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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清经济演进的内向化倾向


加,为商业和手工业的繁荣提供了物质基础;而城市人口增加,使市场商品流通总量扩大。明清时期传统商业的规模、商人的活动范围和商业资本的积累,都大大超过了前一历史阶段。从历史资料看,明清时期的商人的数量和商路的开拓都有新的发展,长途贩运几乎遍布全国;并出现了积聚百万财富的商人和运作于流通领域的巨额商业资本。但是中国明清商业有两个致命的缺陷:
  (1)商业资本没有和制造业结合起来。与宋相比,明清的版图更辽阔,商人活动的范围更大。商人经营和贩运的商品主要是各地的土特产和一部分手工业品。虽然明清时兴起一些手工业中心,但与此同时,农民的家庭生产多样化程度也在提高,特别是传统棉织技术普及后耕织结合的程度加强。自然经济得到新的生产技术的支持而更趋稳固。那些手工业专业地区的产品长途贩运并不具有很强的竞争力,销量并不大,在农村更没有销路。这就限制了商业资本对制造业投资的兴趣,阻碍了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化。相反由于土地徂佃收益的稳定性和米价的上涨趋势使许多商人乐于把商业赢利投向土地。商业资本在拒绝向工业资本转化的同时却与封建农业结合起来了。
  (2)特许经营和官商制度破坏了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明清时期的官商制度比唐宋时期进一步发展。明清民间商人虽富有,但最能累积巨额财富的却是盐商、茶商、洋商、票号、铜商等特许商人,他们凭借着特权独占市场可以获得远比普通商人高的利润。如盐商、票号最富者有资产数千万两。清代广东的“十三行”行商靠垄断外贸,其商业利润也十分惊人,巨富者家产达二三千万。江南的一些丝商、盐商依靠与官府的关系敛财暴富。另外在传统社会,朝廷皇室和军队是最大的集团消费者,承接他们的生意是商人提高社会地位和迅速致富的重要途径。特许经营和官商制度扭曲了市场规律,形成了恶劣的经营导向,商人们并不把发展的希望寄托于市场开拓和由此而增加对科技发明生产创新的兴趣;而在于谋取流通领域的超经济特权,其经营注意力始终游离于生产领域之外。官商以政治特权攫取厚利,其不仅不会措意于科技创新而且也不注重于经营,赢利的大部分用于奢华靡侈的生活消费。在明清的专制体制下,市场和市场主体始终都得不到独立自由的发展空间。
  明清商业资本的这两个特点,导致当时中国的社会资本呆滞于流通领域,而没有广泛地向生产领域渗透,生产的规模化,社会化难以发展;科学技术得不到经济利益的激励,科技发明社会化发展的道路被堵塞。在视科技为“奇技淫巧”的社会价值取向环境中,科技发明的社会精神动力也丧失殆尽。
  明清内向化发展的另一个深层因素是中国传统社会“自我循环机制”的作用。内向化演进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种自我调节和整合。中国封建社会有两个特点,宋以后更加突出:一是地主经济、小农经济伴随着商品、货币关系长期存在;二是封建王朝周期性更替。这两个看似不利因素,实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两个“护身符”。一定程度的商品化发展,一方面可以调节、维系小农的生产与再生产;另一方面土地的自由买卖和地权的市场途径的转移是下层自然经济和上层特权经济间的一种有效调节。唐末五代十国以后。中国之所以没有出现大的分裂局面,王朝的延续时间也较长,其重要原因就是有限的商品经济得到一定程度发展的作用:其一,渐形成了全国性的长途商运市场,增加了全国各地的经济联系,优化了小生产的再生产、扩大再生产的补偿条件。其二,一定程度地化解了封建体制下社会资源配置的弊端。“千年地,八百主”,在农业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地权的分散度高于北方,创造出了传统农业很高的土地生产率。在土地私有制的条件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而王朝的周期性更替导致社会权益分配重新“洗牌”,消解在有限商品化条件下难以消解的结构性弊端(二三百年中皇亲国戚可以繁衍至一二百万,导致社会难以承受),以此刷新社会,开始新一轮的传统政治、经济的生长演化。这种“机械式的震荡”代替了社会“质的转变”。历史在这种回归震荡中消逝,传统经济制度无甚磨损,而且不断完善。如同一只蟹,不断地脱去老化的外壳,用新壳来代替,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模样,而且更庞大。正是这种不断地蜕旧更新维持着它的活力。中国的统治者和士大夫集团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时,不断地修补完善中国的圣朝体制和社会制度。当一个事物臻至“完美”,它便停止了发展。中国高度成熟的传统制度及其混合经济(它包括:小农的自然经济、官府的指令经济及有限的商品经济)具有的弹性使它在“有效的运作”中“延年益寿”。它的封闭,它的衰落,不是它有太多的缺陷,而是相反,在于它的太“成功”和太“完备”。
