一种文化视角(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