  明清时期,当人口增长与资源、生产力发展不协调而严重失衡时,社会张力加剧,其社会危机趋向深刻。解决这种资源与人口失衡的社会危机可以有对外发展和内部震荡两条出路,但直到19世纪,中国传统社会的危机仍然在这一机制制约下试图通过农民战争的改朝换代的方式来解决。
  中国传统社会的“新陈代谢”运动,由中国社会内部的自我整合、自我循环的方式来完成,基本上无需借助于外来力量和因素。这种“自我循环机制”的长久运作使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体系生长出

“坚硬的外壳”,不仅外部的影响难以进入,内部的新因素也极难发展。
    三、内向化演进的后果
  明中叶至清中叶中国经济内向化演进,扩大了中西差距,是中国社会和经济落伍于世界和西方的主要原因。择其大端论之约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明清政府对外贸的限制,扼制了中国商品经济、生产力水平最高的东南沿海地区与海外通商贸易,阻止了从世界市场积累利润和形成工业化初始资本
  明清时期朝廷屡施“海禁”,即使允许海外通商,也把它当作“朝贡贸易”或是“恩及夷邦”的皇威体现。官方控制的外贸只是被动的待客上门交换,非官方的私人贸易成为“非法”的走私行为或限量限品种的有限交易。15-18世纪正是中国东南沿海工商业发达、商品经济复兴的时期,而且这一时期中国经济具备大规模对外贸易的条件。首先,中国的造船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沿海船民积累了丰富的航海经验,完全可以远航。郑和的“宝船”,大者长44丈,阔18丈,可容一二千人,船体宏伟而且制作精良。郑和下西洋已抵非洲东海岸,因故停止没有继续西行。直到清中叶,中国的帆船是世界公认的优良的海上交通工具(注:杜石然等编著:《中国科学技术史稿》,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15页。)。第二,明清时期的苏宁杭的丝织品、杭嘉湖的生丝和景德镇的瓷器是国际市场上的“名、特、优”产品,具有很强的竞争能力。生丝及丝织品往往供不应求。第三,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丝织业的织造水平并不比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纺织业水平低。宋时织造业已有脚踏缫丝车和水力发动的多锭大纺车,明清丝织技术虽无大的发展,但在宋基础上仍有所改进,技术更成熟,更稳定,形成了宁杭苏等丝织业专业城市。第四,江南地区农村工业正在兴起,苏州等地丝织业出现了包买商组织众多机户生产的资本主义关系的萌芽,经营关系、生产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一定程度地具备了扩大生产的能力和条件。
  明清政府抑制外贸,限制丝织品出口等政策,使中国优良的制造品失却了扩大世界市场的大好时机,也失去了在前工业化时期通过国际贸易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可能性。
    2.简单的商品经济、有限的市场经济始终不能引起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变革
  对海外市场的限制和漠视,使明清时期在封建社会内部骚动不安的商品经济得不到一个新的市场发展空间。在封建社会后期,其内部孕育的市场关系非常需要一个宽松的市场空间予以扩展,变革中的生产关系需要新的市场需求来拉动,而海外贸易是一个最适合最有潜力的市场空间。希克斯说:“最容易发展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东西(即社会价值)的是对外贸易。但如果对外贸易要赢得这种重要地位,它所提供的机会必须大于国内的机会。”(注:[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7页。)对东南沿海地区来讲,海外贸易提供的市场机会必然将大于内地贸易。传统中国的手工业资本主义萌芽中,丝织业的发展程度比棉纺织业要高,这与中国丝织业出口海外有关。而大宗运输,海上航运的成本可能低于内陆跋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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